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 六之四
《蒹葭》,刺襄公也。未能用周禮,將無以固其國焉。秦處周之舊土,其人被周之德教日久矣。今襄公新為諸侯,未習周之禮法,故國人未服焉。
○兼葭,上古恬反,下音加。被,皮寄反。
[疏]“《蒹葭》三章,章八句”至“國焉”。
○正義曰:作《蒹葭》詩者,刺襄公也。襄公新得周地,其民被周之德教日久,今襄公未能用周禮以教之。禮者為國之本,未能用周禮,將無以固其國焉,故刺之也。經(jīng)三章,皆言治國須禮之事。
蒹葭蒼蒼,白露為霜。興也。蒹,薕。葭,蘆也。蒼蒼,盛也。白露凝戾為霜,然后歲事成;國家待禮,然后興。箋云:蒹葭在眾草之中蒼蒼然彊盛,至白露凝戾為霜則成而黃。興者,喻眾民之不從襄公政令者,得周禮以教之則服。
○薕音廉。所謂伊人,在水一方。伊,維也。一方,難至矣。箋云:伊當作繄,繄猶是也,所謂是知周禮之賢人,乃在大水之一邊。假喻以言遠。
○繄,於奚反。溯洄從之,道阻且長。逆流而上曰溯洄。逆禮則莫能以至也。箋云:此言不以敬順往求之,則不能得見。
○溯,蘇路反。洄音回。上,時掌反。
溯游從之,宛在水中央。順流而涉曰溯游。順禮求濟,道來迎之。箋云:宛,坐見貌。以敬順求之則近耳,易得見也。
○宛,紆阮反,本亦作“苑”。易,以豉反。
[疏]“蒹葭”至“中央”。
○毛以為,蒹葭之草蒼蒼然雖盛,未堪家用,必待白露凝戾為霜,然后堅實中用,歲事得成,以興秦國之民雖眾,而未順德教,必待周禮以教之,然后服從上命,國乃得興。今襄公未能用周禮,其國未得興也。由未能用周禮,故未得人服也。所謂維是得人之道,乃遠在大水一邊,大水喻禮樂,言得人之道乃在禮樂之一邊。既以水喻禮樂,禮樂之傍有得人之道,因從水內求之。若逆流溯洄而往從之,則道險阻且長遠,不可得至。言逆禮以治國,則無得人道,終不可至。若順流溯游而往從之,則宛然在於水之中央。言順禮治國,則得人之道,自來迎己,正近在禮樂之內。然則非禮必不得人,得人必能固國,君何以不求用周禮乎!
○鄭以為,蒹葭在眾草之中,蒼蒼然彊盛,雖似不可雕傷,至白露凝戾為霜,則成而為黃矣。以興眾民之強者,不從襄公教令,雖似不可屈服,若得周禮以教,則眾民自然服矣。欲求周禮,當?shù)弥芏Y之人。所謂是知周禮之人在於何處?在大水之一邊,假喻以言遠。既言此人在水一邊,因以水行為喻。若溯洄逆流而從之,則道阻且長,終不可見。言不以敬順往求之,則此人不可得之。若溯游順流而從之,則此人宛然在水中央,易得見。言以敬順求之,則此人易得。何則?賢者難進而易退,故不以敬順求之,則不可得。欲令襄公敬順求知禮之賢人,以教其國也。
○傳“蒹葭”至“后興”。
○正義曰:“蒹,薕”,“葭,蘆”,《釋草》文。郭璞曰:“蒹似萑而細,高數(shù)尺。蘆,葦也。”陸機《疏》云:“蒹,水草也。堅實,牛食之令牛肥強,青、徐州人謂之薕,兗州、遼東通語也!薄都懒x》說養(yǎng)蠶之法云:“風戾以食之!弊⒃疲骸笆孤稓庠锬耸承Q。”然則戾為燥之義。下章“未睎”,謂露未乾為霜,然則露凝為霜,亦如乾燥然,故云“凝戾為霜”。探下章之意以為說也。八月白露節(jié),秋分八月中;九月寒露節(jié),霜降九月中。白霜凝戾為霜,然后歲事成,謂八月、九月葭成葦,可以為曲簿充歲事也。《七月》云:“八月萑葦。”則八月葦已成。此云白露為霜,然后歲事成者,以其霜降草乃成,舉霜為言耳。其實白露初降,已任用矣。此以霜降物成,喻得禮則國興。下章“未晞”、“未已”,言其未為霜則物不成,喻未得禮則國不興。此詩主刺未能用周禮,故先言得禮則興,后言無禮不興,所以倒也。
○箋“蒹葭”至“則服”。
○正義曰:箋以序云“未能用周禮,將無以固其國”,當謂民未服從,國未能固,故易傳用周禮教民則服。
○傳“伊維”至“難至”。
○正義曰:“伊,維”,《釋詁》文。傳以詩剌未能用周禮,則未得人心,則所謂維是得人之道也。下傳以溯洄喻逆禮,溯游喻順禮,言水內有得人之道,在大水一方,喻其遠而難至。言得人之道,在禮樂之傍,須用禮樂以求之,故下句言從水內以求所求之物,喻用禮以求得人之道。故王肅云:“維得人之道,乃在水之一方!币环剑y至矣,水以喻禮樂,能用禮則至於道也。
○箋“伊當”至“言遠”。
○正義曰:箋以上句言用周禮教民則民服,此經(jīng)當是勸君求賢人使之用禮,故易傳以“所謂伊人”,“所謂是知周禮之賢人,在大水一邊,假喻以言遠”,故下句逆流、順流喻敬順,皆述求賢之事。一邊,水傍。下云在湄、在涘,是其居水傍也。
○傳“逆流”至“以至”。
○正義曰《釋水》云:“逆流而上曰溯洄,順流而下曰溯游。”孫炎曰:“逆渡者,逆流也。順渡者,順流也!比粍t逆、順流皆謂渡水有逆順,故下傳曰:“順流而涉,見其是人渡水也!贝酥^得人之道,在於水邊。逆流則道阻且長,言其不可得至,故喻逆禮則莫能以至。言不得人之道,不可至。上言得人之道,在水一方,下句言水中央,則是行未渡水,禮自來水內,故言順禮未濟,道來迎之。未濟,謂未渡水也。以其用水為喻,故以未濟言之。箋以伊人為知禮之人,故易傳以為求賢之事。
○傳“順禮未濟,道來迎之”。
○正義曰:定本“未濟”作“求濟”,義亦通也。
蒹葭萋萋,白露未晞。萋萋,猶蒼蒼也。晞,乾也。箋云:未晞,未為霜。
○凄,本亦作“萋”,七奚反。晞音希。
[疏]傳“晞,乾”。
○正義曰:《湛露》云“匪陽不晞”,言見日則乾,故知晞為乾也。彼言露晞,謂露盡乾。此篇上章言白露為霜,則此言未晞謂未乾為霜,與彼異,故箋云“未晞,未為霜也!
所謂伊人,在水之湄。湄,水隒也。
○湄音眉。隒,魚檢反,又音檢。
[疏]傳“湄,水隒”。
○正義曰:《釋水》云:“水草交為湄!敝^水草交際之處,水之岸也!夺屔健吩疲骸爸禺[,隒!彪C是山岸,湄是水岸,故云“水隒”。
溯洄從之,道阻且躋。躋,升也。箋云:升者,言其難至,如升阪。
○躋,本又作“隮”,子西反。
溯游從之,宛在水中坻。坻,小渚也。
○坻,直尸反。
[疏]傳“坻,小渚”。
○正義曰:《釋水》云:“小洲曰渚。小渚曰沚。小沚曰坻。”然則坻是小沚,言小渚者,渚、沚皆水中之地,小大異也。以渚易知,故系渚言之。
蒹葭采采,白露未已。采采,猶萋萋也。未已,猶未止也。所謂伊人,在水之涘。涘,厓也。
○涘音俟。
溯洄從之,道阻且右。右,出其右也。箋云:右者,言其迂回也。
○迂音于。
[疏]傳“右,出其右”。
○正義曰:此說道路艱難,而云“且右”,故知右謂出其右也。若正與相當,行則易到,今乃出其右?guī),是難至也。箋云:右,言其迂回。出其左亦迂回。言右,取其與涘、沚為韻。
溯游從之,宛在水中沚。小渚曰沚。
○沚音止。
《蒹葭》三章,章八句。
《終南》,戒襄公也。能取周地,始為諸侯,受顯服,大夫美之,故作是詩以戒勸之。
[疏]“《終南》二章,章六句”至“勸之”。
○正義曰:美之者,美以功德,受顯服。戒勸之者,戒令修德無倦,勸其務立功業(yè)也。既見受得顯服,恐其惰於為政,故戒之而美之。戒勸之者,章首二句是也。美之者,下四句是也!冻N洹访佬跤谐5拢蛞詾榻。彼先美后戒,此先戒后美者,《常武》美宣王,因以為戒,此主戒襄公,因戒言其美。主意不同,故序異也。
終南何有?有條有梅。興也。終南,周之名山中南也。條,槄。梅,柟也。宜以戒不宜也。箋云:問何有者,意以為名山高大,宜有茂木也。興者,喻人君有盛德,乃宜有顯服,猶山之木有大小也,此之謂戒勸。
○條,本又作“<木條>”,音同。槄,吐刀反,山榎也。柟,如鹽反。沈云:“孫炎稱荊州曰梅,揚州曰柟,重實揚州人不聞名柟。”君子至止,錦衣狐裘。錦衣,采色也。狐裘,朝廷之服。箋云:至止者,受命服於天子而來也。諸侯狐裘,錦衣以裼之。
○朝,直遙反。裼,星歷反。
顏如渥丹,其君也哉?箋云:渥,厚漬也。顏色如厚漬之丹,言赤而澤也。其君也哉,儀貌尊嚴也。
○渥,於角反,淳漬。丹如字,《韓詩》作“沰”,音撻各反。沰,赭也。淳,之純反,又如字,本亦作“厚”字。漬,辭賜反。
[疏]“終南”至“也哉”。
○正義曰:彼終南大山之上何所有乎?乃有條有梅之木,以興彼盛德人君之身何所有乎?乃宜有榮顯之服。然山以高大之故宜有茂木,人君以盛德之故有顯服。若無盛德,則不宜矣。君當務崇明德,無使不宜。言其宜以戒其不宜也。既戒令修德,又陳其美之勸誘之。君子襄公自王朝至止之時,何所得乎?受得錦衣狐裘而來。既受得顯服,德亦稱之,其顏色容貌赫然如厚漬之丹,其儀貌尊嚴如是,其得人君之度也哉?
○傳“終南”至“不宜也”。
○正義曰:《地理志》稱“扶風武功縣東有大壹山,古文以為終南!逼渖礁叽,是為周地之名山也。昭四年《左傳》曰:“荊山、中南,九州之險!笔谴艘幻心弦!夺屇尽吩疲骸皹叄綐!崩钛苍唬骸吧綐栆幻麡呉。”孫炎曰:“《詩》云‘有條有梅’,條,槄也!惫痹唬骸敖裰介币。”“梅,柟”,《釋木》文。孫炎曰:“荊州曰梅,楊州曰柟!惫痹唬骸八菩訉嶕。”陸機《疏云:“槄,今山楸也,亦如下田楸耳,皮葉白,色亦白,材理好。宜為車板,能濕。又可為棺木,宜陽。共北山多有之。梅樹皮葉似豫樟,豫樟葉大如牛耳,一頭尖,赤心,華赤黃,子青,不可食。柟葉大,可三四葉一叢。木理細緻於豫樟,子赤者材堅,子白者材脆。江南及新城、上庸、蜀皆多樟柟,終南山與上庸、新城通,故亦有柟也。”
○傳“錦衣”至“之服”。
○正義曰:錦者,雜采為文,故云采衣也。狐裘,朝廷之服,謂狐白裘也。白狐皮為裘,其上加錦衣以為裼,其上又加皮弁服也。《玉藻》云:“君衣狐白裘,錦衣以裼之。”注云:“君衣狐白毛之裘,則以素錦為衣覆之,使可裼也。袒而有衣曰裼。必覆之者,裘,褻也!对姟吩啤洛\褧衣,裳錦褧裳’,然則錦衣復有上衣明矣。天子狐白之上衣皮弁服,與凡裼衣象裘色也。”是鄭以錦衣之上有皮弁服也。正以錦文大著上有衣,衣象裘,裘是狐白,則上服亦白皮弁服,以白布為之衣,衣之白者,唯皮弁服耳,故言“天子狐白之上衣皮弁服與”,明諸侯狐白亦皮弁服,以無正文,故言“與”為疑之辭也!队裨濉酚衷疲骸板\衣狐裘,諸侯之服也!贝斯{云“諸侯狐裘,錦衣以裼之”,引《玉藻》為說,以明為裘之裼衣,非裼上之正服也。若然,鄭於《坊記》注云:“在朝君臣同服!薄妒抗诙Y》注云:“諸侯與其臣,皮弁以視朔,朝服以日視朝!薄墩撜Z》云:“素衣麑裘。”云素衣,諸侯視朔之服。《聘禮》云:“公側授宰玉,裼降立。”注引《論語》曰:“‘素衣麑裘’,皮弁時或素衣,其裘同,可知也!比粍t諸侯在國視朔,及受鄰國之聘,其皮弁服皆服麑裘,不服狐白。此言狐裘為朝廷之服者,謂諸侯在天子之朝廷服此服耳,其歸在國則不服之!对訂枴吩疲骸翱鬃釉唬骸熳淤n諸侯冕弁服於太廟。歸設奠,服賜服。’”然則諸侯受天子之賜,歸則服之以告廟而已,於后不復服之。知視朔、受聘服麑裘。此美其受賜而歸,故言“錦衣狐裘”耳。
終南何有?有紀有堂。紀,基也。堂,畢道平如堂也。箋云:畢也堂也,亦高大之山所宜有也。畢,終南山之道名,邊如堂之墻然。
○紀如字,本亦作“屺”,沈音起。
[疏]傳“紀基”至“如堂”。
○正義曰:案《集注》本作“屺”,定本作“紀”,以下文有堂,故以為基,謂山基也!夺屒稹吩疲骸爱,堂墻。”李巡曰:“堂墻名崖,似堂墻,曰畢。”郭璞曰:“今終南山道名畢,其邊若堂之墻!币越K南之山見有此堂,知是畢道之側,其崖如堂也。定本又云“畢道平如堂”,據(jù)經(jīng)文有基有堂,便是二物。今箋唯云“畢也堂也”,止釋經(jīng)之有堂一事者,以基亦是堂,因解傳“畢道如堂”,遂不復云基。
君子至止,黻衣繡裳。黑與青謂之黻。五色備謂之繡。
○黻音弗。
[疏]傳“黑與”至“之繡”。
○正義曰:《考工記·繢人》文也。鄭於《周禮》之注差次章色,黻皆在裳。言黻衣者,衣大名,與繡裳異其文耳。
佩玉將將,壽考不亡!
○將,七羊反。
《終南》二章,章六句。
《黃鳥》,哀三良也。國人刺穆公以人從死,而作是詩也。三良,三善臣也,謂奄息、仲行、钅咸虎也。從死,自殺以從死。
○行,戶郎反,下皆同。钅咸,其廉反,徐又音針。從死,上才容反。
[疏]“《黃鳥》三章,章十二句”。
○箋“三良”至“從死”。
○正義曰:文六年《左傳》云:“秦伯任好卒,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、仲行、針虎為殉,皆秦之良也。國人哀之,為之賦《黃鳥》!狈疲骸白榆嚕卮蠓蚴弦。殺人以葬,璇環(huán)其左右曰殉。”又《秦本紀》云:“穆公卒,葬於雍,從死者百七十人!比粍t死者多矣。主傷善人,故言“哀三良也”。殺人以殉葬,當是后有為之,此不刺康公,而刺穆公者,是穆公命從己死,此臣自殺從之,非后主之過,故箋辯之云:“從死,自殺以從死!
交交黃鳥,止于棘。興也。交交,小貌。黃鳥以時往來得其所,人以壽命終亦得其所。箋云:黃鳥止于棘,以求安己也。此棘若不安則移,興者,喻臣之事君亦然。今穆公使臣從死,刺其不得黃鳥止于棘之本意。誰從穆公?子車奄息。子車,氏。奄息,名。箋云:言誰從穆公者,傷之。維此奄息,百夫之特。乃特百夫之德。箋云:百夫之中最雄俊也。臨其穴,惴惴其栗。栗栗,懼也。箋云:穴,謂冢壙中也。秦人哀傷此奄息之死,臨視其壙,皆為之悼栗。
○惴,之瑞反。慄音栗。壙,苦晃反。彼蒼者天,殲我良人!殲盡良善也。箋云:言彼蒼者天,愬之。
○殲,子廉反,徐又息廉反。愬,蘇路反
如可贖兮,人百其身!箋云:如此奄息之死,可以他人贖之者,人皆百其身。謂一身百死猶為之,惜善人之甚。
○贖,食燭反,又音樹。
[疏]“交交”至“其身”。
○毛以為,交交然而小者,是黃鳥也。黃鳥飛而往來,止於棘木之上,得其所,以興人以壽命終亦得其所。今穆公使良臣從死,是不得其所也。有誰從穆公死乎?有子車氏名奄息者從穆公死也。此奄息何等人哉?乃是百夫之中特立雄俊者也。今從穆公而死,秦人悉哀傷之,臨其壙穴之上,皆惴惴然恐懼而其心悼栗。乃愬之於天,彼蒼蒼者是在上之天,今穆公盡殺我善人也,如使此人可以他人贖代之兮,我國人皆百死其身以贖之。愛惜良臣,寧一人百死代之。
○鄭以為,交交然之黃鳥,止於棘木以求安。棘若不安則移去。以興臣仕於君,以求行道,道若不行則移去。言臣有去留之道,不得生死從君。今穆公以臣從死,失仕於君之本意。馀同。
○傳“交交”至“其所”。
○正義曰:黃鳥,小鳥也,故以交交為小貌!渡l琛饭{云:“交交猶佼佼,飛而往來貌!眲t此亦當然,故云“往來得其所”,是交交為往來狀也。以此哀三良不得其所,故以鳥止得所,喻人命終得所。
○箋“黃鳥”至“本意”。
○正義曰:箋以鳥之集木,似臣之仕君,故易傳也。以鳥止木,喻臣仕君,故言“不得黃鳥止於棘之本意”,正謂不得臣仕於君之本意也。言其若得鳥止之意,知有去留之道,則不當使之從死。
○傳“子車,氏。奄息,名”。
○正義曰:《左傳》作“子輿”,輿、車字異義同。傳以奄息為名,仲行亦為名。箋以仲行為字者,以伯仲叔季為字之常,故知仲行是字也。然則針虎亦名矣。或名或字,取其韻耳。
○傳“乃特百夫之德”。
○正義曰:言百夫之德,莫及此人。此人在百夫之中,乃孤特秀立,故箋申之云:“百夫之中最雄俊也。”
○傳“惴惴,懼”。
○正義曰:《釋訓》文。
交交黃鳥,止于桑。誰從穆公?子車仲行。箋云:仲行,字也。維此仲行,百夫之防。防,比也。箋云:防猶當也。言此一人當百夫。
○防,徐云:“毛音方,鄭音房!迸R其穴,惴惴其慄。彼蒼者天,殲我良人!如可贖兮,人百其身!
交交黃鳥,止于楚。誰從穆公?子車針虎。維此針虎,百夫之御。御,當也。
○御,魚呂反,注同。臨其穴,惴惴其栗。彼蒼者天,殲我良人!如可贖兮,人百其身!
《黃鳥》三章,章十二句。
《晨風》,刺康公也。忘穆公之業(yè),始棄其賢臣焉。
鴥彼晨風,郁彼北林。興也。鴥,疾飛貌。晨風,鹯也。郁,積也。北林,林名也。先君招賢人,賢人往之,駛疾如晨風之飛入北林。箋云:先君謂穆公。
○鴆,說又作“鴥”,尹橘反,疾飛貌”,《字林》于叔反。鹯,字又作“<鳥亶>”,之然反!恫菽臼琛吩疲骸八弃_,青色!薄墩f文》止仙反,《字林》尸先反。駛,所吏反。未見君子,憂心欽欽。思望之,心中欽欽然。箋云:言穆公始未見賢者之時,思望而憂之。如何如何?忘我實多!今則忘之矣。箋云:此以穆公之意責康公。如何如何乎?女忘我之事實多。
[疏]“鴥疾”至“實多”。
○正義曰:鴥然而疾飛者,彼晨風之鳥也。郁積而茂盛者,彼北林之木也。北林由郁茂之故,故晨風飛疾而入之。以興疾歸於秦朝者,是彼賢人;能招者,是彼穆公。穆公由能招賢之故,故賢者疾往而歸之。太穆公招賢人之時,如何乎穆公未見君子之時,思望之,其憂在心,欽欽然唯恐不見,故賢者樂往。今康公乃棄其賢臣,故以穆公之意責之云:汝康公如何乎?忘我之功業(yè)實大多也。
○傳“鴥疾”至“北林”。
○正義曰:鴥者,鳥飛之狀,故為疾貌!俺匡L,鹯”,《釋鳥》文。舍人曰:“晨風一名鹯。鹯,摯鳥也!惫痹唬骸苞_屬!标憴C《疏》云:“鹯似鷂,青黃色,燕頷勾喙,向風搖翅,乃因風飛,急疾擊鳩鴿燕雀食之!庇粽,林木積聚之貌,故云:“郁,積也!北绷终,據(jù)作者所見有此林也。以下句說思賢之狀,故此喻賢人從穆公也。
山有苞櫟,隰有六駮。櫟,木也。駮如馬,倨牙,食虎豹。箋云:山之櫟,隰之駮,皆其所宜有也。以言賢者亦國家所宜有之。
○櫟,盧狄反。駮,邦角反,獸名!恫菽臼琛吩疲骸榜曬R,木名,梓榆也。”倨音據(jù)。
[疏]傳“櫟木”至“虎豹”。
○正義曰:《釋木》云:“櫟,其實梂。”孫炎曰:“櫟實,橡也,有梂匯自裹也!标憴C《疏》云:“秦人謂柞櫟為櫟,河內人謂木蓼為櫟,椒榝之屬也。其子房生為梂。木蓼子亦房生,故說者或曰柞櫟,或曰木蓼。機以為此秦詩也,宜從其方土之言柞櫟是也!薄夺屝蟆吩疲骸榜暼珩R,倨牙,食虎豹!惫币渡胶=(jīng)》云:“有獸名駮,如白馬黑尾,倨牙,音如鼓,食虎豹!比粍t此獸名駮而已。言六駮者,王肅云:“言六,據(jù)所見而言也!辟蒲勒,蓋謂其牙倨曲也。言山有木,隰有獸,喻國君宜有賢也。陸機《疏》云:“駮馬,梓榆也。其樹皮青白駮犖,遙視似駮馬,故謂之駮馬。下章云‘山有苞棣,隰有樹檖’,皆山、隰之木相配,不宜云獸!贝搜苑菬o理也,但箋、傳不然。
未見君子,憂心靡樂。如何如何?忘我實多!
○樂音洛。
山有苞棣,隰有樹檖。棣,唐棣也。檖,赤羅也。
○棣音悌。檖音遂,或作遂。
[疏]傳“棣唐”至“赤羅”。
○正義曰:《釋木》有唐棣、常棣,傳必以為唐棣,未詳聞也!夺屇尽吩疲骸皺p,赤羅。”郭璞云:“今揚檖也,實似梨而小,酢可食!标憴C《疏》云:“檖一名赤羅,一名山梨,今人謂之楊檖,實如梨但小耳。一名鹿梨,一名鼠梨。今人亦種之,極有脆美者,亦如梨之美者!
未見君子,憂心如醉。如何如何?忘我實多!
《晨風》三章,章六句。
《無衣》,刺用兵也。秦人刺其君好攻戰(zhàn),亟用兵,而不與民同欲焉。
○好,呼報反,下注同。攻,古弄反,又如字,下注同。亟,欺冀反。
[疏]“《無衣》三章,章五句”至“欲焉”。
○正義曰:康公以文七年立,十八年卒。案《春秋》文七年,晉人、秦人戰(zhàn)于令狐。十年,秦伯伐晉。十二年,晉人、秦人戰(zhàn)于河曲。十六年,楚人、秦人滅庸。見於經(jīng)、傳者已如是,是其好攻戰(zhàn)也!陡鹕反毯霉(zhàn),序云“刺獻公”,此亦刺好攻戰(zhàn),不云刺康公,而云“刺用兵”者,《葛生》以君好戰(zhàn),故“國人多喪”,指刺獻公,然后追本其事。此指刺用兵,序順經(jīng)意,故云刺用兵也。不與民同欲,章首二句是也。好攻戰(zhàn)者,下三句是也。經(jīng)、序倒者,經(jīng)刺君不與民同欲,與民同怨,故先言不同欲,而后言好攻戰(zhàn)。序本其怨之所由,由好攻戰(zhàn)而不與民同欲,故民怨。各自為次,所以倒也。
豈曰無衣?與子同袍。興也。袍,襺也。上與百姓同欲,則百姓樂致其死。箋云:此責康公之言也。君豈嘗曰:女無衣,我與女共袍乎?言不與民同欲。
○袍,抱毛反。襺,古顯反,本亦作“繭”。
王于興師,修我戈矛,與子同仇!戈長六尺六寸,矛長二丈。天下有道,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。仇,匹也。箋云:于,於也。怨耦曰仇。君不與我同欲,而於王興師,則云:修我戈矛,與子同仇,往伐之。刺其好攻戰(zhàn)。
○仇音求。長,直亮反,又如字,下同。
[疏]“豈曰”至“同仇”。
○毛以為,古之朋友相謂云:我豈曰子無衣乎?我冀欲與子同袍。朋友同欲如是,故朋友成其恩好,以興明君能與百姓同欲,故百姓樂致其死。至於王家於是興師之時,百姓皆自相謂:修我戈矛,與子同為仇匹,而往征之。由上與百姓同欲,故百姓樂從征伐。今康公不與百姓同欲,非王興師,而自好攻戰(zhàn)故,百姓怨也。
○鄭以為,康公平常之時,豈肯言曰:汝百姓無衣乎?吾與子同袍。終不肯言此也。及於王法於是興師之時,則曰:修治我之戈矛,與子百姓同往伐此怨耦之仇敵。不與百姓同欲,而唯同怨,故刺之。
○傳“袍襺”至“其死”。
○正義曰:“袍,襺”,《釋言》文!队裨濉吩疲骸袄k為襺。缊為袍。”注云:“衣有著之異名也。缊謂今纊及舊絮也。”然則純著新綿名為襺,雜用舊絮名為袍。雖著有異名,其制度是一,故云“袍,襺也”。傳既以此為興,又言“上與百姓同欲,則百姓樂致其死”,則此經(jīng)所言朋友相與同袍,以興上與百姓同欲,故王肅云:“豈謂子無衣乎?樂有是袍,與子為朋友,同共弊之。以興上與百姓同欲,則百姓樂致其死,如朋友樂同衣袍也!
○箋“此責”至“同欲”。
○正義曰:易傳者,以此刺康公不與民同欲。而經(jīng)言子、我,是述康公之意,謂民自稱為我。然則士卒眾矣,人君不可皆與同衣。而責君不與己共袍者,以仁者在上,恤民饑寒,知其有無,救其困乏,故假同袍以為辭耳,非百姓皆欲望君與之共袍也。
○傳“戈長”至“仇匹”。
○正義曰:“戈長六尺六寸”,《考工記·廬人》文也!队洝酚衷疲骸扒趺S兴某!弊⒃疲骸鞍顺咴粚。倍尋曰常。常有四尺。”是矛長二丈也。矛長二丈,謂酋矛也。夷矛則三尋,長二丈四尺矣。《記》又云:“攻國之兵用短,守國之兵用長!贝搜耘d師以伐人國,知用二丈之矛,非夷矛也。又解稱王于興師之意。天下有道,禮樂征伐自天子出,諸侯不得專輒用兵。疾君不由王命,自好攻戰(zhàn),故言王也。王肅云:“疾其好攻戰(zhàn),不由王命,故思王興師是也!薄俺穑ァ,《釋詁》文。
○箋“于於”至“攻戰(zhàn)”。
○正義曰:“于,於”,《釋詁》文!霸柜钤怀稹,桓二年《左傳》文。易傳者,以上二句假為康公之言,則此亦康公之言,陳其號令之辭。刺其好攻戰(zhàn)也。案此時當周頃王、匡王,天子之命不行於諸侯。檢《左傳》,於時天子未嘗出師,又不見康公從王征伐。且從王出征,乃是為臣之義,而刺其好攻戰(zhàn)者,箋言“王於興師”,謂於王法興師。今是康公自興之,王不興師也。以出師征伐是王者之法,故以王為言耳。猶《北門》言“王事敦我”,《鴇羽》云“王事靡盬”,皆非天子之事,亦稱王事。
豈曰無衣?與子同澤。澤,潤澤也。箋云:澤,褻衣,近污垢。
○澤如字,《說文》作“襗”,云:“衤夸也!币C,仙列反。近,附近之近。污音烏,又汙穢之汙。垢,古口反。
[疏]傳“澤,潤澤”。
○正義曰:衣服之暖於身,猶甘雨之潤於物,故言與子同澤,正謂同袍、裳是共潤澤也。箋以上袍下裳,則此亦衣名,故易傳為“襗”。《說文》云:“襗,衤夸也!笔瞧湟C衣近汙垢也。襗是袍類,故《論語》注云:“褻衣,袍襗也。”
王于興師,修我矛戟,與子偕作!作,起也。箋云:戟,車戟常也。
[疏]箋“戟,車戟!薄
○正義曰:“車戟!,《考工記·廬人》文。常長丈六
。
豈曰無衣?與子同裳。王于興師,修我甲兵,與子偕行!行,往也。
《無衣》三章,章五句。
《渭陽》,康公念母也?倒,晉獻公之女。文公遭麗姬之難,未反,而秦姬卒。穆公納文公,康公時為大子,贈送文公于渭之陽,念母之不見也。我見舅氏,如母存焉。及其即位,思而作是詩也。
○渭陽,音謂,水名。水北曰陽。麗,本又作“驪”,同力馳反。難,乃旦反。大音泰。
[疏]“《渭陽》二章,章四句”至“是詩”。
○正義曰:作《渭陽》詩者,言康公念母也。康公思其母,自作此詩。秦康公之母,是晉獻公之女。文公者,獻公之子,康公之舅。獻公嬖麗姬,譖文公,獻公欲殺之。文公遭此麗姬之難,奔,未得反國,而康公母秦姬已卒。及穆公納文公為晉君,於是康公為太子,贈送文公至于渭水之陽,思念母之不見,舅歸也,康公見其舅氏,如似母之存焉,於是之時,思慕深極。及其即位為君,思本送舅時事,而作是《渭陽》之詩,述己送舅念母之事也。案《左傳》莊二十八年傳“晉獻公烝於齊姜,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。又娶二女於戎,大戎狐姬生重耳,小戎子生夷吾”。是康公之母為文公異母姊也。僖四年傳稱麗姬譖申生,申生自殺。又“譖二公子曰:‘皆知之。’重耳奔蒲,夷吾奔屈”。僖五年傳稱“晉侯使寺人披伐蒲。重耳奔翟”。是文公遭麗姬之難也。僖十五年秦穆公獲晉侯以歸。尚有夫人為之請。至二十四年穆公納文公。然則秦姬之卒,在僖十五年之后,二十四年以前,未知何年卒也。以秦國夫人而其姓為姬,故謂之秦姬。案齊姜麗姬皆以姓系所生之國,此秦姬以姓系於所嫁之國者,婦人不以名行,以姓為字,故或系於父,或系於夫,事得兩施也。秦姬生存之時,欲使文公反國。康公見舅得反,憶母宿心,故念母之不見,見舅如母存也。謂舅為氏者,以舅之與甥,氏姓必異,故《書傳》通謂為舅氏。秦康公以文七年即位,文公時亦卒矣。追念送時之事,作此詩耳。經(jīng)二章皆陳贈送舅氏之事。“悠悠我思”,念母也。因送舅氏而念母,為念母而作詩,故《序》主言“念母也”。
我送舅氏,曰至渭陽。母之昆弟曰舅。箋云:渭,水名也。秦是時都雍,至渭陽者,蓋東行送舅氏於咸陽之地。
○雍,於用反,縣名,今屬扶風。
何以贈之?路車乘黃。贈,送也。乘黃,四馬也。
○乘,繩證反,注同。
[疏]傳“母之昆弟曰舅”。
○正義曰:《釋親》文。孫炎曰:“舅之言舊,尊長之稱!
○箋“渭水”至“之地”。
○正義曰:雍在渭南,水北曰陽,晉在秦東,行必渡渭。今言至於渭陽,故云“蓋東行送舅氏於咸陽之地”!兜乩碇尽吩疲骸坝曳鲲L渭城縣,故咸陽也!逼涞卦谖妓薄
我送舅氏,悠悠我思。何以贈之?瓊瑰玉佩。瓊瑰,石而次玉。
○思,息嗣反。瑰,古回反。
[疏]傳“瓊瑰”至“次玉”。
○正義曰:瓊者,玉之美名,非玉名也。瑰是美石之名也。以佩玉之制,唯天子用純,諸侯以下則玉石雜用。此贈晉侯,故知瓊瑰是美石,次玉。成十七年《左傳》稱“聲伯夢涉洹,或與己瓊瑰食之,泣而為瓊瑰盈其懷,懼不敢占”。后三年而言,“言之,至莫而卒”。服虔云:“聲伯惡瓊瑰贈死之物,故畏而不言!比粍t瓊瑰是贈死之玉,康公以贈舅者,玉之所用,無生死之異。喪禮飯含用玉,聲伯夢見食之,故惡之耳。
《渭陽》二章,章四句。
《權輿》,刺康公也。忘先君之舊臣,與賢者有始而無終也。
○權輿,音馀。權輿,始也。
[疏]“《權輿》二章,章五句”至“無終”。
○正義曰:作《權輿》詩者,刺康公也?倒z忘其先君穆公之舊臣,不加禮餼,與賢者交接,有始而無終,初時殷勤,后則疏薄,故刺之。經(jīng)二章,皆言禮待賢者有始無終之事。
於我乎!夏屋渠渠,夏,大也。箋云:屋,具也。渠渠,猶勤勤也。言君始於我,厚設禮食大具以食我,其意勤勤然。
○夏,胡雅反。屋如字,具也。食我,音嗣,注篇內同。今也每食無馀。箋云:此言君今遇我薄,其食我才足耳。
于嗟乎!不承權輿!承,繼也。權輿,始也。
[疏]“於我”至“權輿”。
○正義曰:此述賢人之意,責康公之辭。言康公始者於我賢人乎!重設饌食禮物大具,其意勤勤然,於我甚厚也。至於今日也,禮意疏薄,設饌校少,使我每食才足,無復盈馀也。于嗟乎!此君之行,不能承繼其始。以其行無終始,故于嗟嘆之。
○傳“夏,大”。
○正義曰:《釋詁》文。
○箋“屋具”至“勤勤然”。正義曰:“屋,具”,《釋言》文。渠渠猶勤勤。言設食既具,意又勤勤也。案崔骃《七依》說宮室之美云:“夏屋渠渠。”王肅云:“屋則立之於先君,食則受之於今君,故居大屋而食無馀!绷x似可通。鄭不然者,詩刺有始無終。上言“於我乎”,謂始時也。下言“今也”,謂其終時也。始則大具,今終則無馀,猶下章始則四簋,今則不飽,皆說飲食之事,不得言屋宅也。若先君為立大屋,今君每食無馀,則康公本自無始,何責其無終也?且《爾雅》“屋,具”正訓,以此故知謂禮物大具。
○傳“承,繼也。權輿,始”。
○正義曰:承其后是繼嗣,故以承為繼。“權輿,始”,《釋詁》文。
於我乎!每食四簋,四簋,黍稷稻粱。
○簋音軌,內方外圓曰簋,以盛黍稷。外方內圓曰簠,用貯稻粱。皆容一斗二升。
[疏]傳“四簋”至“稻粱”。
○正義曰:《考工記》云:“瓬人為簋,其實一觳。豆實三而成觳!闭讶辍蹲髠鳌吩疲骸八纳秊槎埂!比粍t簋是瓦器,容二升也!兑住p卦》:“二簋可用享!弊⒃疲骸半x為日,日體圓。巽為木,木器圓,簋象!眲t簋亦以木為之也!兜毓佟ど崛恕纷⒃疲骸胺皆缓。圓曰簋!眲t簠、簋之制,其形異也。案《公食大夫禮》云:“宰夫設黍稷六簋!庇衷疲骸霸追蚴诠,公設之。宰夫膳稻于粱西!弊⒃疲骸吧弄q進也。進稻粱者以簠。”《秋官·掌客》注云:“簠,稻粱器也。簋,黍稷器也!比粍t稻粱當在簠,而云“四簋,黍稷稻粱”者,以詩言“每食四簋”,稱君禮物大具,則宜每器一物,不應以黍稷二物分為四簋。以公食大夫禮有稻有粱,知此四簋之內兼有稻粱。公食大夫之禮,是主國之君與聘客禮食,備設器物,故稻粱在簠。此言每食,則是平常燕食,器物不具,故稻粱在簋。公食大夫,黍稷六簋,猶有稻粱。此唯四簋者,亦燕食差於禮食也。
今也每食不飽。于嗟乎!不承權輿!
《權輿》二章,章五句。
秦國十篇,二十七章,百八十一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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