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第十七
宣秉字巨公,馮翊云陽人也。少修高節(jié),顯名三輔。哀、平際,見王氏據(jù)權(quán)專政,侵削宗室,有逆亂萌,遂隱遁深山,州郡連召,常稱疾不仕。王莽為宰衡,辟命不應(yīng)。
[一]及莽篡位,又遣使者征之,秉固稱疾病。更始即位,征為侍中。
建武元年,拜御史中丞。[二]光武特詔御史中丞與司隸校尉、尚書令[三]會同并專席而坐故京師號曰“三獨坐”。明年,遷司隸校尉。務(wù)舉大綱,簡略苛細(xì),百僚敬之。
[四]
注[一]周公為太宰,伊尹為阿衡,莽欲兼之,故以為號。
注[二]前書曰,御史中丞,秦官,秩千石,在殿中蘭臺,掌圖籍秘書,外督部刺史,內(nèi)領(lǐng)侍御史,糾察百寮。
注[三]續(xù)漢志曰“尚書令一人,千石,秦官。武帝用宦者,成帝用士人”也。
注[四]說文曰:“苛,細(xì)草也!币杂*(類)**[煩]*雜也。
秉性節(jié)約,常服布被,蔬食瓦器。帝嘗幸其府舍,見而嘆曰:“楚國二龔,不如云陽宣巨公!盵一]即賜布帛帳帷什物。[二]四年,拜大司徒司直。[三]所得祿奉,輒以收養(yǎng)親族。其孤弱者,分與田地,自無擔(dān)石之儲。[四]六年,卒于官,帝敏惜之,除子彪為郎。[五]
注[一]二龔謂龔勝字君賓,龔舍字君倩,二人皆以清苦立節(jié)著名,事見前書。
注[二]周禮:“幕人,掌帷帟幄幕!编嵭唬骸霸谂栽会。”爾雅曰:“幬謂之帳!避姺,五人為伍,二伍為什,則共其器物,故通謂生生之具為什物。
注[三]司直,武帝元狩五年置,比二千石,掌佐丞相舉不法。哀帝元壽二年,改丞相為大司徒中興因而不改,猶置司直。至建武十一年省司直,置長史一人,署諸曹事。
至二十七年,司徒又去“大”字。見前書及續(xù)漢書。
注[四]前書音義曰:“齊人名小罌為擔(dān),今江淮人謂一石為一擔(dān)!睋(dān)音丁濫反。
注[五]東觀記曰,彪官至玄菟太守。
張湛字子孝,扶風(fēng)平陵人也。矜嚴(yán)好禮,動止有則,居處幽室,必自修整,雖遇妻子若嚴(yán)君焉。[一]及在鄉(xiāng)黨,詳言正色,[二]三輔以為儀表。[三]人或謂湛偽詐,湛聞而笑曰:“我誠詐也。人皆詐惡,我獨詐善,不亦可乎?”
注[一]周易家人卦曰:“家人有嚴(yán)君*[焉]*,父母之謂也!
注[二]詳,審也。
注[三]儀,法也。表,正也。書曰:“儀表萬邦!
成哀閑,為二千石。王莽時,歷太守、都尉。
建武初,為左馮翊。在郡修典禮,設(shè)條教,政化大行。后告歸平陵,望寺門而步。
[一]主簿進(jìn)曰:“明府位尊德重,不宜自輕!盵二]湛曰:“禮,下公門,軾輅馬。[三]孔子于鄉(xiāng)黨恂恂如也。[四]父母之國,所宜盡禮,何謂輕哉?”
[五]
注[一]告,請也。告歸謂請假歸。寺門即平陵縣門也。風(fēng)俗通曰:“寺者,嗣也。
理事之吏,嗣續(xù)于其中也!
注[二]郡守所居曰府。明府者,尊高之稱。前書韓延壽為東郡太守,門卒謂之明府,亦其義也。
注[三]輅,大也。君所居曰路寑,車曰輅車,馬曰輅馬。軾,車前橫木也。乘車必正立有所敬則撫軾,謂小俛也。禮記曰:“大夫士下公門,式輅馬。”鄭玄云:“所以廣敬!
注[四]論語之文也。鄭玄云“恂恂,恭順貌”也。
注[五]史記孔子謂門弟子曰:“魯,墳?zāi)顾,父母之國也。”詩曰“惟桑與梓,必恭敬止”也。
五年,拜光祿勛。[一]光武臨朝,或有惰容,湛輒陳諫其失。常乘白馬,帝每見湛,輒言“白馬生且復(fù)諫矣”。
注[一]前書光祿勛本名郎中令,秦官,武帝改焉,秩中二千石,掌大夫、郎中從官。
七年,以病乞身,拜光祿大夫,代王丹為太子太傅。及郭后廢,[一]因稱疾不朝,拜太中大夫,居中東門候舍,[二]故時人號曰中東門君。帝數(shù)存問賞賜。后大司徒戴涉被誅[三]帝強(qiáng)起湛以代之。湛至朝堂,遺失溲便,[四]因自陳疾篤,不能復(fù)任朝事,遂罷之。后數(shù)年,卒于家。
注[一]建武十七年廢。
注[二]漢官儀曰:“洛陽十二門,東面三門,最北門名上東門,次南曰中東門。
每門校尉一人,秩二千石;司馬一人,秩千石;候一人,秩六百石!焙蛏,蓋候之所居。
注[三]涉字叔平,冀州清河人也,坐所舉人盜金下獄。
注[四]溲,小便也。溲音所流反。
王丹字仲回,京兆下邽人也。哀﹑平時,仕州郡。王莽時,連征不至。家累千金,隱居養(yǎng)志,好施周急。[一]每歲農(nóng)時,輒載酒肴于田閑,候勤者而勞之。[二]
其墯□者,恥不致丹,皆兼功自厲。[三]邑聚相率,以致殷富。其輕黠游蕩廢業(yè)為患者輒曉其父兄,使黜責(zé)之。沒者則賻給,親自將護(hù)。其有遭喪憂者,輒待丹為辦,鄉(xiāng)鄰以為常。行之十余年,其化大洽,風(fēng)俗以篤。
注[一]周急謂周濟(jì)困急也?鬃釉唬骸熬又芗辈焕^富。”
注[二]東觀記曰:“載酒肴,便于田頭大樹下飲食勸勉之,因留其余酒肴而去!
注[三]□與懶同,音力□反。
丹資性方絜,疾惡強(qiáng)豪。時河南太守同郡陳遵,關(guān)西之大俠也。[一]其友人喪親,遵為護(hù)喪事,賻助甚豐。丹乃懷縑一匹,陳之于主人前,曰:“如丹此縑,出自機(jī)杼!
遵聞而有臱色。自以知名,欲結(jié)交于丹,丹拒而不許。[二]
注[一]遵字孟公,杜陵人也。見前書。
注[二]東觀記曰:“更始時,遵為大司馬*[護(hù)軍]*,出使匈奴,過辭于丹。丹曰:‘俱遭反復(fù),唯我二人為天所遺。今子當(dāng)之絕域,無以相贈,贈子以不拜!煲径鴦e遵甚悅之!
會前將軍鄧禹西征關(guān)中,軍糧乏,丹率宗族上麥*(一)**[二]*千斛。禹表丹領(lǐng)左馮翊稱疾不視事,免歸。后征為太子少傅。
時大司徒侯霸欲與交友,及丹被征,遣子昱候于道。昱迎拜車下,丹下荅之。
昱曰:“家公欲與君結(jié)交,何為見拜?”丹曰:“君房有是言,丹未之許也!
丹子有同門生喪親,家在中山,白丹欲往奔慰。結(jié)侶將行,丹怒而撻之,[一]
令寄縑以祠焉。[二]或問其故。丹曰:“交道之難,未易言也。世稱管﹑鮑,次則
王﹑貢。[三]張﹑陳兇其終,蕭﹑朱隙其末,[四]故知全之者鮮矣!睍r人服其言。
注[一]東觀記曰:“丹怒撻之五十!
注[二]東觀記曰:“寄帛二匹以祠焉!
注[三]史記曰:“管夷吾,潁上人。嘗與鮑叔牙游,叔牙知其賢。管仲貧困,嘗欺鮑叔牙鮑叔牙終善遇之。管仲曰:‘生我者父母,知我者鮑叔!鼻皶跫肿雨栘曈碜稚傥,并瑯邪人也。二人相善,時人為之語:“王陽在位,貢禹彈冠。”言其趣舍同也。
注[四]張耳﹑陳余初為刎頸交,后構(gòu)隙。耳后為漢將兵,殺陳余于泜水之上。
蕭育字次君,朱博字子元,二人為友,著聞當(dāng)代,后有隙不終,故時以交為難。
并見前書。
客初有薦士于丹者,因選舉之,而后所舉者陷罪,丹坐以免。客臱懼自絕,而丹終無所言。尋復(fù)征為太子太傅,乃呼客謂曰:“子之自絕,何量丹之薄也?”不為設(shè)食以罰之相待如舊。其后遜位,卒于家。
王良字仲子,東海蘭陵人也。少好學(xué),習(xí)小夏侯尚書。[一]王莽時,寑病不仕,教授諸生千余人。
注[一]夏侯建,大夏侯勝之從兄子也。建受尚書于勝,號小夏侯。見前書。
建武二年,大司馬吳漢辟,大應(yīng)。三年,征拜諫議大夫,數(shù)有忠言,以禮進(jìn)止,朝廷敬之。遷沛郡太守。至蘄縣,稱病不之府,官屬皆隨就之,良遂上疾篤,乞骸骨,征拜太中大夫。
六年,代宣秉為大司徒司直。在位恭儉,妻子不入官舍,布被瓦器。時司徒史鮑恢以事到東海過候其家,而良妻布裙曳柴,從田中歸。[一]恢告曰:“我司徒史也,故來受書欲見夫人!逼拊唬骸版且?噢,無書!盵二]恢乃下拜,嘆息而還,聞?wù)吣患沃?/p>
注[一]東觀記曰:“徒跣曳柴!
注[二]掾,即謂鮑恢,司徒之掾史也。言勞苦相過,更無書信。
后以病歸。一歲復(fù)征,至滎陽,疾篤不任進(jìn)道,乃過其友人。友人不肯見,曰:“不有忠言奇謀而取大位,何其往來屑屑不憚煩也?”[一]遂拒之。良臱,自后連征輒稱病。詔以玄纁聘之,遂不應(yīng)。后光武幸蘭陵,遣使者問良所苦疾,不能言對。
詔復(fù)其子孫邑中傜役,卒于家。
注[一]楊雄方言曰:“屑屑,不安也。秦﹑晉曰屑屑!惫凹冊唬骸巴鶃砻!
論曰:夫利仁者或借仁以從利,體義者不期體以合義。[一]季文子妾不衣帛,魯人以為美談。[二]公孫弘身服布被,汲黯譏其多詐。[三]事實未殊而譽(yù)毀別議。何也?
將體之與利之異乎?宣秉﹑王良處位優(yōu)重,而秉甘疏薄,良妻荷薪,可謂行過乎儉。
然當(dāng)世咨其清,人君高其節(jié),豈非臨之以誠哉!語曰:‘同言而信,則信在言前;同令而行則誠在令外!黄淙缓![四]張湛不屑矜?zhèn)沃V,斯不偽矣。[五]王丹難于交執(zhí)之道斯知交矣。
注[一]此言履行仁義,其事雖同,原其本心,真?zhèn)胃鳟。利仁者謂心非好仁,但以行仁則于己有利故假借仁道以求利耳。若天性自然,體合仁義者,舉措云為,不期于體而冥然自合。禮記曰:“仁者安仁,智者利仁,畏罪者強(qiáng)仁!
與人同功,其仁未可知;與人同過,其仁則可知。
注[二]文子,魯卿季孫行父之謚也。無衣帛之妾,無食粟之馬,君子是以知季文子忠于公室。相三君矣而無私積,可不謂忠乎?事見左傳。
注[三]公孫弘,淄川人也。武帝時為丞相。汲黯曰:“弘以三公而身服布被,詐也!笔乱娗皶。
注[四]真?zhèn)沃畨蠹仁猓酥欧褚喈。同言而信,謂體仁與利仁,二人同出言,而人信服其真者不信其偽者,則知信不由言,故言信在言前也。同令而行,意亦同也。
此皆子思子累德篇之言,故稱“語曰”。
注[五]屑猶介也。
杜林字伯山,扶風(fēng)茂陵人也。[一]父鄴,成哀閑為涼州刺史。林少好學(xué)沉深,家既多書又外氏張竦父子喜文采,[二]林從竦受學(xué),博洽多聞,時稱通儒。[三]
注[一]案杜鄴傳,鄴本魏郡繁陽人也,武帝時徙茂陵。
注[二]鄴字子夏,祖父皆至郡守。鄴少孤。其母,張敞女也。鄴從敞子吉學(xué),得其家書。竦即吉之子也。博學(xué)文雅過于敞。見前書。
注[三]風(fēng)俗通曰:“儒者,區(qū)也。言其區(qū)別古今,居則翫圣哲之詞,動則行典籍之道稽先王之制,立當(dāng)時之事,此通儒也。若能納而不能出,能言而不能行,講誦而已,無能往來,此俗儒也!
初為郡吏。王莽敗,盜賊起,林與弟成及同郡范逡﹑孟冀等,[一]將細(xì)弱俱客河西。
道逢賊數(shù)千人,遂掠取財□,褫奪衣服,[二]拔刃向林等將欲殺之。冀仰曰:“愿一言而死。將軍知天神乎?[三]赤眉兵觽百萬,所向無前,而殘賊不道,卒至破敗。今將軍以數(shù)千之觽欲規(guī)霸王之事,不行仁恩而反遵覆車,不畏天乎?”[四]賊遂釋之,俱免于難。
注[一]逡音七倫反。
注[二]褫,解也,音直紙反。
注[三]言知天道有神乎。
注[四]賈誼曰:“前車覆,后車誡!痹娫唬骸安晃泛跆,不媿乎人!
隗囂素聞林志節(jié),深相敬待,以為持書平。后因疾告去,辭還祿食。囂復(fù)欲令強(qiáng)起,遂稱篤。囂意雖相望,且欲優(yōu)容之,[一]乃出令曰:“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,諸侯所不能友[二]
蓋伯夷﹑叔齊恥食周粟。[三]今且從師友之位,須道開通,使順?biāo)。”林雖拘于囂而終不屈節(jié)。建武六年,弟成物故,囂乃聽林持喪東歸。既遣而悔,追令刺客楊賢于隴坻遮殺之。賢見林身推鹿車,載致弟喪,乃嘆曰:“當(dāng)今之世,誰能行義?我雖小人何忍殺義士!”因亡去。
注[一]望猶恨也。東觀記曰:“林寄囂地,終不降志辱身,至簪蒿席草,不食其粟也。”
注[二]禮記曰:“儒有上不臣天子,下不事諸侯,慎靜尚寬,砥礪廉隅,其規(guī)為有如此者!
注[三]史記曰,伯夷﹑叔齊,孤竹君之子也。兄弟讓位,歸文王。后武王東伐紂,伯夷﹑叔齊扣馬諫曰:“父死不葬,爰及干戈,可謂孝乎?以臣伐君,可謂仁乎?”武王平殷亂而二人恥之,義不食周粟,餓死于首陽山。
光武聞林已還三輔,乃征拜侍御史,引見,問以經(jīng)書故舊及西州事,甚悅之,賜車馬衣被。髃寮知林以名德用,甚尊憚之。京師士大夫,咸推其博洽。[一]
注[一]東觀記曰:“林與馬援同鄉(xiāng)里,素相親厚。援從南方還,時林馬適死,援令子持馬一匹遺林曰:‘朋友有車馬之饋,可且以備乏!质苤。居數(shù)月,林遣子奉書曰:‘將軍內(nèi)施九族,外有賓客,望恩者多。林父子兩人食列卿祿,常有盈,今送錢五萬!苤^子曰:‘人當(dāng)以此為法,是杜伯山所以勝我也。’”博,廣也。洽,篃也。言其所聞見廣大也。
河南鄭興﹑東海衛(wèi)宏等,皆長于古學(xué)。[一]興嘗師事劉歆,林既遇之,欣然言曰:“林得興等固諧矣,使宏得林,且有以益之。”及宏見林,闇然而服。濟(jì)南徐巡,始師事宏后皆更受林學(xué)。林前于西州得漆書古文尚書一卷,常寶愛之,雖遭難困,握持不離身。
出以示宏等曰:“林流離兵亂,?炙菇(jīng)將絕。何意東海衛(wèi)子﹑濟(jì)南徐生復(fù)能傳之,是道竟不墜于地也。古文雖不合時務(wù),然愿諸生無悔所學(xué)!焙戛p巡益重之,于是古文遂行。
注[一]宏字敬仲,在儒林傳。
明年,大議郊祀制,多以為周郊后稷,漢當(dāng)祀堯。詔復(fù)下公卿議,議者僉同,帝亦然之。林獨以為周室之興,祚由后稷,漢業(yè)特起,功不緣堯。祖宗故事,所宜因循。定從林議。[一]
注[一]東觀記載林議曰:“當(dāng)今政卑易行,禮簡易從,人無愚智,思仰漢德;鶚I(yè)特起不因緣堯。堯遠(yuǎn)于漢,人不曉信,言提其耳,終不說諭。后稷近周,人戶知之,又據(jù)以興,基由其祚。詩曰:‘不愆不忘,率由舊章。’宜如舊制,以解天下之惑!
后代王良為大司徒司直。林薦同郡范逡﹑趙秉﹑申屠剛及隴西牛邯等,皆被擢用,士多歸之。十一年,司直官罷,以林代郭憲為光祿勛。內(nèi)奉宿衛(wèi),外總?cè)穑琜一]周密敬慎選舉稱平。郎有好學(xué)者,輒見誘進(jìn),朝夕滿堂。
注[一]三署,左右中郎將及五官中郎將,皆管郎官也。見續(xù)漢書。
十四年,髃臣上言:“古者肉刑嚴(yán)重,則人畏法令;今憲律輕薄,故奸軌不勝。
[一]宜增科禁,以防其源!痹t下公卿。林奏曰:“夫人情挫辱,則義節(jié)之風(fēng)損;法防繁多則茍免之行興。孔子曰:‘導(dǎo)之以政,齊之以刑,民免而無恥。導(dǎo)之以德齊之以禮,有恥且格!痆二]古之明王,深識遠(yuǎn)慮,動居其厚,不務(wù)多辟,周之五刑不過三千。[三]大漢初興,詳覽失得,故破矩為圓,□雕為樸,蠲除苛政,更立疏網(wǎng)[四]海內(nèi)歡欣,人懷寬德。及至其后,漸以滋章,吹毛索疵,詆欺無限。[五]果桃菜茹之饋,集以成臧,小事無妨于義,以為大戮,故國無廉士,家無完行。
至于法不能禁,令不能止,上下相遁,為敝彌深。[六]臣愚以為宜如舊制,不合翻移!钡蹚闹。
注[一]左傳曰:“凡亂在外為奸,在內(nèi)為軌!
注[二]皆論語之言也。政謂禁令,刑謂刑罰。格,來也。言為政之法,初訓(xùn)導(dǎo)之以禁令若有違則整齊之以刑罰,則人但免罪而已,而無恥臱之心。若教導(dǎo)之以道德,整齊之以禮義則人皆有恥臱之心,且皆來服。
注[三]五刑謂墨﹑劓﹑剕﹑宮﹑大辟也。尚書呂刑篇曰:“五刑之屬三千!
注[四]史記曰:“漢興,破觚而為圜,□雕而為樸,號為網(wǎng)漏吞舟之魚!滨喾揭。老子曰:“天網(wǎng)恢恢,疏而不漏!
注[五]老子曰:“法令滋章,盜賊多有!鼻皶唬骸坝兴敬得蟠!彼,求也。
詆欺謂飾非成釁,非其本罪。
注[六]遁猶回避也。前書曰:“上下相匿,以文避法焉!
后皇太子強(qiáng)求乞自退,封東海王,故重選官屬,以林為王傅。從駕南巡狩。時諸王傅數(shù)被引命或多交游,不得應(yīng)詔;唯林守慎,有召必至。余人雖不見譴,而林特受賞賜又辭不敢受,帝益重之。[一]
注[一]東觀記曰:“王又以師數(shù)加饋遺,林不敢受,常辭以道上稟假有余,*(若)**[苦]*以車重,無所置之!
明年,代丁恭為少府。[一]二十二年,復(fù)為光祿勛。頃之,代朱浮為大司空,博雅多通稱為任職相。明年薨,帝親自臨喪送葬,除子喬為郎。詔曰:“公侯子孫,必復(fù)其始[二]賢者之后,宜宰城邑。其以喬為丹水長。”[三]
注[一]恭字子然,山陽人,在儒林傳。
注[二]左氏傳晉大夫辛廖之言。
注[三]丹水,縣,屬南陽。
論曰:夫威強(qiáng)以自御,力損則身危;飾詐以圖己,詐窮則道屈;而忠信篤敬,蠻貊行焉者誠以德之感物厚矣。[一]故趙孟懷忠,匹夫成其仁;[二]杜林行義,烈士假其命。易曰“人之所助者*(順)**[信]*”,有不誣矣。[三]
注[一]論語曰:“子張問行,子曰:‘言忠信,行篤敬,雖蠻貊之邦行矣!弊
[二]趙孟,晉大夫趙盾也。左傳曰:“晉靈公不君,趙盾驟諫之,靈公患焉,使鉏麑賊之。晨往,寑門辟矣,盛服將朝,尚早,坐而假寐。麑退而言曰:‘不忘恭敬,民之主也。賊民之主不忠,棄君之命不信,有一于此,不如死也。’觸槐而死!壁w盾遂得全。
論語曰:“有殺身以成仁,無求生以害仁。”
注[三]易系辭曰:“天之所助者*(信)**[順]*,人之所助者*(順)**[信]*!辈徽_,言必蒙天人之助也。
郭丹字少卿,南陽穰人也。父稚,成帝時為廬江太守,有清名。丹七歲而孤,小心孝順后母哀憐之,為鬻衣□,買產(chǎn)業(yè)。[一]后從師長安,買符入函谷關(guān),[二]乃慨然嘆曰:“丹不乘使者車,終不出關(guān)!盵三]既至京師,常為都講,諸儒咸敬重之。大司馬嚴(yán)尤請丹辭病不就。王莽又征之,遂與諸生逃于北地。
更始二年,三公舉丹賢能,征為諫議大夫,持節(jié)使歸南陽,安集受降。丹自去家十
有二年,果乘高車出關(guān),如其志焉。
注[一]鬻,賣也。
注[二]符即繻也。前書音義曰:“舊出入關(guān)皆用傳。傳煩,因裂繻帛分持,后復(fù)出,合之以為符信!辟I符,非真符也。東觀記曰“丹從宛人陳洮買入關(guān)符,既入關(guān),封符乞人”也。
注[三]續(xù)漢志曰:“諸使車,皆朱班輪,四輻,赤衡軶!
更始敗,諸將悉歸光武,并獲封爵;丹獨保平氏不下,為更始發(fā)喪,衰绖盡哀。
[一]建武二年,遂潛逃去,敝衣閑行,涉歷險阻,求謁更始妻子,奉還節(jié)傳,因歸鄉(xiāng)里。太守杜詩請為功曹,丹薦鄉(xiāng)人長者自代而去。詩乃嘆曰:“昔明王興化,卿士讓位[二]今功曹推賢,可謂至德!跻缘な戮幨瘘S堂,以為后法!盵三]
注[一]喪服斬衰裳,上曰衰,下曰裳。麻在首要皆曰绖。首绖象緇布冠,要绖象大帶。绖之言實,衰之言摧,明中實摧痛也。平氏,縣名,屬南陽郡。
注[二]毛萇詩傳曰:“虞﹑芮之君爭田,相謂曰:‘西伯,仁人也,盍往質(zhì)焉?’乃相與朝周。至其朝,士讓為大夫,大夫讓為卿。二國君乃臱而退!
注[三]黃堂,大守之廳事。
十三年,大司馬吳漢辟舉高第,再遷并州牧,有清平稱。轉(zhuǎn)使匈奴中郎將,遷左馮翊。永平三年,代李欣為司徒。在朝廉直公正,與侯霸﹑杜林﹑張湛﹑郭伋齊名相善。
明年,坐考隴西太守鄧融事無所據(jù),策免。五年,卒于家,時年八十七。以河南尹范遷有清行代為司徒。
遷字子廬,沛國人,初為漁陽太守,以智略安邊,匈奴不敢入界。及在公輔,有宅數(shù)畝田不過一頃,復(fù)推與兄子。其妻嘗謂曰:“君有四子而無立錐之地,[一]可余奉祿以為后世業(yè)!边w曰:“吾備位大臣而蓄財求利,何以示后世!”
在位四年薨,家無擔(dān)石焉。
注[一]史記楚優(yōu)孟曰:“孫叔敖子無立錐之地!
后顯宗因朝會問髃臣郭丹家今何如,宗正劉匡對曰:“昔孫叔敖相楚,馬不秣粟,妻不衣帛,子孫竟蒙寑丘之封。[一]丹出典州郡,入為三公,而家無遺產(chǎn),子孫困匱!
帝乃下南陽訪求其嗣。長子宇,官至常山太守。少子濟(jì),趙相。
注[一]孫叔敖,楚莊王之相也,期思縣人。史記曰,楚之處士虞丘相進(jìn)之,相楚,上下和合,吏無奸邪,遂霸諸侯。呂覽曰:“叔敖將死,戒其子曰:‘王數(shù)封我矣,吾不受也。我死,王則封汝,必?zé)o受利地。楚越之閑有寑丘者,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惡,可長有者唯此也。’孫叔敖死,王以美地封其子,其子辭,請寑丘,至今不失!睂丘,縣名,后漢改為固始,今光州固始縣也,有孫叔敖祠焉。
吳良字大儀,齊國臨淄人也。初為郡吏,[一]歲旦與掾史入賀,門下掾王望舉觴上壽諂稱太守功德。[二]良于下坐勃然進(jìn)曰:“望佞邪之人,欺諂無狀,愿勿受其觴。”
[三]太守斂容而止。燕罷,轉(zhuǎn)良為功曹;恥以言受進(jìn),終不肯謁。
注[一]東觀記曰良為郡議曹掾。
注[二]東觀記曰:“王望言曰:‘齊郡敗亂,遭離盜賊,不聞雞鳴犬吠之音。明府
視事五年,土地開辟,盜賊滅息,五谷豐熟,家給人足。今日歲首,請上雅壽!蚴方苑Q萬歲!
注[三]東觀記曰“良時跪曰:‘門下掾佞諂,明府勿受其觴。盜賊未盡,人庶困乏。
今良曹掾,尚無藳。’望曰:‘議曹惰窳,自無藳,寧足為不家給人足邪?’太守曰:‘此生言是!n良鰒魚百枚”也。
時驃騎將軍東平王蒼聞而辟之,署為西曹。蒼甚相敬愛,上疏薦良曰:“臣聞為國所重必在得人;報恩之義,莫大薦士。竊見臣府西曹掾齊國吳良,資質(zhì)敦固,公方廉恪躬儉安貧,白首一節(jié);[一]又治尚書,學(xué)通師法,[二]經(jīng)任博士,行中表儀。宜備宿衛(wèi)以輔圣政。臣蒼榮寵絕矣,憂責(zé)深大,[三]私慕公叔同升之義,懼于臧文竊位之罪[四]敢秉愚瞽,犯冒嚴(yán)禁!憋@宗以示公卿曰:“前以事見良,須發(fā)皓然,衣冠甚偉夫薦賢助國,宰相之職,蕭何舉韓信,設(shè)□而拜,不復(fù)考試。[五]今以良為議郎。”
注[一]言雖耆耄,志節(jié)不衰。
注[二]東觀記曰:“良習(xí)大夏侯尚書!
注[三]絕猶極也。
注[四]公叔文子,衛(wèi)大夫公孫拔之謚也。文子家臣名僎,操行與文子同,文子乃升進(jìn)之于公與之同為大夫。臧文仲,魯大夫臧孫辰也。時柳下惠為士師,文仲知其賢而不進(jìn)達(dá)之孔子譏之曰:“臧文仲其竊位者歟!知柳下之賢而不與立!笔虏⒁娬撜Z也。
注[五]蕭何薦韓信于高祖曰:“陛下必欲爭天下,非信無可與計者!睗h王于是設(shè)
□場,拜信為大將軍。見前書。
永平中,車駕近出,而信陽侯陰就干突禁衛(wèi),車府令徐匡鉤就車,收御者送獄。
[一]詔書譴匡,匡乃自系。良上言曰:“信陽侯就倚恃外戚,干犯乘輿,無人臣禮,為大不敬。匡執(zhí)法守正,反下于理,臣恐圣化由是而□。”[二]帝雖赦匡,猶左轉(zhuǎn)良為即丘長。[三]
后遷司徒長史。[四]每處大議,輒據(jù)經(jīng)典,不希旨偶俗,以徼時譽(yù)。[五]后坐事免。
復(fù)拜議郎,卒于官。
注[一]鉤,留也。
注[二]□,廢也。
注[三]即丘,縣名,屬東海郡,即左氏傳之祝丘也,故城在今沂州臨沂縣東南。
注[四]哀帝改丞相為大司徒,司直仍舊,中興因之不改。建武十一年省司直,置長史。
注[五]希猶瞻望也。
承宮字少子,[一]瑯邪姑幕人也。少孤,年八歲為人牧豕。鄉(xiāng)里徐子盛者,以春秋經(jīng)授諸生數(shù)百人宮過息廬下,樂其業(yè),因就聽經(jīng),遂請留門下,[二]為諸生拾薪。執(zhí)
苦數(shù)年,勤學(xué)不倦。[三]經(jīng)典既明,乃歸家教授。遭天下喪亂,遂將諸生避地漢中,后與妻子之蒙陰山[四]肆力耕種。禾黍?qū)⑹,人有認(rèn)之者,宮不與計,推之而去,由是顯名。三府更辟,皆不應(yīng)。[五]
注[一]世本承姓,衛(wèi)大夫成叔承之后也。
注[二]續(xù)漢書曰:“宮過徐子盛,好之,因棄其豬而留聽經(jīng)。豬主怪其不還,求索得宮欲笞之。門下生共禁止,因留之!
注[三]續(xù)漢書曰:“宮嘗出行,得虎所殺鹿,持歸,肉分門下,取皮上師,師不受,宮因棄之。人問其故,宮曰:‘既已與人,義不可復(fù)取!弊四]蒙陰,縣名,屬太山郡有蒙山,在今沂州新泰縣東南。
注[五]三府謂太尉﹑司徒﹑司空府。
永平中,征詣公車。車駕臨辟雍,召宮拜博士,遷左中郎將。數(shù)納忠言,陳政,論議切箻朝臣憚其節(jié),名播匈奴。時北單于遣使求得見宮,顯宗□自整飾,宮對曰:“夷狄眩名,非識實者也。臣狀丑,不可以示遠(yuǎn),宜選有威容者。”[一]
帝乃以大鴻臚魏應(yīng)代之。十七年,拜侍中祭酒。建初元年,卒,肅宗曪嘆,賜以頉地。妻上書乞歸葬鄉(xiāng)里,復(fù)賜錢三十萬。[二]
注[一]續(xù)漢書曰:“夷狄聞臣虛稱,故欲見臣。臣丑陋形寑,不如選長大有威容者示之也!
注[二]續(xù)漢書曰:“宮子疊,官至濟(jì)陰太守。”
鄭均字仲虞,東平任城人也。少好黃老書。兄為縣吏,[一]頗受禮遺,均數(shù)諫止,不聽。
即脫身為傭,歲余,得錢帛,歸以與兄。曰:“物盡可復(fù)得,為吏坐臧,終身捐棄!毙指衅溲。遂為廉絜。均好義篤實,養(yǎng)寡嫂孤兒,恩禮敦至。[二]常稱病家廷,不應(yīng)州郡辟召?⒂刂轮,使縣令譎將詣門,[三]既至,卒不能屈。均于是客于濮陽。[四]
注[一]東觀記曰:“兄仲,為縣游徼。”
注[二]東觀記曰:“均失兄,養(yǎng)孤兄子甚篤,已冠娶,出令別居,并門,盡推財與之使得一尊其母,然后隨護(hù)視振給之。”
注[三]譎,詐也。
注[四]濮陽,今濮州縣。
建初三年,司徒鮑昱辟之,后舉直言,并不詣。六年,公車特征,再遷尚書,數(shù)納忠言肅宗敬重之。后以病乞骸骨,拜議郎,告歸,因稱病篤,帝賜以衣冠。[一]
注[一]東觀記曰:“均遣子英奉章詣闕,詔召見英,問均所苦,賜以冠幘錢布。”
元和元年,詔告廬江太守﹑東平相曰:[一]“議郎鄭均,束修安貧,恭儉節(jié)整,前在機(jī)密以病致仕,守善貞固,黃發(fā)不怠。又前安邑令毛義,躬履遜讓,比征辭病,淳絜之風(fēng)東州稱仁。書不云乎:‘章厥有常,吉哉!’[二]其賜均﹑義谷各千斛,常以八月長吏存問賜羊酒,顯茲異行!盵三]明年,帝東巡過任城,乃幸均舍,□賜尚書祿以終其身[四]故時人號為“白衣尚書”。永元中,卒于家。
注[一]以毛義廬江人,鄭均東平人,故告二郡守相也。
注[二]章,明也。吉,善也。言為天子當(dāng)明顯其有常德者,優(yōu)其稟餼,則政之善也。
尚書咎繇□之言。
注[三]東觀記曰:“賜羊一頭,酒二斗,終其身!眴栠z賢良,必以八月,諸物老成故順其時氣助養(yǎng)育之也。故月令“仲秋之月養(yǎng)衰老,授幾杖,行糜粥飲食”,鄭玄
注云“助老氣也”。
注[四]續(xù)漢志曰:“尚書秩六百石,祿每月七十石!
趙典字仲經(jīng),蜀郡成都人也。父戒,為太尉,[一]桓帝立,以定策封廚亭侯。
典少篤行隱約,[二]博學(xué)經(jīng)書,弟子自遠(yuǎn)方至。[三]建和初,四府表薦,[四]征拜議郎,侍講禁內(nèi),再遷為侍中。時帝欲廣開鴻池,典諫曰:“鴻池泛溉,已且百頃猶復(fù)增而深之,非所以崇唐虞之約己,遵孝文之愛人也!钡奂{其言而止。[五]
注[一]謝承書曰:“典,太尉戒之叔子也。”
注[二]隱猶靜也。約,儉也。
注[三]謝承書曰:“典學(xué)孔子七經(jīng)﹑河圖﹑洛書,內(nèi)外蓺術(shù),靡不貫綜,受業(yè)者百有余人!
注[四]四府,太尉﹑司徒﹑司空﹑大將軍府也。謝承書曰:“典性明達(dá),志節(jié)清亮。
益州舉茂才,以病辭,太尉黃瓊﹑胡廣舉有道﹑方正,皆不應(yīng);傅酃囌,對策為諸儒之表。”
注[五]墨子曰:“堯舜堂高三尺,土階三等,茅茨不翦,采椽不□,飯土簋﹑歠土铏糲粱之飯,藜藿之羹,夏日葛衣,冬日鹿裘!笔羌s己也。文帝嘗欲作露臺,召匠計之曰直百金。帝曰:“百金,中人十家之產(chǎn),何以臺為!”宮室苑囿無所增益,有不便輒□以利人,是愛人也。
父卒,襲封。出為弘農(nóng)太守,轉(zhuǎn)右扶風(fēng)。公事去官,征拜城門校尉,轉(zhuǎn)將作大匠,遷少府,又轉(zhuǎn)大鴻臚。時恩澤諸侯以無勞受封,髃臣不悅而莫敢諫,典獨奏曰:“夫無功而賞勞者不勸,上忝下辱,亂象干度。[一]且高祖之誓,非功臣不封。[二]宜一切削免爵土以存舊典!钡鄄粡。頃之,轉(zhuǎn)太仆,遷太常。
朝廷每有災(zāi)異疑議,輒諮問之。[三]典據(jù)經(jīng)正對,無所曲折。每得賞賜,輒分與諸生之貧者。后以諫爭違旨,免官就國。
注[一]左傳曰:“國無政,不用善,則自取謫于日月之災(zāi),故政不可不慎。務(wù)三而已一曰擇人,二曰因人,三曰從時!鼻皶,成帝時,同日封王氏五侯,其日,天氣赤黃霧四塞。哀帝封丁﹑傅日亦然。是不用善人,則亂象干度。
注[二]史記功臣侯表曰:“高祖與功臣約曰:‘非劉氏不王,非有功不侯。不如是,天下共擊之!弊三]謝承書曰“天子宗典道懿,尊為國師,位特進(jìn)。七為列卿,寑布被食用瓦器”也。
會帝崩,時禁藩國諸侯不得奔吊,典慨然曰:“身從衣褐之中,致位上列。[一]且鳥烏反哺報德,況于士邪!”[二]遂解印綬符策付縣,而馳到京師。州郡及大鴻臚并執(zhí)處其罪而公卿百寮嘉典之義,表請以租自贖,詔書許之。再遷長樂少府﹑衛(wèi)尉。
公卿復(fù)表典篤學(xué)博聞,宜備國師。會病卒,[三]使者吊祠。竇太后復(fù)遣使兼贈印綬,謚曰獻(xiàn)侯。
注[一]褐,織毛布之衣,貧者所服。
注[二]小爾雅曰:“純黑而反哺者謂之烏!贝呵镌唬骸盀酰ⅧB也!
注[三]謝承書曰:“靈帝即位,典與竇武﹑王暢﹑陳蕃等謀共誅中常侍曹節(jié)﹑侯覽
﹑趙忠等,皆下獄自殺。”不言病卒。
典兄子謙,謙弟溫,相繼為三公。
謙字彥信,初平元年,代黃琬為太尉。獻(xiàn)帝遷都長安,以謙行車騎將軍,為前置。
明年病罷。復(fù)為司隸校尉。車師王侍子為董卓所愛,數(shù)犯法,謙收殺之。
卓大怒,殺都官從事,而素敬憚謙,故不加罪。轉(zhuǎn)為前將軍,遣擊白波賊,有功,封郫侯。[一]李傕殺司徒王允,復(fù)代允為司徒,數(shù)月病免,拜尚書令。是年卒,謚曰忠侯。
注[一]郫音盤眉反。
溫字子柔,初為京兆*(郡)*丞,[一]嘆曰:“大丈夫當(dāng)雄飛,安能雌伏!”遂棄官去。遭歲大饑,散家糧以振窮餓,所活萬余人。獻(xiàn)帝西遷都,為侍中,同輿輦至長安,封江南亭侯,代楊彪為司空,免,頃之,復(fù)為司徒,錄尚書事。
注[一]前書,三輔丞,武帝元鼎四年置,秩六百石。
時李傕與郭汜相攻,傕遂虜掠禁省,劫帝幸北塢,外內(nèi)隔絕。傕素疑溫不與己同,乃內(nèi)溫于塢中,又欲移乘輿于黃白城。溫與傕書曰:“公前托為董公報讎,然實屠陷王城殺戮大臣,天下不可家見而戶說也。今與郭汜爭睚眥之隙,以成千鈞之讎,[一]人在涂炭各不聊生。曾不改悟,遂成禍亂。朝廷仍下明詔,欲令和解。上命不行,威澤日損。而復(fù)欲移轉(zhuǎn)乘輿,更幸非所,此誠老夫所不達(dá)也。
于易,一為過,再為涉,三而弗改,滅其頂,兇。[二]不如早共和解,引軍還屯,上安萬乘,下全人民,豈不幸甚!眰啻笈踩藲。*(董卓)**[李傕]*從弟應(yīng),溫故掾也,諫之?dāng)?shù)日,乃獲免。
注[一]睚眥,解見竇融傳。三十斤為鈞,言其重。
注[二]滅,沒也。周易大過上六曰:“過涉滅頂,兇。”王弼曰:“處大過之極,過之甚者也。涉難過甚,故至于滅頂,兇也。”
溫從車駕都許。建安十三年,以辟司空曹操子丕為掾,操怒,奏溫辟*(忠)*臣子弟,選舉不實,免官。是歲卒,年七十二。
贊曰:宣、鄭、二王,奉身清方。杜林據(jù)古,張湛矜莊。典以義黜,[一]宮由德?lián)P。
大儀鵠發(fā),見表憲王。[二]少卿志仕,終乘高箱。
注[一]謂棄郡奔喪,以租贖罪也。
注[二]鵠發(fā),白發(fā)。
校勘記
九二七頁四行常稱疾不仕按:汲本“稱疾”作“寢疾”。
九二七頁一一行以喻*(類)**[煩]*雜也據(jù)汲本、殿本改。
九二八頁一行即賜布帛帳帷什物按:刊誤謂“帳帷”當(dāng)作“帷帳”,注文先解帷,后解帳,是其次矣。
九二八頁二行帝敏惜之刊誤謂“敏”當(dāng)作“愍”。今按:校補(bǔ)引錢大昭說,謂敏與閔古字通。又謂前書人表“宋愍公”,徐干中論作“敏公”,是敏亦與愍通,皆不須改字。
九二八頁一三行家人有嚴(yán)君*[焉]*據(jù)汲本、殿本補(bǔ)。
九三一頁八行更始時遵為大司馬*[護(hù)軍]*據(jù)聚珍本東觀記補(bǔ),與前書陳遵傳合。
九三一頁一0行上麥*(一)**[二]*千斛據(jù)汲本、殿本改。
九三二頁一二行王莽時寑病不仕按:殿本“寑”作“稱”。
九三三頁一一行遣使者問良所苦疾按:汲本、殿本“苦疾”作“疾苦”。
九三五頁一四行不畏乎天不媿乎人按:汲本、殿本兩“乎”字并作“于”。
九三五頁一五行以為持書平按:刊誤謂案文多一“平”字。蓋舊作“治書”,讀者以平音治字章懷已改作“持”,后人又妄留“平”字也。
九三七頁一行雖遭難困按:汲本、殿本“難”作“艱”。
九三七頁八行后稷近周人戶知之又據(jù)以興基由其祚汲本、殿本“戶”作“所”。
按:校補(bǔ)謂原文作“后稷近周,民戶知之。世據(jù)以興,基由其祚”,東觀記及續(xù)志
注所引并同!皯簟弊鳌八,乃字之斗!懊瘛备摹叭恕,“世”改“又”,則避太宗諱也。
九三九頁二行*(若)**[苦]*以車重?fù)?jù)校補(bǔ)改,與東觀記合。
九三九頁一一行人之所助者*(順)**[信]*據(jù)易系辭改。
九四0頁一行天之所助者*(信)**[順]*人之所助者*(順)**[信]*據(jù)易系辭改。
九四0頁九行陳洮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御覽、六帖引東觀記“洮”皆作“兆”。
九四一頁一一行遷字子廬集解引何焯說,謂漢官儀作“子閭”。今按:明帝紀(jì)注引
漢官儀作“子閭”。
九四三頁四行懼于臧文竊位之罪按:王先謙謂懼于文義未安,疑“于”當(dāng)作“干”,或“干”誤寫為“于”,后人改作“于”耳。“竊慕”與“懼干”正相對為文。
九四三頁一四行信陽侯陰就錢大昭謂陰興傳作“新陽侯”,新信古字通。按:校補(bǔ)
謂馮衍傳仍作“新陽侯”,又后紀(jì)亦作“新陽侯世子陰豐”,注同,今安徽太和縣西北有信陽城則新陽固即信陽矣。
九四四頁一一行后與妻子之蒙陰山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東觀記作“華陰山”,或?qū)m從漢中之華陰也。
九四五頁八行數(shù)納忠言陳政論議切箻集解引何焯說,謂“政”下當(dāng)有脫文。今按:“陳政”二字疑衍。東觀記作“數(shù)納忠諫,論議切直”,無“陳政”二字,可證也。
九四六頁五行養(yǎng)孤兄子按:汲本、殿本并作“養(yǎng)孤兒兄子”,聚珍本東觀記同。
校補(bǔ)謂鮑永傳“悉財產(chǎn)與孤弟子”,此直當(dāng)作“孤兄子”,“兒”字乃涉下“兄”字誤衍也。
九四八頁一三行且鳥烏反哺報德按:汲本、殿本“鳥烏”作“烏鳥”,誤。
九四九頁一行竇太后復(fù)遣使兼贈印綬按:李慈銘謂“兼”蓋是“策”字之誤。
九四九頁六行以謙行車騎將軍刊誤謂案文少一“事”字。今按:范書凡書行某某事
往往省一“事”字,非必脫文也。
九四九頁九行謚曰忠侯按:李慈銘謂華陽國志作“惠侯”。
九四九頁一一行初為京兆*(郡)*丞校補(bǔ)引錢大昭說,謂京兆兩漢皆不稱郡,此“郡”字衍。今據(jù)刪。
九五0頁五行*(董卓)**[李傕]*從弟應(yīng)集解引惠棟說,謂袁宏紀(jì)云李傕從弟。
王先謙謂“董卓”二字實傳寫之誤。今據(jù)改。
九五0頁一0行奏溫辟*(忠)*臣子弟集解引何焯說,謂“忠”字衍。張森楷?庇
謂魏志文帝紀(jì)注引獻(xiàn)帝起居注無“忠”字,何說有本。今據(jù)刪。
九五0頁一四行謂棄郡奔喪按:校補(bǔ)謂“郡”當(dāng)作“國”。
更多有關(guān)后漢書 二十四史 的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