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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春秋左氏傳注疏卷二十五 成元年,至二年在線閱讀

    作者:佚名 文章來源:會(huì)員上傳 請(qǐng)你點(diǎn)此糾錯(cuò)或發(fā)表評(píng)論

    卷二十五 成元年,至二年

      ◎成公
      ○陸曰:成公名黑肱,宣公子。謚法:“安民立政曰成!

    [疏]正義曰:《魯世家》云:“成公名黑肱,宣公之子,穆姜所生,以定王十七年即位!敝u法:“安民立政曰成。”《釋例》曰:“計(jì)公衡之年,成公又非穆姜所生,不知其母何氏也!卑感辍胺蛉藡D姜至自齊”,即穆姜也。至此始十八年耳。二年傳稱“公衡為質(zhì)於楚”。公衡,成公子也。既堪為質(zhì),則其年巳長(zhǎng)。成公若是穆姜之子,未得有成長(zhǎng)之男。

    【經(jīng)】元年,春,王正月,公即位。(無傳。)

    二月,辛酉,葬我君宣公。無傳。

    無冰。無傳。周二月,今之十二月,而無冰,書冬溫。

    [疏]注“周二”至“冬溫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襄二十八年“春無冰”。彼春無月,則是竟春無冰。此亦應(yīng)竟春無冰。而書在二月下者,以盛寒之月書之也。《穀梁傳》曰:“終時(shí)無冰,則志!贝宋唇K時(shí)而言“無冰”,何也?終無冰矣,加之寒之辭也。其意言此月寒最甚,此月無冰,則終無冰矣。杜言“今之十二月”者,見此意也。冬而無冰,是時(shí)之失,故書之,記冬溫也。

    三月,作丘甲。《周禮》:“九夫?yàn)榫,四井為邑,四邑為丘!鼻鹗,出戎馬一匹,牛三頭。四丘為甸,甸六十四井,出長(zhǎng)轂一乘,戎馬四匹,牛十二頭,甲士三人,步卒七十二人。此甸所賦,今魯使丘出之,譏重?cái)浚蕰?br>  ○甸,徒練反,一音繩證反,乘,繩證反。卒,尊忽反。斂,力驗(yàn)反。

    [疏]“周禮”至“故書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周禮》“九夫?yàn)榫木疄橐,四邑為丘,四丘為甸”,《小司徒職》文也!端抉R法》:“六尺為步,步百為畝,畝百為夫,夫三為屋,屋三為井,四井為邑,四邑為丘。丘有戎馬一匹,牛三頭,是曰匹馬丘牛。四丘為甸,甸六十四井,出長(zhǎng)轂一乘,馬四匹,牛十二頭,甲士三人,步卒七十二人。戈楯具謂之乘馬。”然則杜之此注多是《司馬法》文。而獨(dú)以《周禮》冠之者,以《司馬法》祖述《周禮》,其所陳者即是周法。言此是周之禮法耳,不言《周禮》有此文也。鄭注《論語(yǔ)》云《司馬法》“成方十里,出革車一乘”,與此不同者,鄭注《小司徒》云:“方十里為成!本夁呉焕镏螠箱,實(shí)出稅者方八里,六十四井,案鄭注《小司徒》又引《司馬法》云成出革車一乘,甲士十人,徒二十人。十成為終,千井,革車十乘,甲士百人,徒二百人。十終為同,萬(wàn)井,革車百乘,甲士千人,徒二千人”,與此車一乘,甲士三人,步卒七十二人不同者,《小司徒》辨畿內(nèi)都鄙之地域,鄭所引“士十人,徒二十人”者,謂公卿大夫畿內(nèi)采地之制,此之所謂諸侯邦國(guó)出軍之法,故不同也。古者用兵,天子先用六鄉(xiāng),六鄉(xiāng)不足取六遂,六遂不足取公卿采邑及諸侯邦國(guó)。若諸侯出兵,先盡三鄉(xiāng)、三遂,鄉(xiāng)、遂不足,然后總徵竟內(nèi)之兵。案此一車,甲士、步卒總七十五人!吨芏Y·大司徒》:“五人為伍,五伍為兩,四兩為卒,五卒為旅,五旅為師,五師為軍。”大敗不同者,《小司徒》所云,謂鄉(xiāng)遂出軍及臨時(shí)對(duì)敵布陳用兵之法。此甲士三人,步卒七十二人,謂徵課邦國(guó)出兵之時(shí)所徵之兵。既至臨陳,還同鄉(xiāng)遂之法。必知臨敵用鄉(xiāng)、遂法者,以桓五年“戰(zhàn)于繻葛”,“先偏后伍”,又宣十二年“廣有一卒,卒偏之兩”,及《尚書·牧誓》云“千夫長(zhǎng),百夫長(zhǎng)”,是臨時(shí)對(duì)敵皆用卒兩師旅也。長(zhǎng)轂、馬牛、甲兵、戈楯,皆一甸之民同共此物。若鄉(xiāng)遂所用,車馬、甲兵之屬,皆國(guó)家所共。知者,以一鄉(xiāng)出一軍,則是家出一人,其物不可私備故也。此言四丘為甸,并據(jù)上地言之。若以上、中、下地相通,則二甸共出長(zhǎng)轂一乘耳。甸即乘也。六十四井出車一乘,是故以甸為名。此一乘甲兵,甸之所賦。今魯使丘出甸賦,乃四倍於常。譏其重?cái)浚蕰。《穀梁傳》曰:“作,為也。丘為甲也。丘甲,國(guó)之事也。丘作甲,非正也。”“古者立國(guó)家,百官具,農(nóng)工皆有職以事上。古者有四民,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(nóng)民,有工民。丘作甲,非正也!逼湟庖詾樗囊貫榍,使一丘農(nóng)民皆作甲,以農(nóng)為工,失其本業(yè),故譏之。今《左氏》經(jīng)、傳并言“作丘甲”耳,重?cái)恐拢瑐鳠o明文。而知必異《穀梁》,以為丘作甸甲者,以傳云“為齊難故,作丘甲”。以慮有齊難而多作甲兵,知使丘為甸甲而倍作之也。士卒牛馬悉倍於常,而獨(dú)言甲者,甲是新作之物。其馀斂充之耳,非作之也。譏其新作,故舉甲言之。初稅畝言初,此不言初者,此備齊難,暫為之耳,非是終用,故不言初。然則筑城備難,非時(shí)不譏。此亦備難,而譏之者,魯是大國(guó),甲兵先多,僖公之世《頌》云“公車千乘”,昭公之蒐傳稱“革車千乘”,此時(shí)不應(yīng)然也。其甲足以拒敵,而又加之重?cái),故譏之。

    夏,臧孫許及晉侯盟于赤棘。晉地。

    秋,王師敗績(jī)于茅戎。茅戎,別種也。不言戰(zhàn),王者至尊,天下莫之得校,故以自敗為文。不書敗地,而書茅戎,明為茅戎所敗。書秋,從告。
      ○茅戎,亡交反!妒酚洝芳叭齻鹘宰髻Q(mào)戎。種,章勇反。

    冬,十月。

    【傳】元年,春,晉侯使瑕嘉平戎于王,(平文十七年邥垂之役。詹嘉處瑕,故謂之瑕嘉。
      ○邥音審。詹,之廉反。)單襄公如晉拜成。(單襄公,王卿士。謝晉為平戎。
      ○單音善。為,于偽反,下文同。)劉康公徼戎,將遂伐之。(康公,王季子也。戎平還,欲要其無備。
      ○徼,古堯反,要也。要,一遙反。)

    [疏]注“康公”至“無備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宣十年經(jīng)書“王季子來聘”,傳言“劉康公”,知即王季子也。傳言“平戎于王”,戎必遣使詣周受平。但康公要戎者,非要戎平還之,使單使來平,不足伐也,欲伐其國(guó)耳。以未平之日設(shè)備御周,今既平矣,戎必?zé)o備。要其無備,將遂往伐之。故下云“遂伐茅戎”,起兵伐其國(guó)也。

    叔服曰:“背盟而欺大國(guó),此必?cái)。叔服,周?nèi)史。
      ○背音佩,下音同。背盟不祥,欺大國(guó)不義,神人弗助,將何以勝?”不聽。遂伐茅戎。三月癸未,敗績(jī)于徐吾氏。徐吾氏,茅戎之別也。

    [疏]敗績(jī)于徐吾氏。
      ○正義曰:敗于徐吾之地也。茅戎巳是戎內(nèi)之別,徐吾又是茅戎之內(nèi)聚落之名,王師與茅戎戰(zhàn)之處。

    為齊難故,作丘甲。前年魯乞師於楚,欲以伐齊,楚師不出,故懼而作丘甲。
      ○難,乃旦反,下同。

    聞齊將出楚師,夏,盟于赤棘。與晉盟,懼齊、楚。

    秋,王人來告敗。解經(jīng)所以秋乃書。

    冬,臧宣叔令脩賦、繕完、治完城郭。
      ○繕完,市戰(zhàn)反,下和端反。具守備,曰:“齊、楚結(jié)好,我新與晉盟,晉、楚爭(zhēng)盟,齊師必至。雖晉人伐齊,楚必救之,是齊楚同我也。同,共也。
      ○守,手又反。好,呼報(bào)反。知難而有備,乃可以逞!背,解也。為二年齊侯伐我傳。
      ○解音蟹。

    【經(jīng)】二年,春,齊侯伐我北鄙。

    夏,四月,丙戌,衛(wèi)孫良夫帥師及齊師戰(zhàn)于新筑,衛(wèi)師敗績(jī)。新筑,衛(wèi)地。皆陳曰戰(zhàn),大崩曰敗績(jī)。四月無丙戌;丙戌,五月一日。
      ○筑音竹。陳,宜覲反。

    六月,癸酉,季孫行父、臧孫許、叔孫僑如、公孫嬰齊帥師會(huì)晉郤克、衛(wèi)孫良夫、曹公子首及齊侯戰(zhàn)于鞍,齊師敗績(jī)。魯乞師於晉,而不以與謀之例者,從盟主之令,上行於下,非匹敵和成之類,例在宣七年。曹大夫常不書,而書公子首者,首命於國(guó),備於禮,成為卿故也。鞍,齊地。
      ○僑,其驕反,注同。郤,去逆反。鞍音安。與音預(yù)。敵,如字,本或作適,亦音敵。

    [疏]注“魯乞”至“齊地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此云盟主之令,故不從與謀!夺尷吩疲骸捌驇煵坏脧呐c謀。所以不同者,以事得兩通,故互言之。魯於聘與盟會(huì),雖二卿并行,止書一使。至於行師用兵,則并書諸將。此書四卿,昭、定之世或書三卿,或書二卿,皆謂重兵,故書之。其他國(guó)唯書元帥。詳內(nèi)略外也!睍芄邮渍撸夺尷吩唬骸肮畈幽屑扒浯蠓蚴棵鼣(shù),《周官》具有等差。當(dāng)春秋時(shí),漸以變改,是故仲尼、丘明據(jù)時(shí)之宜,從而然之,不復(fù)與《周官》同也!薄懊,其君正爵命之於朝。其宮室、車旗、衣服、禮義,各如其命數(shù),皆以卿禮書於經(jīng)。衛(wèi)之於晉,不得比次國(guó),則邾、莒、杞、鄫之屬,固以微矣。此等諸國(guó),當(dāng)時(shí)附隨大國(guó),不得列於會(huì)者甚眾。及其得列,上不能自通於天子,下無暇於備禮成制。故與於盟會(huì)戰(zhàn)伐甚多,唯曹公子首得見經(jīng),其馀或命而禮儀不備,或未加命數(shù),故皆不書之!笔茄允壮蔀榍,故書。

    秋,七月,齊侯使國(guó)佐如師。己酉,及國(guó)佐盟于袁婁!斗Y梁》曰:“鞍去齊五百里。袁婁去齊五十里!

    [疏]注“穀梁”至“十里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齊之四竟不應(yīng)過遙。且鞍巳是齊地,未必竟上之邑,豈得去齊有五百里乎?《穀梁》又云“壹戰(zhàn)綿地五百里”,則是甚言之耳!夺尷ね恋孛钒芭c袁婁并闕,不知其處遠(yuǎn)近,無以驗(yàn)之。

    八月,壬午,宋公鮑卒。未同盟而赴以名。
      ○鮑,步卯反。

    庚寅,衛(wèi)侯速卒。宣十七年,盟于斷道。據(jù)傳,庚寅,九月七日。

    取汶陽(yáng)田。晉使齊還魯,故書“取”。不以好得,故不言歸。
      ○汶音問。好,呼報(bào)反。

    [疏]注“晉使”至“言歸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晉使齊還魯,魯不用力,故直書取。哀八年“齊人歸讙及闡”。此不言齊人歸者,不以好得。非齊歸我,故不言歸。

    冬,楚師、鄭師侵衛(wèi)。子重不書,不親伐。

    [疏]注“子重不書不親伐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僖二十五年“楚人圍陳”,注云:“子玉稱人,從告!贝嗽啤白又夭粫挥H伐”者,彼以路遠(yuǎn),或當(dāng)不以實(shí)告,此傳言“侵衛(wèi),遂侵我”,道路既近,告當(dāng)以實(shí)。經(jīng)、傳皆言“楚師”,例是將卑師眾,故以為子重不親伐,所以弘通其義也。

    十有一月,公會(huì)楚公子?jì)臊R于蜀。公與大夫會(huì),不貶嬰齊者,時(shí)有許、蔡之君故。

    [疏]注“公與”至“君故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傳稱:“在禮,卿不會(huì)公侯!睍(huì)公侯則貶之而稱人,翟泉之盟是也。此嬰齊會(huì)公,乃稱公子而不貶者,為其會(huì)有蔡、許之君。蔡侯、許男與公相敵,嬰齊不與公敵,故不貶也。傳稱孟孫賂楚,楚人許平,即云:“十一月,公及楚公子?jì)臊R、蔡侯、許男、秦右大夫說、宋華元、陳公孫寧、衛(wèi)孫良夫、鄭公子去疾,及齊國(guó)之大夫盟于蜀!狈矔(huì)且盟者,必先會(huì)而后盟。盟時(shí)蔡、許在列,會(huì)時(shí)必亦在焉。以二君乘楚車,謂之失位。經(jīng)雖抑而不書,會(huì)時(shí)其身實(shí)在。且二君與楚同行,無容不列於會(huì),故知二君在會(huì),嬰齊不敵公也;蛞詾殪稌r(shí)兵將嬰齊為主,蔡、許為王左右,隸屬嬰齊,則二君卑於嬰齊,何由得與公敵?斯不然矣!征伐以主兵為先,盟會(huì)以尊卑為序,《春秋》之常也。僖二十七年,“楚人、陳侯、蔡侯、鄭伯、許男圍宋”。楚既稱“人”,必非貴者。為其主兵,猶序於上。文七年,“公會(huì)諸侯、晉大夫盟于扈”,傳曰:“齊侯、宋公、衛(wèi)侯、陳侯、鄭伯、許男、曹伯,會(huì)晉趙盾,盟于扈!膘稌r(shí)晉為盟主,召諸侯使集會(huì),而趙盾猶序於下文,不先諸侯,則知此時(shí)行兵,楚為其主,會(huì)則蔡、許在先,故二君自敵公,明嬰齊不敵公也。襄二十六年,“公會(huì)晉人、鄭良霄、宋人、曹人于澶淵”,傳曰:“公會(huì)晉趙武、宋向戊、鄭良霄、曹人于澶淵”,“趙武不書,尊公也”,“於是衛(wèi)侯會(huì)之!比粍t時(shí)有衛(wèi)侯,猶貶趙武者,於時(shí)衛(wèi)侯雖往,晉將執(zhí)之,不得與會(huì),而趙武敵公,故貶之也。彼傳又曰:“晉人執(zhí)甯喜,北宮遺使女齊以先歸。衛(wèi)侯如晉,晉人執(zhí)之!膘稌(huì)已執(zhí)其卿,衛(wèi)侯如晉,晉即執(zhí)之,明其不得與會(huì),公無所敵。故趙武敵公,與此異也。

    丙申,公及楚人、秦人、宋人、陳人、衛(wèi)人、鄭人、齊人、曹人、邾人、薛人、鄫人盟于蜀。齊在鄭下,非卿。傳曰:“卿不書,匱盟也!比粍t楚卿於是始與中國(guó)準(zhǔn)。自此以下,楚卿不書,皆貶惡也。
      ○匱,其位反。

    [疏]注“齊在”至“惡也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諸會(huì)、盟同地,而間無他事者,例不重序其人。此會(huì)、盟序者,前會(huì)之時(shí),唯公會(huì)楚耳。蔡、許從楚而行,唯應(yīng)蔡、許在列,秦、宋以下諸國(guó)未至,會(huì)、盟人別,故別序也。諸征伐會(huì)盟,實(shí)卿而貶稱“人”者,傳皆言其名氏;實(shí)是大夫而本合稱“人”者,則傳皆言大夫。此傳“鄭公子去疾”以上,言其名氏,則皆是卿也!褒R國(guó)之大夫”,則實(shí)是大夫,故齊在鄭下,為非卿故也。傳曰“卿不書,匱盟也”,謂匱盟之故,并貶楚卿,楚卿於是盟上始與中國(guó)相準(zhǔn)。《釋例》曰:“楚之尹臣,最多混錯(cuò)。舊說亦隨文強(qiáng)生善惡之狀,混瀆無已。其不能得辭,則皆言惡蠻夷得志。然當(dāng)齊桓之盛,而經(jīng)以屈完敵之。若必有褒貶,非抑楚也。此乃楚之初興,未閑周之典禮,告命之書,自生同異,猶秦之辟陋,不與中國(guó)準(zhǔn),故《春秋》抑秦以存例也。楚之熊繹,始封於楚,辟在荊山蓽路藍(lán)縷,以居草莽。及武王熊達(dá),始居江漢之間。然未能自同於列國(guó),故經(jīng)稱‘荊敗蔡師’,‘荊人來聘’,從其所居之稱而總其君臣。至於魯僖,始稱楚人,而班次在於蔡下。僖二十一年,當(dāng)楚成王之世,能遂其業(yè),內(nèi)列於公侯,會(huì)於盂,楚之君,爵始與中國(guó)列。然其臣名氏猶多參錯(cuò)。至魯成二年,楚公子?jì)臊R始乃具列。傳曰:‘卿不書,匱盟也!鏋槌际纠。自此以上,《春秋》未以入例。自此以下,褒貶之義,可得而論之也!倍叛浴凹鏋槌际纠闭撸鈧餮浴皡T盟”之意。傳言“卿不書”者,非獨(dú)言諸侯之卿不書,兼言楚卿亦不書,是“兼為楚卿示例”。

    【傳】二年,春,齊侯伐我北鄙,圍龍。(龍,魯邑。在泰山博縣西南。)頃公之嬖人盧蒲就魁門焉,(攻龍門也。
      ○頃音傾。嬖,必計(jì)反?,苦回反。)龍人囚之。齊侯曰:“勿殺!吾與而盟,無入而封!保ǚ,竟。
      ○竟音境。)弗聽。殺而膊諸城上。(膊,磔也。
      ○膊,普各反。磔,陟百反。)

    [疏]注“膊,磔也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周禮》:“掌戮掌斬殺賊諜而博之!编嵭疲骸安┊(dāng)為‘膊諸城上’之膊字之誤也。膊謂去衣磔之。”《方言》云:“膊,曝也”。

    齊侯親鼓,士陵城。三日,取龍。遂南侵,及巢丘。取龍、侵巢丘不書,其義未聞。

    [疏]注“取龍”至“未聞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外取內(nèi)邑,非魯之罪,無所可諱,而此獨(dú)不書,故杜云其義未聞。賈逵云:“殺盧蒲就魁,不與齊盟,以亡其邑,故諱不書耳。”案楚子滅蕭,嬰齊入莒,皆殺楚人,而經(jīng)不變文以加罪,此何當(dāng)改文以諱惡也?哀八年,“齊人取讙及闡”,以淫女見取,猶尚書之;此殺敵見取,何以當(dāng)諱?知諱義不通,故不從也。

    衛(wèi)侯使孫良夫、石稷、甯相、向禽將侵齊,與齊師遇。齊伐魯還,相遇於衛(wèi)也。良夫,孫林父之父。石稷,石碏四世孫。甯相,甯俞子。
      ○相,息亮反。向,舒亮反。碏,七略反。俞,羊朱反。石子欲還,孫子曰:“不可!以師伐人,遇其師而還,將謂君何?言無以答君。若知不能,則如無出。今既遇矣,不如戰(zhàn)也!毕挠小I文,失新筑戰(zhàn)事。石成子曰:“師敗矣。子不少須,眾懼盡。成子,石稷也。衛(wèi)師巳敗,而孫良夫復(fù)欲戰(zhàn),故成子欲使須救。
      ○復(fù),扶又反。子喪師徒,何以復(fù)命?”皆不對(duì)。又曰:“子,國(guó)卿也。隕子,辱矣。隕,見禽獲。
      ○喪,息浪反。隕,于敏反。

    [疏]“皆不對(duì)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子者,指斥孫子,其言并告諸將。言“皆不對(duì)”者,孫子與甯相、向禽皆不對(duì)!庇衷唬鹤樱瑖(guó)卿也”,乃專與孫子言耳。

    子以眾退,我此乃止!蔽异洞酥褂R師。
      ○御,魚呂反。且告車來甚眾。新筑人教孫桓子,故并告令軍中。齊師乃止,次于鞫居。鞫居,衛(wèi)地。
      ○鞫,居六反。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孫桓子,桓子是以免。于奚,守新筑大夫。

    [疏]注“于奚,守新筑大夫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大夫守邑,以邑冠之,呼為某人。孔子父,鄒邑大夫,傳稱鄒人紇;《論語(yǔ)》謂孔子為鄒人之子,即此類也。

    既,衛(wèi)人賞之以邑,賞于奚。辭,請(qǐng)曲縣、軒縣也!吨芏Y》:天子樂,宮縣四面;諸侯軒縣,闕南方。
      ○縣音玄,注同。

    [疏]注“軒縣”至“南方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周禮·小胥》:“正樂縣之位,王宮縣,諸侯軒縣,卿大夫判縣,士特縣!编嵭疲骸皩m縣,四面縣。軒縣,去其一面。判縣,又去一面。特縣,又去一面。四面象宮室,四面有墻,故謂之宮縣。軒縣三面,其形曲,故《春秋傳》曰‘請(qǐng)曲縣、繁纓以朝’,諸侯之禮也!编嵭疲骸皹房h,謂鍾磬之屬縣於笱虡者。軒縣,去南面,辟王也。判縣,左右之合,又空北面。特縣,縣於東方,或於階間而已!笔窍热褰砸躁I南方,故曲也!都艺Z(yǔ)》說此事云“請(qǐng)曲縣之樂,繁纓以朝”,王肅云:“軒縣,闕一面,故謂之曲縣。”

    繁纓以朝,許之。繁纓,馬飾。皆諸侯之服。
      ○繁,步干反,注同。

    [疏]注“繁纓”至“之服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周禮·巾車》:“掌王之五路:玉路,樊纓,十有再就,以祀。金路,樊纓九就,同姓以封。象路,樊纓七就,異姓以封。革路,絳纓五就,以封四衛(wèi)。木路,前樊鵠纓,以封蕃國(guó)!编嵭疲骸胺x如鞶帶之鞶,謂金馬大帶也!薄袄t,金馬鞅也。”玉路、金路、象路,其樊及纓皆以五彩罽飾之。就,成也。玉路十二成,金路九成,象路七成,革路樊纓以絳絲飾之而五成,木路以淺黑飾韋為樊,鵠色飾韋為纓,亦五成。是言天子諸侯樊纓之飾。繁即鞶也,字之異耳。《巾車》又云:“孤乘夏篆,卿乘夏縵,大夫乘墨車,士乘棧車”,其飾皆無樊纓是繁纓為馬之飾,皆“諸侯之服”也。案《儀禮·既夕》:士“薦馬纓三就”。又諸侯之卿,有受革輅、木輅之賜,皆有繁纓。而云“諸侯之服”者,以與“曲縣”相對(duì)。又于奚所請(qǐng),故云“諸侯之服”。且諸侯之卿特賜,乃有大輅!妒繂识Y》為送葬設(shè)盛服耳,皆非正法所有。

    仲尼聞之,曰:“惜也!不如多與之邑。唯器與名,不可以假人,器,車服。名,爵號(hào)。君之所司也。名以出信,名位不愆,為民所信。
      ○愆,起虔反。信以守器,動(dòng)不失信,則車服可保。器以藏禮,車服所以表尊卑。禮以行義,尊卑有禮,各得其宜。義以生利,得其宜,則利生。利以平民,政之大節(jié)也。若以假人,與人政也。政亡,則國(guó)家從之,弗可止也已!

    [疏]“仲尼”至“止也已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仲尼在后聞之曰:此曲縣、繁纓可惜也,不如多與之邑。唯車服之器與爵號(hào)之名,不可以借人也。此名號(hào)車服,是君之所主也。名位不愆,則為下民所信,此名所以出信也。動(dòng)不失信,然后車服可保,此信所以守車服之器也。禮明尊卑之別,車服以表尊卑,車服之器,其中所以藏禮。言禮藏於車服之中也。義者,宜也。尊卑各有其禮,上下乃得其宜,此禮所以行其物宜也。物皆得宜,然則是利生焉,此義所以生利益也。利益所以成民,此乃政教之大節(jié)也。若以名器借人,則是與人政也。政教既亡,則國(guó)家從之而亡,不復(fù)可救止也。已言利以平民者,平,成也,每事有利,所以成就下民,使國(guó)益民,皆是利也。此以曲縣、繁纓與人,假人器耳。名器俱是可重,故并言名。

    孫桓子還於新筑,不入,不入國(guó)。遂如晉乞師。

    臧宣叔亦如晉乞師。皆主郤獻(xiàn)子。宣十七年,郤克至齊,為婦人所笑,遂怒。故魯、衛(wèi)因之。孫桓子、臧宣叔皆不以國(guó)命,各自詣郤克,故不書。晉侯許之七百乘。五萬(wàn)二千五百人。
      ○乘,繩證反,下同。郤子曰:“此城濮之賦也。城濮在僖二十八年。
      ○濮音卜。有先君之明與先大夫之肅,故捷?遂断却蠓,無能為役!睙o能為之役使。請(qǐng)八百乘,許之。六萬(wàn)人。郤克將中軍,士燮將上軍,范文子代荀庚。
      ○將,子匠反。

    [疏]注“范文子代荀庚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宣十二年邲之戰(zhàn),傳稱“荀林父將中軍,先縠佐之。士會(huì)將上軍,郤克佐之。趙朔將下軍,欒書佐之!笔陼x殺先縠,當(dāng)是士會(huì)佐中軍,郤克將上軍。不知誰(shuí)代郤克佐上軍,疑是荀首為之。十六年士會(huì)將中軍,則林父卒矣。當(dāng)是郤克佐中軍,疑是荀首將上軍,荀庚佐之。十七年士會(huì)請(qǐng)老,郤克將中軍,當(dāng)是荀首佐中軍,荀庚將上軍。所以知者,此年傳稱,楚屈巫對(duì)莊王云:“知罃之父”,“中行伯之季弟也,新佐中軍!眲t荀首於莊王之世,已佐中軍。明士會(huì)老后,郤克遷而荀首代也。首於邲戰(zhàn),尚為大夫,不應(yīng)宣之末年得佐中軍,故疑先縠死后,代郤克佐上軍也。明年“荀庚來聘”,傳稱“中行伯之於晉也,其位在三”。則此時(shí)荀庚將上軍矣。林父卒來已久,不應(yīng)始用荀庚,故疑林父卒后,荀庚即佐上軍,士會(huì)老后,荀庚轉(zhuǎn)將上軍。故杜以為士燮伐荀庚也。邲戰(zhàn)以來,趙朔無代。今欒書將下軍,則趙朔卒矣,故知欒書代趙朔,不知此時(shí)誰(shuí)代欒書佐下軍也。

    欒書將下軍,代趙朔。韓厥為司馬,以救魯、衛(wèi)。臧宣叔逆晉師,且道之。季文子帥師會(huì)之。及衛(wèi)地,韓獻(xiàn)子將斬人,郤獻(xiàn)子馳,將救之。至,則既斬之矣。郤子使速以徇,告其仆曰:“吾以分謗也!辈挥鬼n氏獨(dú)受謗。
      ○道音導(dǎo)。徇,似俊反。師從齊師于莘。莘,齊地。
      ○莘,所巾反。六月,壬申,師至于靡笄之下。靡笄,山名。
      ○靡笄,如字,又音摩。笄音雞。齊侯使請(qǐng)戰(zhàn),曰:“子以君師,辱於敝邑,不腆敝賦,詰朝請(qǐng)見!痹懗,平旦。
      ○腆,他典反。詰,起吉反。朝如字,注及下“朝夕”、“朝食”同。見,賢遍反。對(duì)曰:“晉與魯、衛(wèi),兄弟也,來告曰:‘大國(guó)朝夕釋憾於敝邑之地。’大國(guó)謂齊。敝邑,魯、衛(wèi)自稱。
      ○憾,胡暗反,本又作感。寡君不忍,使群臣請(qǐng)於大國(guó),無令輿師淹於君地。輿,眾也。淹,久也。
      ○令,力呈反。師,如字,下“無令輿師”同,一音所類反。能進(jìn)不能退,君無所辱命。”言自欲戰(zhàn),不復(fù)須君命。
      ○復(fù),扶又反。齊侯曰:“大夫之許,寡人之原也;若其不許,亦將見也!饼R高固入晉師,桀石以投人,桀,擔(dān)也。
      ○擔(dān),丁甘反。禽之而乘其車,既獲其人,因釋巳車,而載所獲者車。系桑本焉,以徇齊壘,將至齊壘,以桑樹擊車而走,欲自異。
      ○壘,力軌反。曰:“欲勇者,賈余馀勇!辟Z,賣也。言巳勇有馀,欲賣之。
      ○賈音古,注同。賣,摩懈反。癸酉,師陳于鞍。邴夏御齊侯,逢丑父為右。晉解張御郤克,鄭玄緩為右。齊侯曰:“余姑翦滅此而朝食!惫茫乙。翦,盡也。
      ○陳,直覲反。邴音丙,又彼命反。夏,戶雅反。解張,音蟹;下如字,一音直亮反。不介馬而馳之。介,甲也。郤克傷於矢,流血及屨,未絕鼓音,中軍將自執(zhí)旗鼓,故雖傷而擊鼓不息。
      ○將,子匠反,下將在左同。

    [疏]注“中軍”至“不息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以郤克為中軍之將。言己之傷而未絕鼓音,明是法當(dāng)自執(zhí)旗鼓也。《周禮·大仆》:“軍旅田役贊王鼓”,鄭玄云:“王通鼓佐,擊其馀面。”上云“齊侯親鼓”。則天子、諸侯自將兵者,亦親執(zhí)旗鼓以令眾。

    曰:“余病矣!”張侯曰:“自始合,而矢貫余手及肘,余折以御,左輪朱殷,豈敢言。课嶙尤讨!”張侯,解張也。朱,血色,血色久則殷。殷音近煙,今人謂赤黑為殷色。言血多汙車輪,御猶不敢息。
      ○貫,古亂反,下注同。肘,竹九反。折,之設(shè)反。殷,於閑反,徐於辰反,注同。近,附近之近。污,汙穢之汙,《字林》一故反。緩曰:“自始合,茍有險(xiǎn),余必下推車,子豈識(shí)之?然子病矣!”以其不識(shí)巳推車。
      ○推,昌誰(shuí)反,又他回反,注及下“推車”同。張侯曰:“師之耳目,在吾旗鼓,進(jìn)退從之。此車一人殿之,可以集事,殿,鎮(zhèn)也。集,成也。
      ○殿,多縛反,注同。若之何其以病,
      ○絕句。敗君之大事也?擐甲執(zhí)兵,固即死也。擐,貫也。即,就也。
      ○擐音患。

    [疏]“若之”至“事也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郤克云“余病矣”,言己不堪擊鼓,欲有退軍之意。故責(zé)之云:如之何其以身病之故,欲喪敗君之大事也?

    病未及死,吾子勉之!”左并轡,右援枹而鼓,馬逸不能止,師從之。晉師從郤克車。
      ○并,必政反,徐方聘反。援音爰。枹音浮,鼓槌也,《字林》云擊鼓柄也,本亦作桴。

    [疏]“援桴而鼓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說文》云:“援,引也。”“枹,擊鼓杖也”。援枹而鼓,謂引杖以擊之。

    齊師敗績(jī)。逐之,三周華不注。華不注,山名。
      ○華,如字,又戶化反。注,之住反。韓厥夢(mèng)子輿謂己曰:“旦辟左右。”子輿,韓厥父。故中御而從齊侯。居中代御者。自非元帥,御者皆在中,將在左。
      ○帥,所類反。

    [疏]注“居中”至“在左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韓厥為司馬,亦是軍之諸將也。以夢(mèng)之故,乃居中為御,明其本不當(dāng)中,先非御者。若御不在中,又不須云“代御”,以此知自非元帥。其馀軍之諸將,皆御者在中,將在左。

    邴夏曰:“射其御者,君子也!惫唬骸爸^之君子而射之,非禮也!饼R侯不知戎禮。
      ○射,食亦反,下并注皆同。

    [疏]注“齊侯不知戎禮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僖二十二年傳曰:“雖及胡耇,獲則取之”,“明恥教,戰(zhàn)求殺敵也!毙陚髟唬骸叭,昭果毅以聽之之謂禮。殺敵為果,致果為毅!笔侨质乱詺碁槎Y。齊侯謂射君子為非禮者,乃是齊侯不知戎禮也。

    射其左,越于車下。越,隊(duì)也。
      ○隊(duì),直類反。射其右,斃于車中。綦毋張喪車,從韓厥,曰:“請(qǐng)?jiān)⒊。”綦毋張,晉大夫。寓,寄也。
      ○綦毋音其,下音無。喪,息浪反。乘,繩證反。從左右!灾庵,使立於后。以左右皆死,不欲使立其處。
      ○處,昌慮反。

    [疏]“皆肘之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說文》云:“肘,臂節(jié)也!敝^左右為兇處,故以肘排退之。

    韓厥俛,定其右。俛,俯也。右被射,仆車中,故俯安隱之。
      ○俛音勉。仆音赴,又蒲北反。

    [疏]“韓厥俛,定其右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言此者,為下“丑父與公易位”。由厥之俯,故不覺其易。綦毋張蓋助厥定右,故并不見之。

    逢丑父與公易位。居公處。將及華泉,驂絓於木而止。驂,馬絓也。
      ○華,戶化反。絓,戶卦反,一音卦。驂,七南反。丑父寢於轏中,轏,士車。
      ○轏,生產(chǎn)反,又士板反,《字林》仕諫反,云臥車也。

    [疏]注“轏,士車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周禮·巾車》“士乘棧車”,鄭玄云:“棧車不韋鞔而漆之!薄犊脊び洝ぽ浫恕吩啤皸\囉麖m”,鄭玄云:“為其無革鞔,不堅(jiān),易坼填。”然則弇者,謂上狹下闊也。轏與棧,字異音義同耳。

    蛇出於其下,以肱擊之,傷而匿之,故不能推車而及。為韓厥所及。丑父欲為右,故匿其傷。
      ○肱,古弘反。匿,女力反,注同。韓厥執(zhí)縶馬前,縶,馬絆也。執(zhí)之,示脩臣仆之職。
      ○縶,張立反。絆音半。再拜稽首,奉觴加璧以進(jìn),進(jìn)觴璧,亦以示敬。
      ○觴,式羊反。

    [疏]“韓厥”至“以進(jìn)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襄二十五年,“鄭公孫舍之帥師入陳”,傳曰:“陳侯免,擁社”,“子展執(zhí)縶而見,再拜稽首,承飲而進(jìn)獻(xiàn)。”事與此同,唯無璧耳。蓋古者有此禮。彼雖敗績(jī),猶是國(guó)君,故戰(zhàn)勝之將,示之以臣禮事之,不忍即加屈辱,所以申貴賤之義!稌x語(yǔ)》云:“靡笄之役,卻獻(xiàn)子伐。齊侯來,獻(xiàn)之以得殞命之禮也!狈端抉R法》:“其有殞命,以行禮如會(huì)所,用儀也。若殞命,則左結(jié)旗,司馬授飲,右持苞壺,左承飲以進(jìn)!倍挪灰撸w彼此不甚相當(dāng)故也。

    曰:“寡君使群臣為魯、衛(wèi)請(qǐng),曰:‘無令輿師陷入君地。’本但為二國(guó)救請(qǐng),不欲乃過入君地,謙辭。
      ○為,于偽反,注同。令,力呈反。下臣不幸,屬當(dāng)戎行,無所逃隱。屬,適也。
      ○屬音燭,注同。行,下郎反。且懼奔辟,而忝兩君。臣辱戎士,若奔辟,則為辱晉君,并為齊侯羞,故言二君。此蓋韓厥自處臣仆,謙敬之飾言。
      ○辟音避,注同,徐扶臂反,服氏扶赤反。敢告不敏,攝官承乏!毖杂运炔幻,攝承空乏,從君俱還。
      ○從,才用反,又如字。丑父使公下,如華泉取飲。鄭周父御佐車,宛茷為右,載齊侯以免。佐車,副車。
      ○宛,紆元反。茷,扶廢反。韓厥獻(xiàn)丑父,郤獻(xiàn)子將戮之。呼曰:“自今無有代其君任患者,有一於此,將為戮乎!”郤子曰:“人不難以死免其君,我戮之不祥,赦之,以勸事君者!蹦嗣庵。齊侯免,求丑父,三入三出。重其待己,故三入晉軍求之。
      ○呼,火故反。任音壬。難,乃旦反。

    [疏]注“重其”至“求之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劉炫以齊侯三入齊軍,又三出齊軍,以求丑父。每出之時(shí),齊之將帥敗而怖懼,以師而退,不待齊侯,致使齊侯入于狄卒,今知不然者,以傳文三入在前,三出在后。若用此說,齊侯先在晉軍,今入齊軍,得以三入在前。今齊侯既先在齊軍,欲出求丑父,應(yīng)先出后入,不應(yīng)先入后出。且初時(shí)二出容有二入,在后之出,遂入狄卒,有出無入,何得云三入?又以傳文師、帥兩字分明,故杜以為齊侯每出齊師,以帥厲退者。每出之文,別自為義,不計(jì)上之三出。劉君不達(dá)此旨,妄規(guī)杜失,非也。

    每出,齊師以帥退,入于狄卒,齊師大敗,皆有退心,故齊侯輕出其眾,以帥厲退者,遂迸入狄卒。狄卒者,狄人從晉討齊者。
      ○卒,子忽反,注及下同。輕,遣政反。迸,補(bǔ)諍反。狄卒皆抽戈楯冒之,以入于衛(wèi)師。衛(wèi)師免之。狄、衛(wèi)畏齊之強(qiáng),故不敢害齊侯,皆共免護(hù)之。
      ○楯,食準(zhǔn)反,又音允。冒,亡報(bào)反。遂自徐關(guān)入。齊侯見保者,曰:“勉之!齊師敗矣!彼^城邑,皆勉勵(lì)其守者。
      ○守,手又反。辟女子,使辟君也。齊侯單還,故婦人不辟之。
      ○辟音避,注皆同,一音扶赤反。單音丹。女子曰:“君免乎?”曰:“免矣”。曰:“銳司徒免乎?”曰:“免矣!变J司徒,主銳兵者。
      ○銳,悅歲反。曰:“茍君與吾父免矣,可若何!”言馀人不可復(fù)如何。
      ○復(fù),扶又反。乃奔。走辟君。齊侯以為有禮,先問君,后問父故也。既而問之,辟司徒之妻也。辟司徒,主壘壁者。
      ○辟音壁,必覓反,注同,徐甫亦反。予之石窌。石窌,邑名,濟(jì)北盧縣東有地名石窌。
      ○窌,力救反,一音力到反。晉師從齊師,入自丘輿,擊馬陘。丘輿、馬陘,皆齊邑。
      ○陘音刑。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(jì)甗、玉磬與地。媚人,國(guó)佐也。甗,玉甑,皆滅紀(jì)所得。
      ○媚,美異反。賂音路。甗,魚輦反,徐音彥,又音言,《字林》牛健反。甑,子孕反,又慈陵反。

    [疏]注“媚人”至“所得”。正義曰:經(jīng)書“齊侯使國(guó)佐如師”,故知賓媚人即國(guó)佐也。杜《譜》云:“國(guó)佐,賓媚人,武子,三事互見於經(jīng)、傳,不知賓媚人是何等名號(hào)也!编嵭ⅰ犊脊び洝吩疲骸爱[,無底甑。”《方言》云:“甑,自關(guān)而東謂之甗。”知甗是甑也。下云“子得其國(guó)寶”,知甗亦以玉為之。傳文“玉”在“甗”、“磬”之間,明二者皆是玉也。莊四年“紀(jì)侯大去其國(guó)”。不言齊滅,而云“滅紀(jì)所得”者,紀(jì)侯被逼而去,后齊侯收其民人,又取其國(guó)寶,此則與滅無異,故為此解。

    “不可,則聽客之所為!辟e媚人致賂,晉人不可,曰:“必以蕭同叔子為質(zhì),同叔,蕭君之字,齊侯外祖父。子,女也。難斥言其母,故遠(yuǎn)言之。
      ○質(zhì),徐音致,下同。難,乃旦反。而使齊之封內(nèi)盡東其畝!笔箟女東西行。
      ○盡,津忍反。壟,力勇反。行,戶郎反,又如字。對(duì)曰:“蕭同叔子非他,寡君之母也。若以匹敵,則亦晉君之母也。吾子布大命於諸侯,而曰:‘必質(zhì)其母以為信!淙敉趺?言違王命。且是以不孝令也。《詩(shī)》曰:‘孝子不匱,永錫爾類。’《詩(shī)·大雅》。言孝心不乏者,又能以孝道長(zhǎng)賜其志類。若以不孝令於諸侯,其無乃非德類也乎?不以孝德賜同類。

    [疏]“蕭同”至“類也乎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蕭同叔子非他人,是寡君之母也。若以匹敵言之,則亦晉君之母也。吾子布大命於諸侯,而曰必質(zhì)其諸侯之母以為信,其若王命何!先王之命諸侯也,使之孝於母,親其類。今輕慢其母,不愛同類,即是違王命也。柰此王命何!子今輕齊侯之母,亦是輕晉侯之母。自輕其母,即是不孝。且告吾諸侯云以母為質(zhì),是此者以不孝之事令諸侯也!对(shī)》之意言孝子所以行孝,不為匱乏之道,故以孝道長(zhǎng)賜女之族類。諸侯皆晉侯之類,晉侯皆以孝德賜同類。若以不孝之事號(hào)令諸侯,其無乃非是以孝德賜同類乎?責(zé)其違孝道也。所引《詩(shī)》者,《大雅·既醉》之篇。

    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,而布其利,疆,界也。理,正也。物土之宜,播殖之物各從土宜。
      ○疆,居良反,注下皆同。故《詩(shī)》曰:‘我疆我理,南東其畝!对(shī)·小雅》“或南或東,從其土宜”。

    [疏]“詩(shī)曰”至“其畝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此《詩(shī)·小雅·信南山》之篇。

    今吾子疆理諸侯,而曰‘盡東其畝’而已,唯吾子戎車是利,晉之伐齊,循壟東行易。
      ○易,以豉反。無顧土宜,其無乃非先王之命也乎?反先王則不義,何以為盟主?其晉實(shí)有闕。闕,失。四王之王也,禹、湯、文、武。
      ○之王,于況反。樹德而濟(jì)同欲焉。樹,立也。濟(jì),成也。五伯之霸也,夏伯昆吾,商伯大彭、豕韋,周伯齊桓、晉文。
      ○或曰:齊桓、晉文、宋襄、秦穆、楚莊。

    [疏]注“夏伯”至“晉文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鄭語(yǔ)》云:“祝融能昭顯天地之光明”,“其后八姓”,“昆吾為夏伯矣,大彭、豕韋為商伯”!墩撜Z(yǔ)》云:“管仲相桓公,霸諸侯!闭丫拍陚髟唬骸拔闹,豈能改物!笔侨形椴。伯者長(zhǎng)也,言為諸侯之長(zhǎng)也。鄭玄云:“天子衰,諸侯興故曰霸。霸,把也,言把持王者之政教,故其字或作伯,或作霸也。

    勤而撫之,以役王命。役,事也。今吾子求合諸侯,以逞無疆之欲。疆,竟也。
      ○竟如字,又音境。

    [疏]“四王”至“之欲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禹、湯、文、武四王之王天下也,立德於民而成其同欲。民有所欲,上即同之。東畝南畝,皆順民意。五伯之霸諸侯也,唯勤勞其功而撫順之,以奉事王命而已,不改王之制度也。吾子求合諸侯,以快其無疆畔之欲,止求自快巳欲,不與民同,是違王霸之政也。

    《詩(shī)》曰:‘布政優(yōu)優(yōu),百祿是遒!对(shī)·頌》。殷湯布政優(yōu)和,故百祿來聚。遒,聚也。
      ○遒,在由反;徐,子由反。子實(shí)不優(yōu),而棄百祿,諸侯何害焉?言不能為諸侯害。

    [疏]“詩(shī)曰”至“害焉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詩(shī)·商頌》。言成湯布政優(yōu)優(yōu)然而寬,故百種福祿於是聚歸之。子實(shí)不能優(yōu)寬,而自棄福祿,於諸侯何害?言不能為諸侯害也。所引《詩(shī)》者,《商頌·長(zhǎng)發(fā)》之篇。

    不然,不見許。寡君之命使臣則有辭矣,曰:‘子以君師辱於敝邑,不腆敝賦,以犒從者。戰(zhàn)而曰犒,為孫辭。
      ○使,所吏反。犒,苦報(bào)反。從,才用反。

    [疏]注“戰(zhàn)而曰犒,為孫辭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士卒之勞於外,師眾枯槁,以酒食勞之,謂之犒師。此以師拒戰(zhàn),非犒勞之義,而亦稱犒者,言以此師眾往當(dāng)待之,如以酒食犒之然,為孫順之辭耳。

    畏君之震,師徒橈敗。震,動(dòng)。橈,曲也。
      ○橈,乃教反。吾子惠徼齊國(guó)之福,不泯其社稷,使繼舊好,唯是先君之敝器、土地不敢愛。子又不許。請(qǐng)收合馀燼,燼,火馀木。
      ○泯,彌忍反。好,呼報(bào)反。合,如字,一音閤。燼,似刃反。背城借一。欲於城下,復(fù)借一戰(zhàn)。
      ○背音佩。復(fù),扶又反。敝邑之幸,亦云從也,況其不幸,敢不唯命是聽?’”言完全之時(shí),尚不敢違晉,今若不幸,則從命。

    [疏]注“言完”至“從命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言於先完全福幸之時(shí),尚不違晉,故言“亦云從也”,是指其實(shí)事。劉炫以為齊人請(qǐng)戰(zhàn),言敝邑脫或有幸戰(zhàn)勝,亦云從也,虛稱未然之事。乖違文勢(shì)上下,茍異杜氏,而規(guī)其過,非也。

    魯、衛(wèi)諫曰:“齊疾我矣!諫郤克也。其死亡者,皆親暱也。子若不許,讎我必甚。唯子則又何求?子得其國(guó)寶,謂甗、磬。
      ○昵,女乙反。我亦得地,齊歸所侵。而紓於難,齊服則難緩。
      ○紓音紆,緩也,一音直呂反。難,乃旦反,下同。其榮多矣。齊、晉亦唯天所授,豈必晉?”晉人許之,對(duì)曰:“群臣帥賦輿賦輿,猶兵車。以為魯、衛(wèi)請(qǐng),若茍有以藉口而復(fù)於寡君,藉,薦。復(fù),白也。
      ○為,于偽反。藉,在夜反,注同。

    [疏]注“藉,薦。復(fù),白也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禮,承玉之物名為繅藉。藉是承薦之言,故為薦也。復(fù)者,報(bào)命於君,故為白也。言無物則空口以為報(bào)。少有所得,則與口為藉,故曰藉口。服虔云:“今河南俗語(yǔ),治生求利,少有所得,皆言可用藉手矣。”

    君之惠也。敢不唯命是聽?”禽鄭自師逆公。禽鄭,魯大夫。歸逆公會(huì)晉師。

    秋,七月,晉師及齊國(guó)佐盟于爰婁,使齊人歸我汶陽(yáng)之田。公會(huì)晉師于上鄍,上鄍,地闕。公會(huì)晉師不書,史闕。
      ○鄍,覓經(jīng)反。

    [疏]注“上鄍”至“史闕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定八年經(jīng)書“公會(huì)晉師于瓦”。此獨(dú)不書,故云“史闕”,謂舊史先闕,故仲尼脩經(jīng)無之。

    賜三帥先路三命之服,三帥:郤克、士燮、欒書。已嘗受王先路之賜,今改而易新,并此車所建、所服之物。
      ○帥,所類反,注及下同。

    [疏]“賜三”至“之服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周禮·典命》:“公之孤四命”,“其卿三命,其大夫再命,其士一命”,“侯伯之卿、大夫、士亦如之!贝硕䦷浗郧湟玻緡(guó)三命,故魯賜以“三命之服”。司馬、司空、輿帥、侯正、亞旅,皆大夫,本國(guó)一命,故皆受“一命之服”。於卿言賜,於大夫言受,互相足也!吨芏Y》大夫再命,此司馬、司空等皆一命者,春秋之時(shí),其事巳異於《周禮》,故大夫一命。
      ○注“三帥”至“之物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三卿皆統(tǒng)一軍,故總稱三帥。魯君之賜晉臣,正可知其法所得服,改新以與之耳,不得特命他臣發(fā)初賜以此物。且彼若先無此物,則無由敢受魯賜,故杜以為此三帥“巳嘗受王先路之賜,今改而易新”,并此車所建之旌旗,所著之衣服,皆賜之也。案《釋例》:“先路者,革路,若木路;蛟葡,或云次,蓋以就數(shù)為差。其受之於王則稱大!倍叛浴案锫啡裟韭贰闭,或用革,或用木也。知“受之於王則稱大”者,鄭子蟜、叔孫穆子受之於王皆稱大,是也。革、木是卿大夫車之尊者,故云大路。金路是諸侯車之尊者,亦稱大。則定四年大路、大旂是也。玉路,天子車之尊者,亦稱大,故《顧命》云“大路在賓階面”是也。言“所建、所服之物”者,《周禮·巾車》:“革路,建大白以即戎!薄端痉吩疲骸胺脖,韋弁服。”《巾車》又云:“木路,建大麾以田!薄端痉酚衷疲骸胺蔡锕谯头!比粍t此車所建,或是大白、大麾,所服或是韋弁、冠弁。劉炫以為既言“先路”,則是晉君之賜,杜云“受王先路之賜”,非其義也。今知不然者,杜以穆叔、子蟜嘗受王路,故杜據(jù)而言之。《釋例》應(yīng)云“受王大路之賜”。言“先路”者,順傳“先路”之文故也。劉以為嘗受晉君賜而規(guī)杜氏,非也。

    司馬、司空、輿帥、候正、亞旅,皆受一命之服。晉司馬、司空皆大夫,輿帥主兵車,候正主斥候,亞旅亦大夫也。皆魯侯賜。

    [疏]注“晉司”至“侯賜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司馬、司空,本是卿官之名。但晉之諸卿,皆以三軍將佐為號(hào),其司馬、司空,皆為大夫之官,仍有為卿之嫌,故云“晉司馬、司空皆大夫也”。明他國(guó)以為卿,晉以為大夫也。輿帥至於亞旅,本是大夫官名,故又云“亦大夫也”。軍行有此大天從者,司馬主甲兵,司空主營(yíng)壘,輿帥主兵車,候正主斥候。亞旅次於卿,是眾大夫也,無專職掌,散共軍事,故后言之。直言“受服”,嫌非魯賜,故云“皆魯侯賜”。

    八月,宋文公卒。始厚葬,用蜃炭,益車馬,始用殉。燒蛤?yàn)樘恳辕帀,多埋車馬,用人從葬。
      ○蜃,市忍反,蛤也。炭,吐旦反。殉,似浚反。蛤,古答反。瘞,於例反。壙,苦晃反,一音曠。

    [疏]注“燒蛤”至“從葬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晉語(yǔ)》云:“雀入于海為蛤,雉入于淮為蜃!薄对铝睢访隙帮羧氪笏疄轵住保嵭疲骸按笏,謂淮也!贝蟾蛟或祝瑒t蜃者,蛤之類也!吨芏Y·掌蜃》:“掌斂互物蜃物,以共闉壙之蜃。”鄭玄云:“互物,蟠蛤之屬。闉猶塞也。將井槨先塞下,以蜃御濕也!笔怯抿滓辕帀恳病!抖Y·檀弓記》曰:“涂車芻靈,自古有之!编嵭疲骸捌c靈,束茅為人馬。謂之靈者,神之類也。”不解涂車,當(dāng)是用泥為車也。傳言“益車馬”者,謂用此涂車茅馬益多於常,故云“多埋車馬”也。鄭玄云“殺人以衛(wèi)死者曰殉”,言殉還其左右也。言“始用殉”,則自此以后,宋君葬常用殉,故謂此為始也。劉炫以為用蜃炭者,用蜃復(fù)用炭。知不然者,杜以傳用蜃炭共文,故知燒蛤?yàn)樘。又且炭亦灰之類,雖灰亦得稱炭。劉君以為用蜃復(fù)用炭而規(guī)杜氏,非也。

    重器備,重,猶多也。
      ○重,直恭反,注同。

    [疏]注“重猶多也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重謂重疊,故猶多,多為明器也。言器備者,《既夕禮》陳明器云:“用器:弓矢、耒耜、敦捍、槃匜”,“役器:甲胄、干笮、燕器、杖笠、翣。”其器有共用之器,有備御之器,故言器備。

    槨有四阿,棺有翰檜。四阿,四注槨也。翰,旁飾;檜,上飾。皆王禮。
      ○槨音郭。翰,戶旦反,一音韓。檜,古外反,徐音會(huì)。

    [疏]注“四阿”至“王禮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周禮·匠人》云殷人“四阿重屋”。鄭玄云:“阿,棟也。四角設(shè)棟也。是為四注槨也!薄都认ΧY》陳明器云“抗木橫三縮二”謂於槨之上設(shè)此木,從二橫三,以負(fù)土。則士之槨上平也。今此槨上四注而下,則其上方而尖也。禮,天子槨題湊,諸侯不題湊。不題湊則無四阿!夺屧b》云:“楨、翰,幹也!鄙崛嗽唬骸皹E,正也,筑墻所立兩木也。翰,所以當(dāng)墻兩邊,障土者也!焙苍趬χ,則知此翰亦在旁也!对(shī)》云“會(huì)弁如星”,鄭玄云“會(huì)謂弁之縫中”,言其際會(huì)之處也。會(huì)在弁之上,知此檜亦在上。棺有此物,明是其飾,故以為旁飾、上飾也。言“槨有”、“棺有”,則是本不當(dāng)有,言其厚葬,譏其奢僣。宋公所僣,必僣天子。明此四阿、翰、檜,皆是王之禮也。蜃炭言“用”,亦本不當(dāng)用。其蜃炭蓋亦王之禮也。車馬、器備,法得有之,言“益”言“重”,但譏其多耳。殉則本不得然,非譏其僣。

    君子謂:“華元、樂舉,於是乎不臣。臣,治煩去惑者也,是以伏死而爭(zhēng)。今二子者,君生則縱其惑,謂文十八年,殺母弟須。
      ○去,起呂反,下“去之”同。爭(zhēng),爭(zhēng)斗之爭(zhēng)。死又益其侈,是棄君於惡也。何臣之為?”若言何用為臣。
      ○侈,昌氏反,又式氏反。

    [疏]注“若言何用為臣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言何用為臣,是不成臣也。言雖有若無。劉君還以為不成臣,與杜義無別,而規(guī)杜氏,非也。

    九月,衛(wèi)穆公卒,晉二子自役吊焉,哭於大門之外。師還過衛(wèi),故因吊之。未復(fù)命,故不敢成禮。
      ○過,古禾反,又古臥反。衛(wèi)人逆之,逆,於門外設(shè)喪位。婦人哭於門內(nèi),喪位,婦人哭於堂。賓在門外,故移在門內(nèi)。送亦如之。遂常以葬。至葬行此禮。

    [疏]“哭於”至“以葬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哭於大門之外”,謂大門外之西東面!靶l(wèi)人逆之”,謂大門外之東西面。各從賓主之位!皨D人哭於門內(nèi)”,謂門內(nèi)之西東面,以堂上在西東面故也。至於三子之去,衛(wèi)人送之,其位亦如之。自此有鄰國(guó)吊者,常行此禮,以至於葬。沈氏云:《雜記》:“吊者即位于門西,東面。主孤西面。相者受命曰:孤某使請(qǐng)事。客曰:寡君使某,如何不淑。相者入告。出曰:孤某須矣。吊者入,主人升堂西面。吊者升自西階,東面致命!贝顺挤罹械踔Y,今三子師行經(jīng)衛(wèi)竟,不敢成禮,故於大門之外,
      ○注“喪位”至“於堂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喪大記》云:君之喪,“夫人坐于西方,內(nèi)命婦姑姊妹子姓立于西方,外命婦率外宗哭於堂上北面”。又曰“婦人迎客送客不下堂”,是“喪位,婦人哭於堂”。

    楚之討陳夏氏也,在宣十一年。
      ○夏,戶雅反,下同。莊王欲納夏姬,申公巫臣曰:“不可!君召諸侯,以討罪也。今納夏姬,貪其色也。貪色為淫,淫為大罰!吨軙吩唬骸鞯律髁P!吨軙た嫡a》文王所以造周也。明德,務(wù)崇之之謂也。慎罰,務(wù)去之之謂也。

    [疏]“周書”至“謂也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周書·康誥》之篇,周公述文王之事,以告康叔云:“惟乃丕顯考文王,克明德慎罰!蔽壮技纫溲,乃申其意,言文王能為此行,故所以造周國(guó)也。“務(wù)崇之”,謂務(wù)欲崇益道德!皠(wù)去之”,謂務(wù)欲去其刑罰。

    若興諸侯,以取大罰,非慎之也。君其圖之!”王乃止。子反欲取之,巫臣曰:“是不祥人也!是夭子蠻,子蠻,鄭靈公,夏姬之兄,殺死無后。
      ○殺,申志反,下文殺靈侯同。殺御叔,御叔,夏姬之夫,亦早死。
      ○御,魚據(jù)反。

    [疏]“天子蠻殺御叔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子蠻、御叔,自以短命死耳。似天鍾美於是,致使物無兩大,故以二事為夏姬之罪。

    弒靈侯,陳靈公也。戮夏南,夏姬子徵舒。出孔、儀,孔寧、儀行父。喪陳國(guó),楚滅陳。
      ○喪,息浪反,下注“而喪”同。何不祥如是?人生實(shí)難,其有不獲死乎!言死易得,無為取夏姬以速之。
      ○易,以豉反。天下多美婦人,何必是?”子反乃止。王以予連尹襄老。襄老死於邲,不獲其尸。邲戰(zhàn)在宣十二年。其子黑要烝焉。黑要,襄老子。
      ○要,一遙反。烝,之承反。巫臣使道焉,曰:“歸,吾聘女!钡老募箽w鄭。
      ○道音導(dǎo),注同。聘女,匹政反,下音汝。

    [疏]“歸,吾聘女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禮記·內(nèi)則》云:“聘則為妻,奔則為妾。”道之云:女歸鄭國(guó),吾依禮聘女以為妻也。

    又使自鄭召之,曰:“尸可得也,襄老尸。必來逆之。”姬以告王,王問諸屈巫。屈巫,巫臣。
      ○屈,居勿反。對(duì)曰:“其信!知罃之父,成公之嬖也,而中行伯之季弟也。知罃父,荀首也。中行伯,荀林父也。邲之戰(zhàn),楚人囚知罃。
      ○知罃音智,下於耕反。新佐中軍,而善鄭皇戌,甚愛此子。愛知罃也。其必因鄭而歸王子與襄老之尸以求之。王子,楚公子穀臣也。邲之戰(zhàn),以荀首囚之。鄭人懼於邲之役而欲求媚於晉,其必許之!蓖跚蚕募w。將行,謂送者曰:“不得尸,吾不反矣。”巫臣聘諸鄭,鄭伯許之。聘夏姬。及共王即位,將為陽(yáng)橋之役,楚伐魯至陽(yáng)橋,在此年冬。
      ○共音恭。使屈巫聘于齊,且告師期,巫臣盡室以行。室家盡去。申叔跪從其父,將適郢,遇之,叔跪,申叔時(shí)之子。
      ○跪,其委反,一音居委反,從,才用反。郢,以井反,又以政反。曰:“異哉!夫子有三軍之懼,而又有《桑中》之喜,宜將竊妻以逃者也。”《桑中》,《衛(wèi)風(fēng)》淫奔之詩(shī)。及鄭,使介反幣,而以夏姬行。介,副也。幣,聘物。
      ○介音界。將奔齊,齊師新敗,曰:“吾不處不勝之國(guó)!彼毂紩x,而因郤至。至,郤克族子。

    [疏]注“至,郤克族子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世本》:“郤豹生冀芮,芮生缺,缺生克!庇衷啤氨x,義生步楊,楊生蒲城鵲居,居生至”。如《世本》,克是豹之曾孫,至是豹之玄孫,於克為二從兄弟子。

    以臣於晉。晉人使為邢大夫。邢,晉邑。
      ○邢音刑。子反請(qǐng)以重幣錮之,禁錮勿令仕。
      ○錮音固。令,力呈反。

    [疏]注“禁錮勿令仕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說文》云:“錮,鑄塞也。”鐵器穿穴者,鑄鐵以塞之,使不漏。禁人使不得仕官者,其事亦似之,故謂之禁錮。今世猶然。

    王曰:“止!其自為謀也,則過矣。其為吾先君謀也,則忠。忠,社稷之固也,所蓋多矣。蓋,覆也。
      ○自為,于偽反,又如字。為吾,于偽反。且彼若能利國(guó)家,雖重幣,晉將可乎?言不許。若無益於晉,晉將棄之,何勞錮焉?”為七年楚滅巫臣族、晉南通吳張本。

    晉師歸,范文子后入。武子曰:“無為吾望爾也乎?”武子,士會(huì),文子之父。對(duì)曰:“師有功,國(guó)人喜以逆之。先入,必屬耳目焉,是代帥受名也,故不敢!蔽渥釉唬骸拔嶂庖!”知其不益己禍。
      ○屬,章欲反,后同。帥,所類反,下注稱帥、軍帥、將帥同。吾知,一本無知字。郤伯見,公曰:“子之力也夫!”對(duì)曰:“君之訓(xùn)也,二三子之力也,臣何力之有焉?”卻伯,郤克。
      ○見,賢遍反,下同。夫音扶。范叔見,勞之如郤伯,對(duì)曰:“庚所命也,克之制也,燮何力之有焉?”荀庚將上軍,時(shí)不出,范文子上軍佐,代行,故稱帥以讓。
      ○勞,力報(bào)反。將,子匠反,下同。欒伯見,公亦如之,對(duì)曰:“燮之詔也,士用命也,書何力之有焉?”詔,告也。欒書下軍帥,故推功上軍。傳言晉將帥克讓,所以能勝齊。

    宣公使求好于楚。莊王卒,宣公薨,不克作好。在宣十八年。
      ○好,呼報(bào)反,下同。公即位,受盟于晉,元年盟赤棘。會(huì)晉伐齊。衛(wèi)人不行使于楚,不聘楚。
      ○使,所吏反。而亦受盟于晉,從於伐齊。故楚令尹子重為陽(yáng)橋之役以救齊。將起師,子重曰:“君弱,傳曰:寡人生十年而喪先君。共王即位,至是二年,蓋年十二三矣。群臣不如先大夫,師眾而后可。《詩(shī)》曰:‘濟(jì)濟(jì)多士,文王以寧!对(shī)·大雅》。言文王以眾士安。
      ○濟(jì),子禮反。夫文王猶用眾,況吾儕乎??jī),等?br>  ○儕,仕皆反。且先君莊王屬之曰:‘無德以及遠(yuǎn)方,莫如惠恤其民而善用之。’”乃大戶,閱民戶口。
      ○閱音悅。巳責(zé),棄逋責(zé)。
      ○逋,補(bǔ)吾反。逮鰥,施及老鰥。
      ○鰥,古頑反。施,始豉反。救乏,赦罪。悉師,王卒盡行。彭名御戎,蔡景公為左,許靈公為右。王卒盡行,故王戎車亦行,雖無楚王,令二君當(dāng)左右之位。
      ○卒,子忽反,注同。令,力呈反。

    [疏]注“王卒”至“之位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諸言“御戎”,皆御君之戎車。此云“彭名御戎”,知王戎車亦行也。若君親在軍,則君當(dāng)車中,御者在左,勇力之士在右,故御戎、戎右,常連言之。此王車雖行,王身不在,故不立戎右,使御者在中,令蔡、許二君居王車上,當(dāng)左右之位,若夾衛(wèi)王然。下注云:“乘楚王車為左右”,是二君皆在車之上也。

    二君弱,皆強(qiáng)冠之。冬,楚師侵衛(wèi),遂侵我,師于蜀。公略之而退,故不書侵。
      ○強(qiáng),其丈反。冠,古亂反。使臧孫往,臧孫,宣叔也。辭曰:“楚遠(yuǎn)而久,固將退矣。無功而受名,臣不敢!辈桓姨撌芡顺。楚侵及陽(yáng)橋,陽(yáng)橋,魯?shù)。孟孫請(qǐng)往賂之。楚侵遂深,故孟孫請(qǐng)以賂往。孟孫,獻(xiàn)子也。以執(zhí)斫、執(zhí)針、織纴,執(zhí)斫,匠人。執(zhí)針,女工?椑,織繒布堰。
      ○斫,竹角反。針,之林反。纴,女金反,徐而鴆反。皆百人,公衡為質(zhì),公衡,成公子。
      ○質(zhì)音致。以請(qǐng)盟。楚人許平。十一月,公及楚公子?jì)臊R、蔡侯、許男、秦右大夫說、宋華元、陳公孫寧、衛(wèi)孫良夫、鄭公子去疾及齊國(guó)之大夫盟于蜀。齊大夫不書其名,非卿也。
      ○說音悅。去,起呂反。

    [疏]注“齊大”至“卿也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諸大夫盟會(huì),經(jīng)貶之稱“人”,或總言大夫。若實(shí)是國(guó)卿,本合書名者,傳即顯其名氏。若本是大夫,不合書名者,傳直言其大夫,見其貶與不貶俱當(dāng)稱“人”,故不復(fù)言其名氏。此傳言齊國(guó)之大夫,傳不顯其名,為非卿故也。襄十六年溴梁之會(huì),經(jīng)書“戊寅,大夫盟”。傳云:“於是叔孫豹、晉荀偃、宋向戌、衛(wèi)甯殖、鄭公孫蠆、小邾之大夫盟!膘稌r(shí)會(huì)上,鄭之下有曹、莒、邾、薛、杞,而小邾之大夫最處其下,舉小邾而上包之。此盟鄭人之下,有齊、曹、邾、薛、鄫,俱是大夫。齊最在上,舉齊而下總之。止為齊若是卿,則合言名氏。此會(huì)非卿,故舉齊也。

    卿不書,匱盟也。於是乎畏晉而竊與楚盟,故曰“匱盟”。匱,乏也。

    [疏]注“匱,乏也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私竊為盟,盟終不固,此盟是匱乏之道也。傳既言“匱盟”以解經(jīng),又自解名曰“匱盟”之意:於是乎畏晉而竊與楚盟,故曰此是匱乏之盟也。諸侯之卿竊與楚盟,而仲尼貶之,言其不應(yīng)背晉,故責(zé)之也。責(zé)諸侯之背晉,是成晉為盟主也。哀十二年“公會(huì)吳于橐皋”,吳子請(qǐng)盟,公不欲,使子貢辭之,而私與衛(wèi)侯、宋皇瑗盟。彼畏吳而竊相與盟,不貶者,不與吳為盟主,言其私盟可許。但魯自畏吳,不書其盟,其情無可責(zé)也!夺尷吩唬骸爸T侯畏晉而竊與楚盟,書盟而貶其卿,此所以成晉為盟主也。吳之彊大,始於會(huì)鄫,終於黃池。凡三會(huì)、三伐、三盟,惟書會(huì)、伐而不書盟者,吳以盟主自居,而行其夷禮。禮儀不典,則盟神不蠲,非所以結(jié)信義,昭明德,故不錄其盟,不與其成為盟主也。既不與吳之為盟主,則宋、魯、衛(wèi)三國(guó)私盟可許,故無貶文!笔且病H羧,僖二十一年,“公會(huì)諸侯盟于薄”,二十七年,“公會(huì)諸侯盟于宋”,彼二者皆顯與楚盟,并無貶責(zé)。此竊與楚盟而貶之者,當(dāng)僖公之時(shí),齊桓既卒,晉文未興,中國(guó)無伯,唯彊是與,雖遠(yuǎn)共楚盟,無所可責(zé);此時(shí)晉為盟主,堪率諸侯,私竊為盟,心實(shí)畏晉,故貶之耳。然諸侯之卿畏晉,容可貶之,楚之彊盛,恒與晉敵,非是畏晉,卿亦貶者,楚既彊盛,應(yīng)顯然作盟,今私竊受盟,不敢宣露,非是畏晉之義,且成晉為伯,事須貶楚。

    蔡侯、許男不書,乘楚車也,謂之失位。乘楚王車為左右,則失位也。卿不書,則稱人。諸侯不書,皆不見經(jīng),君臣之別。
      ○見,賢遍反。別,被列反。

    [疏]注“乘楚”至“之別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小國(guó)之從大國(guó),其征伐也,皆自乘其車,自率其軍。至戰(zhàn)陳之時(shí),與同出力耳。此二君棄巳之車,乘楚之乘,乃為楚王左右,則是失位。既失其位,非復(fù)國(guó)君,故侵與盟會(huì),并皆不序。經(jīng)書“楚師、鄭師侵衛(wèi)”,於時(shí)蔡、許在矣,“公會(huì)楚公子?jì)臊R于蜀”,蔡、許亦在也,及盟,又蔡、許之君在焉。侵也,會(huì)也,盟也,三事并失其位,經(jīng)悉不書,故傳於盟下釋之,明上“侵衛(wèi)”、“會(huì)蜀”皆失位也。舊說諸侯之貶亦書為“人”,杜意謂諸侯之貶不至於“人”,故因此而又明之,“卿不書,則稱人”。諸侯不書,則全不見經(jīng),此是君臣之別,明貶諸侯無稱“人”之法也。

    君子曰:“位其不可不慎也乎!蔡、許之君,一失其位,不得列於諸侯,況其下乎?《詩(shī)》曰:‘不解于位,民之攸塈。’《詩(shī)·大雅》。言在上者勤正其位,則國(guó)安而民息也。攸,所也。塈,息也。
      ○解,佳賣反。塈,許器反。

    [疏]“詩(shī)曰”至“攸塈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此《大雅·假樂》之篇。

    其是之謂矣!

    楚師及宋,公衡逃歸。臧宣叔曰:“衡父不忍數(shù)年之不宴,宴,樂也。
      ○數(shù),所主反。樂音洛。以棄?mèng)攪?guó),國(guó)將若之何?誰(shuí)居?后之人必有任是夫!國(guó)棄矣。”居,辭也。言后人必有當(dāng)此患。
      ○居音基。任音壬。夫音扶。是行也,晉辟楚,畏其眾也。君子曰:“眾之不可巳也。大夫?yàn)檎,猶以眾克,況明君而善用其眾乎?《大誓》所謂‘商兆民離,周十人同’者,眾也!薄洞笫摹,《周書》。萬(wàn)億曰兆。民離則弱,合則成眾。言殷以散亡,周以眾興。

    [疏]“大誓”至“眾也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泰誓》云:“受有億兆夷人,離心離德;予有亂臣十人,同心同德!贝搜浴啊洞笫摹匪^”者,引其意,非本文也。

    晉侯使鞏朔獻(xiàn)齊捷于周,王弗見,使單襄公辭焉,曰:“蠻夷戎狄,不式王命,式,用也。
      ○捷,在妾反。淫湎毀常,王命伐之,則有獻(xiàn)捷,王親受而勞之,所以懲不敬,勸有功也。兄弟甥舅,侵?jǐn)⊥趼裕值,同姓?guó)。甥舅,異姓國(guó)。略,經(jīng)略法度。
      ○湎,面善反。勞,力報(bào)反。敗,必邁反。王命伐之,告事而已,不獻(xiàn)其功,所以敬親昵,告伐事而不獻(xiàn)囚俘。
      ○昵,女乙反。禁淫慝也。淫慝,謂虣掠百姓,取囚俘也。
      ○慝,他得反。虣,本又作暴,薄報(bào)反。掠音亮。今叔父克遂,有功于齊,克,能也。而不使命卿鎮(zhèn)撫王室,所使來?yè)嵊嘁蝗,而鞏伯?shí)來,未有職司於王室,鞏朔,上軍大夫,非命卿,名位不達(dá)於王室。又奸先王之禮。謂獻(xiàn)齊捷。
      ○奸音干。余雖欲於鞏伯,欲受其獻(xiàn)。其敢廢舊典以忝叔父?夫齊,甥舅之國(guó)也,而大師之后也,齊世與周昏,故曰甥舅。
      ○大音泰。寧不亦淫從其欲以怒叔父,抑豈不可諫誨?”士莊伯不能對(duì),莊伯,鞏朔。
      ○從,子用反,本亦作縱。王使委於三吏,委,屬也。三吏,三公也。
      ○三公者,天子之吏也。

    [疏]注“三吏三公也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曲禮》云:“五官之長(zhǎng)曰伯”,其擯於天子也,曰天子之吏。”鄭玄云:“謂三公也!笔侨Q吏,故知“三吏,三公也”。

    禮之如侯伯克敵使大夫告慶之禮,降於卿禮一等。王以鞏伯宴,而私賄之,使相告之曰:“非禮也,勿籍!毕,相禮者。籍,書也。王畏晉,故私宴賄以慰鞏朔。
      ○相,息亮反,注同。

    [疏]“禮之”至“一等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如侯伯克敵使大夫告慶之禮,則不得依獻(xiàn)捷之禮。其獻(xiàn)捷之禮,王待之必重於告慶之禮。鞏朔,晉之上軍大夫也,縱使得如獻(xiàn)捷之禮,亦當(dāng)降卿禮一等。傳言“降於卿禮一等”,以見下待鞏朔不失常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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