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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毛詩正義卷九 九之三在線閱讀

    作者:佚名 文章來源:會員上傳 請你點此糾錯或發(fā)表評論

    卷九 九之三

      《伐木》,燕朋友故舊也。自天子至于庶人,未有不須友以成者。親親以睦,友賢不棄,不遺故舊,則民德歸厚矣。

    [疏]“《伐木》六章,章六句”至“厚矣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作《伐木》詩者,燕朋友故舊也。又言所燕之由,自天子至於庶人,未有不須友以成者。王者既能內(nèi)親其親,以使和睦,又能外友其賢而不棄,不遺忘久故之恩舊而燕樂之,以此化民於上,民則效之於下,則民德皆歸於惇厚,不澆薄矣。朋是同門之稱,友為同志之名,故舊即昔之朋友也,然則朋友新故通名,故舊唯施久遠(yuǎn)。此云朋友可以兼故舊,而并言之者,此說文王新故皆燕,故異其文。友賢不棄,燕朋友也。不遺故舊,是燕故舊也。舊則不可更釋,新交則非賢不友,故變朋友云友賢也。燕故舊,即二章、卒章上二句是也。燕朋友,即二章諸父、諸舅,卒章“兄弟無遠(yuǎn)”是也。經(jīng)、序倒者,經(jīng)以主美文王不遺故舊為重,故先言之,而后言父舅。父舅先兄弟,見父舅亦有故舊也。序以經(jīng)雖主燕故舊,而故舊亦朋友,故先言朋友,以見總名,而又別言故舊,以明其為二事。天子至于庶人,未有不須友以成者,即序首章之事,因文王求友而廣言貴賤也。經(jīng)以由須朋友而燕之,故先論求友之由。序則以詩本主燕,所以倒也。二章、卒章所陳,皆為燕食,說王不得不召父舅,又於兄弟陳王之恩,皆是燕朋友故舊也。經(jīng)兼陳食禮,而序不言,亦舉其歡心,足以兼之。其親親以下,因說王者立法,目明次篇之義!坝H親以睦”,指上《常棣》燕兄弟也。“友賢不棄,不遺故舊”,即此篇是也!冻iΑ冯m周公作,既內(nèi)之於治內(nèi)之篇,故為此次以示法,是比篇皆有義意。

    伐木丁丁,鳥鳴嚶嚶。興也。丁丁,伐木聲也。嚶,驚懼也。箋云:丁丁、嚶,相切直也。言昔日未居位,在農(nóng)之時,與友生於山巖,伐木為勤苦之事,猶以道德相切正也。嚶,兩鳥聲也。其鳴之志,似於有友道然,故連言之。
      ○丁丁,陟耕反。嚶,於耕反。出自幽谷,遷于喬木。幽,深。喬,高也。箋云:遷,徙也。謂鄉(xiāng)時之鳥,出從深谷,今移處高木。
      ○喬,其驕反。鄉(xiāng),本又作“曏”,同許亮反。嚶其鳴矣,求其友聲。君子雖遷於高位,不可以忘其朋友。箋云:嚶其鳴矣,遷處高木者。求其友聲,求其尚在深谷者。其相得,則復(fù)鳴嚶然。
      ○復(fù),扶又反。

    相彼鳥矣,猶求友聲。矧伊人矣,不求友生?矧,況也。箋云:相,視也。鳥尚知居高木呼其友,況是人乎,可不求之?
      ○相,息亮反。矧,尸忍反。

    神之聽之,終和且平。箋云:以可否相增減,曰和平齊等也。此言心誠求之,神若聽之,使得如志,則友終相與和而齊功也。

    [疏]“伐木”至“且平”。
      ○毛以為,有人伐木於山阪之中,丁丁然為聲。鳥聞之,嚶然而驚懼。以興朋友二人相切磋,設(shè)言辭以規(guī)其友,切切節(jié)節(jié)然。其友聞之,亦自勉勵,猶鳥聞伐木之聲然也。鳥既驚懼,乃飛出,從深谷之中,遷於高木之上。以喻朋友既自勉勵,乃得遷升於高位之上。鳥既遷高木之上,又嚶然其為鳴矣,作求其友之聲。以喻君子雖遷高位,而亦求其故友。所以求之者,視彼鳥之無知,猶尚作求其友之聲,況人之有知矣,焉得不求其友生乎?君子為此而求友也,既居高位而不忘故友,若神明之所聽祐之,則朋友終久必志意和且功業(yè)平。鄭以為,此章遠(yuǎn)本文王幼少之時結(jié)友之事,言文王昔日未居位之時,與友生伐木於山阪,丁丁然為聲也。於時雖處勤勞,猶以道德相切直。時有兩鳥在傍,嚶然而鳴。此鳥之鳴,似朋友之相切,故連言之。此鳥乃出從深谷之中,遷於高木之上,又復(fù)嚶然為其鳴矣,作求其友之聲。然視彼鳥矣,猶作其求友之聲,況是人,何得不求其友生乎?故文王所以求友生也,大意與毛同,唯不興為異耳。
      ○傳“丁丁”至“驚懼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此丁丁文連伐木,故知伐木聲。下云“出自幽谷,遷于喬木”,則木是其鳥驚懼而飛遷矣,故知嚶然驚懼,言此鳥為驚懼而鳴耳。嚶非驚懼之聲也,故下云“嚶其鳴矣”,不復(fù)驚懼,鳴亦嚶,是也。然《釋訓(xùn)》云:“丁丁、嚶嚶,相切直也!北艘庖源朔ツ绝B鳴,喻相切直之事,今傳解《詩經(jīng)》之文耳。《爾雅》徑訓(xùn)興喻之義,《釋訓(xùn)》云:“颙颙、卬卬,君之德也。藹藹、萋萋,臣盡力也。”皆徑釋其義,不釋詩文。王肅亦云:“鳥聞伐本,驚而相命嚶嚶然,故曰‘丁丁、嚶,相切直’,以興朋友切切節(jié)節(jié),其言得傳旨也!毖韵嗲兄闭,謂切磋相正直也。
      ○箋“丁丁”至“連言之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箋全引《釋訓(xùn)》之文,具解丁丁嚶之義與傳同也。故下即云:“嚶,兩鳥聲!倍《∫嗍欠ツ韭曇。故郭璞曰:“丁丁,斫木聲。嚶,兩鳥鳴。”但正伐木、鳥鳴時,有此相切直之義,故總言丁丁嚶為相切直。言未居位,謂未居諸侯之位,在於農(nóng)畝時。山巖者,以下云“伐木于阪”,故知山傍巖崖之處,故云山巖也。箋必以為文王身與友生伐木者,以《爾雅》云:“丁丁、嚶嚶,相切直”,自此以下,陳鳥鳴求友,無相切直之義,則伐木之時相切直也。而下二章“釃酒”文連“伐木”,是酒為伐木而設(shè),即伐木之人是朋友矣。朋友既親伐木,明文王與之俱行,故知親在農(nóng)!抖Y記》注“士之子食祿不免農(nóng)”,則大夫以上子免農(nóng)矣。時文王為諸侯世子而在農(nóng)者,案《史記·周本紀(jì)》,大王曰:“我世當(dāng)有興者,其在昌乎?”則文王在太王之時,年已長大,是諸侯世子之子耳。太王初遷於岐,民稀國小,地又隘險而多樹木,或當(dāng)親自伐木,所以勸率下民,不可以禮論也。言嚶兩鳥者,以相切直。若一鳥,不得有相切。故郭璞曰:“嚶,兩鳥鳴,以喻朋友切磋相正!笔且粤x勢便為兩鳥,其實一鳥之鳴亦嚶也,故知“嚶其鳴矣”是一鳥也。又解鳥鳴與伐木文連之意,以文王相切直之時,此兩鳥共鳴,亦似朋友之相切磋。及其遷處高木,嚶鳴相求,又似朋友之相求。故下觀之以為喻,此鳴之志,似於有朋友之道,故連言之!陡瘃芬蛞渣S鳥為興,亦此類也。

    伐木許許,釃酒有藇。許許,杮貌。以筐曰釃。以藪曰湑。藇,美貌。箋云:此言前者伐木許許之人,今則有酒而釃之,本其故也。
      ○許,沈呼古反。釃,徐所宜反,又所馀反,葛洪所寄反,謂以篚{淥皿}酒。{淥皿}音鹿。藇音敘,又羊汝反。杮,孚廢反,又側(cè)幾反。藪,素口反。曰湑,思敘反。既有肥羜,以速諸父。羜,未成羊也。天子謂同姓諸侯,諸侯謂同姓大夫,皆曰父。異姓則稱舅。國君友其賢臣,大夫士友其宗族之仁者。箋云:速,召也。有酒有羜,今以召族人飲酒。
      ○羜,直呂反。寧適不來,微我弗顧。微,無也。箋云:寧召之,適自不來,無使言我不顧念也。於粲灑埽,陳饋八簋。粲,鮮明貌。圓曰簋。天子八簋。箋云:粲然已灑扌糞矣,陳其黍稷矣,謂為食禮。
      ○於如字,舊音烏。粲,采旦反。灑,所懈反,徐所寄反。埽,素報反。饋,其位反。簋,居偉反。灑,所蟹反,又所懈反。扌糞,本又作“拚”,甫問反。食音嗣。

    既有肥牡,以速諸舅。寧適不來,微我有咎。咎,過也。

    [疏]“伐木”至“有咎”。
      ○毛以為,伐木其杮許許然,故鳥驚而飛去,以喻朋友之相勵,故德進(jìn)而業(yè)脩也。此所與切磋之故舊,今以筐釃其酒,有藇然而美,與之燕飲焉。王非直燕其故舊,又既有肥羜之羊,以召朋友諸父而燕之。俱有羊酒,各舉其一也。王意又殷勤諸父兄弟,必盡召之。王言曰:寧召之,適自不來,則已無得不召之,使言我不顧念之而懷怨也。於是粲然灑埽其室庭,陳飲食之饋,黍稷之等有八簋也。既有肥羜之牡,以盡召諸舅而食之。寧召之,適自不來則止,無使懷怨,令我有咎過焉。言王厚其朋友故舊,為設(shè)燕食兼有焉。
      ○鄭以向時與文王伐木許許之人,文王有酒而飲之,本其昔日之事也。馀同。
      ○傳“許許”至“曰湑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以許許非聲之狀,故為杮貌。上言丁丁之聲,下言於阪之處,互以相通,明在阪伐之,為聲而有杮也。以筐曰釃,以藪曰湑者,筐,竹器也。藪,草也。漉酒者或用筐,或用草,於今猶然。毛氏蓋相傳為說,因釃言湑,逆解下文。用草者,用茅也。傳僖四年《左傳》曰:“爾貢苞茅不入,王祭不供,無以縮酒。”是也。
      ○傳“羜未”至“仁者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釋畜》云:“未成羊曰羜!惫痹唬骸敖袼缀粑逶赂釣榱q”,是也。傳以經(jīng)稱諸父舅,序云“燕朋友故舊”,則此父舅是文王之朋友也!抖Y》,天子謂同姓諸侯,諸侯謂同姓大夫,皆曰父。異姓則稱舅。故曰“諸父”、“諸舅”也。《禮記》注云:“稱之以父與舅,親親之辭也!薄队P禮》說天子呼諸侯之義,曰:同姓大國則曰伯父,其異姓則曰伯舅,同姓小國則曰叔父,異姓則曰叔舅。是天子稱諸侯也!蹲髠鳌冯[公謂臧僖伯曰:“叔父有憾於寡人。”鄭厲公謂原繁曰:“原與伯父圖之!薄抖Y記》衛(wèi)孔悝之《鼎銘》云:“公曰叔舅。”是諸侯稱大夫父舅之文也。諸侯則國有大小之殊,大夫唯以長幼為異,故服虔《左傳》注云:“諸侯稱同姓大夫,長曰伯父,少曰叔父!笔且。然則諸侯謂異姓大夫長者亦當(dāng)為伯舅,但經(jīng)、傳無其事耳!豆騻鳌吩唬骸巴跽咧蠓Q公,大國稱侯,皆千乘。小國稱伯、子、男!薄蹲髠鳌吩唬骸霸诙Y,卿不會公、侯,會伯、子、男可也!狈治宓葹槎(jié),皆以公、侯為上等,伯、子、男為下等,明大邦謂公、侯,小邦謂伯、子、男。其稱牧伯則異!肚Y》曰:“五官之長曰伯,是職方。天子同姓謂之伯父,異姓謂之伯舅!睎|西二伯。又曰:“九州之長,入天子之國曰牧,天子同姓謂之叔父,異姓謂之叔舅!弊⒃疲骸澳磷痨洞髧,而謂之叔父,避二伯也,亦以此為尊。禮或損之而益,謂此類也!毖杂杀芏史Q叔。因以別異大邦之君,亦以損其稱而更益其尊,故云“損之而益”也。齊太公為王官之伯,《左傳》云:“王使劉定公賜齊侯,命曰:‘昔伯舅太公佐我先王!笔欠Q太公為伯舅也。及齊桓公興霸功,王又以二伯之禮命之,僖九年傳曰:“王使宰孔賜齊侯胙,曰:‘使孔賜伯舅胙!笔且。周公亦是分陜之伯,而《魯頌》云“王曰叔父”者,以其實成王叔父,以本親言之也。其晉文公亦有霸功,而王策命辭云“王曰叔父”者,齊桓、晉文雖俱有霸功,天子賜命,皆本其祖。太公受二伯命,故還以二伯之禮賜桓公。唐叔本受州牧之命,故還以州牧之禮命文公,故唐叔、文公但稱叔父!蹲髠鳌分芫巴踔^籍談曰:“叔父唐叔!笔翘剖逡嗍苤菽林Y而稱叔父也。僖二十四年傳:“王出適鄭,使來告難,曰:‘敢告叔父!敝^魯為叔父。成二年傳王告鞏朔曰:“今叔父克遂,有功于齊!敝^晉為叔父也。昭七年,王使追命衛(wèi)襄公,曰:“叔父陟恪,在我先王之左右。”是謂衛(wèi)為叔父也。是晉與魯、衛(wèi),王皆呼之為叔父。昭九年,“王使詹桓伯辭於晉,曰:‘伯父惠公歸自秦。’”又謂晉侯為伯父。由此觀之,魯、衛(wèi)為大國而稱叔父,晉國之中,伯、叔俱稱。不同者,以魯雖周公之后,周公位冢宰為東伯,而周公之國,故擊系伯禽!蹲髠鳌吩唬骸佰聘浮⑶莞、王孫牟并事康王,三國俱以令德作王卿!泵骷嬷菽烈印[聘,唐叔之子。王孫牟,康叔之子?凳宸Q叔父,是為州牧!渡袝ぞ普a》命康叔之辭曰:“明大命於妹邦!编嵲疲骸翱凳鍨檫B屬之監(jiān)。”則康叔后或為州牧。燮父、王孫牟或各繼其父為州牧也。伯禽作《費誓》專征徐戎,為方伯?芍龂榇髧,王室之親,又皆二伯之后,尊而異之,所以皆稱叔父焉。晉又稱伯父者,以晉既大國,世作盟主故變稱伯父耳。《尚書·文侯之命》“王曰:‘父羲和!逼酵醯梦暮願A輔,周之勛,尤親之,而直稱父也。天子稱朝廷公卿則無文。蓋有爵者自依諸侯之例,無爵者亦應(yīng)以此長幼稱伯父、叔父。大夫以下位卑,其稱父舅以否,無文以明之。此傳以及下經(jīng)父舅兼有,解天子所呼父舅之文,以諸侯於大夫,猶天子於諸侯,同有父舅之名,故連釋之焉。既此篇燕朋友而呼父舅,是父舅為天子朋友,事自明矣。因天子有交友之義已釋,諸侯亦有父舅,故亦因解國君友其賢臣,并及大夫友其宗族之仁者。云仁賢者,明尊卑之交,非賢不友故也。定本無“宗”字。
      ○箋“有酒”至“飲酒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此有酒有羜,召族人飲之,蓋是燕禮,非饗也。何者?《聘禮》注云:“饗謂亨大牢以飲賓也。”今此唯肥羜而已,是非饗禮明矣。今燕禮者,是諸侯燕其群臣及賓客之禮!抖Y記》云“其牲狗”,不用羊豕。此云“有肥羜”者,天子之禮異於諸侯也。宣十六年《左傳》曰:“王饗有體薦,燕有折俎。公當(dāng)饗,卿當(dāng)燕。王室之禮!笔翘熳友唷嬛Y異於諸侯,牲亦不同也。
      ○箋“陳其”至“食禮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儀禮·特牲》、《少牢》、《聘禮》、《公食》之等,皆以簋盛黍稷,則八簋是黍稷之器也,故云“陳其黍稷謂為食禮”。案《周官·掌客職》五等諸侯簋皆十二。又《公食大夫禮》上大夫八簋。此天子云八簋者,據(jù)待族人設(shè)食之禮。其《掌客》所云,謂飧饔餼之大禮!豆炒蠓颉肥侵T侯食大夫之禮。若曰食,特牲者二簋,少牢者四簋,故《玉藻》云“少牢五俎四簋”。然則大牢者六簋,上肥羜、釃酒為燕禮,此是食禮,互陳之也。知是食禮者,燕禮主於飲酒,無飯食,則此簋盛黍稷,是食禮可知!吨芏Y·地官·舂人》云:“凡饗供食米!眲t饗禮有黍稷矣。但饗主於飲,不主於食。此經(jīng)不言酒肴,獨陳八簋,假令與上釃酒并為一事,亦不得為饗禮,何者?饗亨太牢以飲賓,不得用未成羊羜也。但於肥羜之下,既言以速諸父,又別言於粲灑埽以速諸舅,明二者又為一禮。上句為燕,下句為食。燕言諸父,食言諸舅,互文以相通也。推此明以兼有饗矣,但文不見饗耳。

    伐木于阪,釃酒有衍。衍,美貌。箋云:此言伐木于阪,亦本之也;e豆有踐,兄弟無遠(yuǎn)。箋云:踐,陳列貌。兄弟,父之黨,母之黨。民之失德,乾餱以愆。餱,食也。箋云:失德,謂見謗訕也。民尚以乾餱之食獲愆過於人,況天子之饌,反可以恨兄弟乎?故不當(dāng)遠(yuǎn)之。餱音侯,《爾雅》云:“餥、餱,食也!表痱。訕,於諫反。饌,士戀反。遠(yuǎn),于萬反,亦如字。

    有酒湑我,無酒酤我。湑,茜之也。酤,一宿酒也。箋云:酤,買也。此族人陳王之恩也。王有酒則泲莤之,王無酒酤買之,要欲厚於族人。
      ○湑,本又作“醑”,思敘反。酤,毛音戶,《說文》同,鄭音顧,又音沽。莤,所六反,與《左傳》縮酒同,義謂以茅泲之而去其糟也,字從草。泲,子禮反?部补奈,蹲蹲舞我。蹲蹲,舞貌。箋云:為我擊鼓坎坎然,為我興舞蹲蹲然,謂以樂樂己。
      ○坎如字,《說文》作,音同,云:“舞曲也!倍,七旬反,本或作“墫”,同,《爾雅》云:“喜也!薄墩f文》云:“士舞也。從士、尊。”為,于偽反,下同。樂樂,上音岳,下音洛。

    迨我暇矣,飲此湑矣。箋云:迨,及也。此又述王意也。王曰:及我今之閒暇,共飲此湑酒。欲其無不醉之意。
      ○迨音待。閒音閑。

    [疏]“伐木”至“湑矣”。
      ○毛以為,伐木於阪以驚鳥,喻朋友切磋以成道也。由朋友相成如此,故今以筐釃其酒,衍然而美以燕之。既有酒矣,又籩豆有踐然行列而陳之矣,兄弟親戚,無有疏遠(yuǎn),皆使召之而與之燕也。王又自言已不可不召族人之意。下民之失德見謗訕者,以何故乎?正由乾餱之食不分於人,以獲愆過。乾餱之食尚以獲愆,況天子之饌,可不召親戚,令之恨乎?故盡召而燕之。族人陳王之恩,言王有酒則湑泲之以飲我,王無酒則卒造一宿之酟酒以與我,於時坎坎然擊鼓以娛我,蹲蹲然興舞以樂我,是王恩甚厚矣。王又謂族人曰:汝族人今日正及我閒暇矣,共汝飲此湑酒矣。言已卒有閒暇而為此飲,其意欲令族人以不醉。是王之恩厚也。
      ○鄭以“伐木於阪,亦本之”,“酤,買”為異。馀同。
      ○箋“兄弟父”至“母之黨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以上言諸父為父黨,則諸舅為母黨。此言兄弟,總上父舅二文,故知父黨、母黨也。禮有同姓、異姓、庶姓。同姓,王之同宗,是父之黨也。異姓,王舅之親。庶姓,與王無親者。天子於諸侯非同姓,皆曰舅,不由有親無親,則舅文又以兼庶姓矣。其中容有舅甥之親,故通言母之黨也。父黨、母黨得同曰兄弟者,兄弟是相親之辭,因推而廣之,異姓亦得言之,故《釋親》云:“父之黨為宗族,母與妻之黨為兄弟!笔悄更h為兄弟之文也。此不言妻黨者,以舅是母黨之稱,故特言母耳。其實妻黨亦曰兄弟!夺層H》又曰:“妻之父為婚兄弟。婿之父為姻兄弟!笔且。兄弟必兼言母黨者,以甥舅之親與同姓等,故《頍弁》諸公刺王不能燕樂同姓,而經(jīng)曰:“豈伊異人,兄弟甥舅!笔且。若然,兄弟總辭,而下箋獨言族人陳王之恩者,以兄弟雖父黨,兼言母黨,而父黨為正,故下特云族人也。此燕朋友故舊,非燕族人。據(jù)族人為朋友者,互說耳。舉族可以兼異姓及庶姓矣。
      ○箋“反可以恨兄弟乎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定本“恨”作“限”,恐非也。
      ○傳“酤,一宿酒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毛以為,言無酒,明是卒為之,故云一宿酒。蓋於時有之。箋以經(jīng)、傳無名一宿酒為酤者。既有一宿之酒,不得謂之無酒!墩撜Z》云:“酤酒巿脯不食。”是古買酒為酤酒,故易之為“酤,買”也。
      ○箋“為我”至“樂己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兄弟陳王之厚己,使人為之鼓舞。言為我者,以樂由己而故作也。《禮記》:“天子食三老五更於大學(xué),冕而總干,親在舞位!敝朔峭踝晕枵,食三老五更,重禮示敬,故王親舞之。此與故舊燕樂,不當(dāng)王親舞也。若言王身親舞,豈亦親擊鼓乎?以此知使人為之。

    《伐木》六章,章六句。

    《天!,下報上也。君能下下以成其政,臣能歸美以報其上焉。下下,謂《鹿鳴》至《伐木》皆君所以下臣也。臣亦宜歸美於王,以崇君之尊而福祿之,以答其歌。
      ○下下,俱戶嫁反,注“下”及“下臣”同。

    [疏]“《天保》六章,章六句”至“上焉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作《天!吩娬撸韵聢笊弦。謂臣下作詩,歌君之美。言天保神祐,福祿所鍾,君雖實然,由臣所詠,是臣下歸美以報其上。序又申之,言君能下其臣下,燕饗遣勞,謂《鹿鳴》至《伐木》之歌,以成其國之政教,故臣亦宜歸美於君,作《天!分瑁詧蟠鹌渖涎。然詩者,志也,各自吟詠。六篇之作,非是一人而已。此為答上篇之歌者,但圣人示法,義取相成,此《鹿鳴》至《伐木》於前,此篇繼之於后以著義,非此故答上篇也。何則?上五篇非一人所作,又作彼者不與此計議,何相報之有?鄭云亦宜者,示法耳,非故報也。此篇六章皆言王受多福,是歸美之事。

    天保定爾,亦孔之固。固,堅也。箋云:保,安。爾,女也。女,王也。天之安定女,亦甚堅固。俾爾單厚,何福不除。俾,使。單,信也;蛟唬簡危褚;除,開也。箋云:單,盡也。天使女盡厚天下之民,何福而不開!皆開出以予之。
      ○俾,必以反。單,毛都但反,鄭音丹。除,治慮反,注同。

    俾爾多益,以莫不庶。庶,眾也。箋云:莫,無也。使女每物益多,以是故無不眾也。

    [疏]“天保”至“不庶”。
      ○毛於單字自作兩解。以為作者見時人物得所,生業(yè)日隆,歌而稱之,以告王言:天之安定汝王位,亦甚堅固矣。何者?天使汝誠信愛厚天下臣民,即知何等福不開出與之。天又使汝天下每物皆多有所益,以是之故,物無不眾多也。每物眾多,是安定汝王位甚堅固也。毛又云“單,厚”者,天使汝以厚德厚天下耳。
      ○鄭以為“盡厚天下”為異。馀同。言“亦孔之固”,亦,語辭,猶不亦宜乎。
      ○箋“天使”至“予之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此章言福,謂王得福也。下章乃言臣民受天祿耳。王能愛厚下民,德當(dāng)天意,然后天降之福。但王能布德,亦天為之,故云“天使汝盡厚天下之民,何福而不開”。言“何”,廣辭,故云“皆開出予之”。言開者,若有閉藏畜積,今開出之。然此云“開出予之”,據(jù)天授與王。下言“受天百祿”,據(jù)臣受天祿,亦相通也。

    天保定爾,俾爾戩穀。罄無不宜,受天百祿。戩,福。穀,祿。罄,盡也。箋云:天使女所福祿之人,謂群臣也。其舉事盡得其宜,受天之多祿。
      ○戩,子淺反。

    降爾遐福,維日不足。箋云:遐,遠(yuǎn)也。天又下予女以廣遠(yuǎn)之福,使天下溥蒙之,汲汲然如日且不足也。
      ○汲,己及反。

    [疏]“天!敝痢安蛔恪。
      ○正義曰:言天安定汝之王位,故使汝所福祿之人,朝廷群臣等,盡無有不宜,其舉事皆得其所,而受天百祿。群臣之外,天又下與汝廣遠(yuǎn)之福及天下之民。汲汲而欲下之,維恐日日不足。言天之使汝臣民俱受天福,是安定汝也。群臣受王爵位,故謂群臣為汝所授福祿之人。

    天保定爾,以莫不興。箋云:興,盛也。無不盛者,使萬物皆盛,草木暢茂,禽獸碩大。如山如阜,如岡如陵。言廣厚也。高平曰陸。大陵曰阜。大阜曰陵。箋云:此言其福祿委積高大也。

    如川之方至,以莫不增。箋云:川之方至,謂其水縱長之時也,萬物之收皆增多也。
      ○縱,足用反。長,張丈反。

    [疏]傳“高平”至“曰陵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釋地》文。李巡曰:“高平謂土地豐正,名為陸。土地獨高大名曰阜。最大名為陵!
      ○箋“此言”至“高大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言所委聚、所累積而高大也!兜毓佟みz人》注云:“少曰委,多曰積!碑愓,以遺人當(dāng)米粟者有限,言三十里有委,五十里有積,對例故為少多耳,此則無例也。

    吉蠲為饎,是用孝享。吉,善。蠲,絜也。饎,酒食也。享,獻(xiàn)也。箋云:謂將祭祀也。
      ○蠲,古玄反,舊音堅。饎,尺志反。享,許丈反。禴祠烝嘗,于公先王。春曰祠,夏曰禴,秋曰嘗,冬曰烝。公,事也。箋云:公,先公,謂后稷至諸{執(zhí)皿}。
      ○禴,本又作“礿”,馀若反。祠,嗣絲反。烝,之丞反。{執(zhí)皿},直留反,周大王父名。

    君曰卜爾,萬壽無疆。君,先君也。尸所以象神。卜,子也。箋云:“君曰卜爾”者,尸嘏主人,傳神辭也。
      ○疆,居良反。嘏,古雅反。傳,直專反。

    [疏]“吉蠲”至“無疆”。
      ○毛以王既為天安定民事已成,乃善絜為酒食之饌,是用致孝敬之心而獻(xiàn)之。所獻(xiàn)者,將以為禴、祠、烝、嘗之祭,往事其先王。由王齊敬絜誠,神歆降福先君之尸,嘏予主人曰:予爾萬年之壽,無有疆畔境界。言民神相悅,所以能受多福也。
      ○鄭以公為先公,言為此禴、祠、烝、嘗之祭於先公先王之廟也。馀同。
      ○箋“謂將祭祀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以下文始云禴、祠、烝、嘗,故知將祭祀,致其意。
      ○傳“春曰”至“曰烝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釋天》文。孫炎曰:“祠之言食。礿,新菜可汋。嘗,嘗新穀。烝,進(jìn)品物也。若以四時當(dāng)云祠、禴、嘗、烝,詩以便文,故不依先后。此皆《周禮》文。自殷以上則禴、禘、嘗、烝,《王制》文也。至周公則去夏禘之名,以春禴當(dāng)之,更名春曰祠,故《禘祫志》云:“《王制》記先王之法度,宗廟之祭,春曰禴,夏曰禘,秋曰嘗,冬曰烝。祫為大祭,於夏、於秋、於冬。周公制禮,乃改夏為禴,禘又為大祭!都懒x》注云:‘周以禘為殷祭,更名春曰祠!庆、禴、嘗、烝之名,周公制禮之所改也。若然,文王之詩所以已得有制禮所改之名者,然王者因革,與世而遷事,雖制禮大定,要以所改有漸。《易》曰:‘不如西鄰之禴祭!嵶橄募乐,則文王時已改。言周公者,據(jù)制禮大定言之耳。”“公,事”,《釋詁》文。
      ○箋“公先”至“諸{執(zhí)皿}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毛以上雖言獻(xiàn)之,未是祭時,故以公為事。舉先王,公從可知也。鄭以孝享以致其意。文王之祭,實及先公,故以為先公也。經(jīng)於公上不言先者,以“先王”在“公”后,王尚言先,則公為先可知,故省文以宛句也!跋裙,謂后稷至諸{執(zhí)皿}”,俗本皆然,定本云“諸{執(zhí)皿}至不窋”,疑定本誤!吨杏埂纷⒃疲骸跋裙,祖紺以上至后稷也!薄端痉纷⒃疲骸跋裙环斨林T{執(zhí)皿}。”《天作》箋云:“諸{執(zhí)皿}至不窋!彼酝窍裙,而注異者,以周之所追太王以下,其太王之前皆為先公,而后稷,周之始祖,其為先公,《書傳》分明,故或通數(shù)之,或不數(shù)之。此箋“后稷至諸{執(zhí)皿}”,《中庸》注“組紺以上至后稷”也,組紺即諸{執(zhí)皿},大王父也。一上一下,同數(shù)后稷也。《司服》注“不窋至諸{執(zhí)皿}”,《天作》箋“諸{執(zhí)皿}至不窋”,亦一上一下,不數(shù)后稷。皆取便通,無義例也。何者?以此及《天作》俱為祭詩,同有先王先公,義同而注異,無例明矣。此歌文王之事,又別時祭之名。文王時,祭所及先公,不過組紺、亞圉、后稷而已。言“后稷至諸{執(zhí)皿}”者,傳以“公”為“事”,箋易之為“先公”,因廣舉先公之?dāng)?shù),以明易傳之意,不謂時祭盡及先公也。
      ○傳“先君”至“象神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以經(jīng)陳祭事,故君為先君也。言曰“卜爾”,是語辭,故知尸也。而稱君者,尸所以象神,由象先君之神,傳先君之意以致福,故箋申之云:“君曰卜爾者,尸嘏主人,傳神辭也!奔础渡倮巍吩疲骸盎适ぷ,承致多福無疆,于汝孝孫”之等。是傳神辭。嘏,主人也。“尸,神象”,《郊特牲》文。

    神之吊矣,詒爾多福。吊,至。詒,遺也。箋云:神至者,宗廟致敬,鬼神著矣,此之謂也。
      ○吊,都?xì)v反。詒,以之反。遺,唯季反。民之質(zhì)矣,日用飲食。質(zhì),成也。箋云:成,平也。民事平,以禮飲食相燕樂而已。
      ○燕樂音洛。

    群黎百姓,徧為爾德。百姓,百官族姓也。箋云:黎,眾也。群眾百姓,徧為女之德。言則而象之。
      ○徧音遍。

    [疏]“神之”至“爾德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此承上厚人事神之后,反而本之。言王已致神之來至矣,遺汝王以多福。又使民之事平矣,日用相與飲食為樂。其群眾百姓之臣,徧皆為汝之德,言法效之。汝既人定事治,群下樂德,是為天安定王業(yè),使君圣臣賢,上下皆善也。

    如月之恒,如日之升。恒,弦。升,出也。言俱進(jìn)也。箋云:月上弦而就盈,日始出而就明。
      ○恒,本亦作“縆”,同古鄧反,沈古恒反。如南山之壽,不騫不崩。騫,虧也。
      ○騫,起虔反。

    如松柏之茂,無不爾或承。箋云:或之言有也。如松柏之枝葉,常茂盛青青,相承無衰落也。

    [疏]“如月”至“或承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上章天安王位。此章說堅固之狀。言王德位日隆,有進(jìn)無退,如月之上弦稍就盈滿,如日之始出稍益明盛。王既德位如是,天定其基業(yè)長久,且又堅固,如南山之壽,不騫虧,不崩壞,故常得隆盛,如松柏之木,枝葉恒茂。無不於爾有承,如松柏之葉,新故相承代,常無彫落,猶王子孫世嗣相承,恒無衰也。
      ○箋“月上”至“就明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弦有上下,知上弦者,以對如日之升,是益進(jìn)之義,故知上弦矣。日月在朔交會,俱右行於天,日遲月疾。從朔而分,至三日,月去日已當(dāng)一次,始死魄而出,漸漸遠(yuǎn)日,而月光稍長。八日、九日,大率月體正半,昏而中,似弓之張而弦直,謂上弦也。后漸進(jìn),至十五、十六日,月體滿,與日正相當(dāng),謂之望,云體滿而相望也。從此后漸虧,至二十三日、二十四日,亦正半在,謂之下弦。於后亦漸虧,至晦而盡也。以取漸進(jìn)之義,故言上弦,不云望。《集注》、定本“絙”字作“恒”。

    《天!妨,章六句。

    《采薇》,遣戍役也。文王之時,西有昆夷之患,北有玁狁之難。以天子之命,命將率遣戍役,以守衛(wèi)中國。故歌《采薇》以遣之,《出車》以勞還,《杕杜》以勤歸也。文王為西伯,服事殷之時也。昆夷,西戎也。天子,殷王也。戌,守也。西伯以殷王之命,命其屬為將率,將戍役御西戎及北狄之難,歌《采薇》以遣之!稏m杜》勤歸者,以其勤勞之故,於其歸,歌《杕杜》以休息之。
      ○薇音微。昆,本又作“混”,古門反。玁,本或作“獫”,音險。狁音允,本亦作“允”。難,乃旦反,注皆同。將率,子亮反,下所類反,本亦作“帥”,同,注及后篇“將率”皆同。勞,力報反,后篇“勞還”皆同。杕,大計反。

    [疏]“《采薇》六章,章六句”至“勤歸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作《采薇》詩者,遣戍役也。戌,守也。謂遣守衛(wèi)中國之役人。文王之時,西方有昆夷之患,北方有玁狁之難,來侵犯中國。文王乃以天子殷王之命,命其屬為將率,遣屯戍之役人,北攘玁狁,西伐西戎,以防守捍衛(wèi)中國,故歌此《采薇》以遣之。及其還也,歌《出車》以勞將帥之還,歌《杕杜》以勤戍役之歸。是故作此三篇之詩也。昆夷言患,玁狁言難,患難一也,變其文耳;茧y者,謂與中國為難,非獨周也。故即變云守衛(wèi)中國。明中國皆被其患,不獨守衛(wèi)周國而已。此與《出車》五言玁狁,唯一云西戎,序先言昆夷者,以昆夷侵周,為患之切,故先言之。玁狁大於西戎,出師主伐玁狁,故戒敕戍役,以玁狁為主,而略於西戎也。言命將帥遣戍役者,將無常人,臨事命卿士為之,故云命也。其戍役則召民而遣之,不待加命,故云遣也。命將帥所以率戍役,而序言遣戍役者,以將帥者與君共同憂務(wù),其戍役則身處卑賤,非有憂國之情,不免君命而行耳。文王為愧之情深,殷勤於戍役,簡略將帥,故此篇之作,遣戍役為主。上三章,遣戍役之辭。四章、五章以論將帥之行,為率領(lǐng)戍役而言也。卒章總序往反。六章皆為遣戍役也。以主遣戍役,故經(jīng)先戍役,后言將帥。其實將帥尊,故序先言命將帥,后言遣戍役。言歌《采薇》以遣之者,正謂述其所遣之辭以作詩,后人歌,因謂本所遣之辭為歌也!冻鲕嚒芬詣谶,《杕杜》以勤歸,不言歌者,蒙上“歌”文也。勤、勞一也。勞者,陳其功勞;勤者,陳其勤苦,但變文耳。還與歸,一也。還謂自役而反,歸據(jù)鄉(xiāng)家之辭,但所從言之異耳!冻鲕囆颉吩啤皠谶帥”,《杕杜序》云“勞還役”,俱言還,并云勞,明還、歸義同,勤、勞不異也。此序并言《出車》、《杕杜》者,以三篇同是一事,共相首尾,故因其遣而言其歸,所以省文也。
      ○箋“文王”至“息之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西方曰戎夷,是總名,此序云“昆夷之患”,《出車》云“薄伐西戎”,明其一也,故知昆夷,西戎也。文王於時事殷王也,若非其屬,無由命之,故知以文王之命,命其屬為將帥,其屬謂南仲。《出車》經(jīng)稱“赫赫南仲,玁狁于襄”,又曰“赫赫南仲,薄伐西戎”,則南仲一出,并御西戎及北狄之難也;矢χk《帝王世紀(jì)》曰:“文王受命,四年周正月丙子朔,昆夷氏侵周,一日三至周之東門。文王閉門脩德而不與戰(zhàn)。”昆夷進(jìn)來,不與戰(zhàn),明退即伐之也!渡袝鴤鳌贰八哪攴ト摹保⒃疲骸叭,昆夷也。四年伐之。南仲一行,并平二寇!毕鹿{云:“玁狁大,故以為始,以為終!币浴稌鴤鳌凡谎运哪攴カN狁,而言伐犬夷,作者之意偶言耳。以天子之命命將帥,則伐犬夷者,紂命之矣!稌颉吩疲骸耙笫季讨堋!弊⒃疲骸凹q聞文王斷虞芮之訟,又三伐皆勝,始畏惡之,拘於羑里!奔q命之使伐,勝而惡之者,紂以戎狄交侵,須加防御。文王請伐,便即命之。但往克敵,功德益高,人望將移,故畏惡之耳。上三章同遣戍役,以薇為行期,而言“作止”、“柔止”、“剛止”,三者不同,則行非一輩,故首章箋云:“先輩可以行。”言先,對后之辭,則二章為中輩,三章為后輩矣。二章傳曰:“柔,始生也!北粢惠叾,則不得剛、柔別章;若異輩而行,不應(yīng)以三章為三輩,則毛意柔亦中輩。言始生者,對剛為生之久,柔謂初生耳。若對作止之,柔在作后矣,與鄭“脆脕”同也。莊二十九年《左傳》曰“凡馬,日中而出”,謂春分也!冻鲕嚒吩弧拔页鑫臆,于彼牧矣”,出車就馬於牧地,則是春分后也。中氣所在,雖無常定,大抵在月中旬也。中旬之后,始出車就馬,則首章二月下旬遣,二章三月上旬遣,三章三月中旬遣矣,故卒章言“昔我往矣,楊柳依依”,是為二月之末、三月之中事也。

    采薇采薇,薇亦作止。薇,菜。作,生也。箋云:西伯將遣戍役,先與之期以采薇之時。今薇生矣,先輩可以行也。重言采薇者,丁寧行期也。
      ○重,直用反,下“重敘”同。曰歸曰歸,歲亦莫止。箋云:莫,晚也。曰女何時歸乎?亦歲晚之時乃得歸也。又丁寧歸期,定其心也。
      ○莫音暮,本或作“暮”,協(xié)韻,武博反。

    靡室靡家,玁狁之故。不遑啟居,玁狁之故。玁狁,北狄也。箋云:北狄,今匈奴也。靡,無。遑,暇。啟,跪也。古者師出不逾時,今薇菜生而行,歲晚乃得歸,使女無室家夫婦之道,不暇跪居者,有玁狁之難,故曉之也。

    [疏]“采薇”至“之故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文王將以出伐,豫戒戍役期云:采薇之時,兵當(dāng)出也。王至期時,乃遣戍役,而告之曰:我本期以采薇之時,今薇亦生止,是本期已至,汝先輩可以行矣。既遣其行,告之歸期,曰何時歸,曰何時歸,必至歲亦莫止之時乃得歸。言歸必將晚。所以使汝無室無家,不得夫婦之道聚居止者,正由玁狁之故。又不得閒暇而跪處者,亦由玁狁之故。序其中情告之,是故使之懷恩而怒寇也。
      ○箋“西伯”至“行期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知先與之期者,以此辭遣時之言也。以薇亦作止,報采薇采薇,是先有此言也,故知先與之期。重言采薇者,是丁寧行期也。必先言期者,以道遠(yuǎn)敵強,還歸必晚,故豫告行期,令之裝束也!对铝睢吩疲骸爸俅褐拢瑹o作大事。孟秋乃命將帥。”不待孟秋而仲春遣兵者,以患難既逼,不暇待秋故也。
      ○箋“莫晚”至“其心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集本》、定本“暮”作“莫”,古字通用也。必告以歲晚之時乃得歸者,緣行者欲知之。且古者師出不逾時,今從仲春涉冬,若不豫告,恐一時望還,故丁寧歸期,定其心也。既師出不逾時,而文王過之者,圣人觀敵強弱,臨事制宜,撫巡以道,雖久不困。高宗之伐鬼方,周公之征四國,皆三年乃歸。文王之於此行,歲暮始反,人無怨言,故載以為法。若然,《出車》曰“春日遲遲,薄言旋歸”,則此戍役以明年之春始得歸矣。期云歲暮,暮實未歸。文王若實不知,則無以為圣;知而不告,則無以為信。且將帥受命而行,不容違犯法度,安得棄君之戒,致令淹久者?玁狁、昆夷,二方大敵,將使一勞久逸,暫費永寧。文王知事未卒平,役不早反,故致此遠(yuǎn)期,息彼近望。歲暮言歸,已期久矣,焉可更延期約,復(fù)至后年?但寇既未平,不可守茲小謀,將帥亦當(dāng)請命而留,非是故違期限。圣人者,窮理盡神,顯仁藏用,若使將來之事,豫以告人,則日者卜祝之流,安得謂之圣也?

    采薇采薇,薇亦柔止。柔,始生也。箋云:柔,謂脆脕之時。
      ○脆,七歲反。脕音問,或作早晚字,非也。曰歸曰歸,心亦憂止。箋云:憂止者,憂其歸期將晚。憂心烈烈,載饑載渴。箋云:烈烈,憂貌。則饑則渴,言其苦也。

    我戍未定,靡使歸聘!聘,問也。箋云:定,止也。我方守於北,狄未得止息,無所使歸問。言所以憂。
      ○靡使如字,本又作“靡所”。

    [疏]“采薇”至“歸聘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王遣戍役,戒之云:我本期以采薇之時遣汝,今薇亦始生柔脆矣,汝中輩可以行矣。曰歸曰歸,汝所歸期,會至歲暮,汝心亦憂其晚矣。然始得歸,汝所以憂心烈烈然者,以道路之中,則有饑,則有渴,勞苦甚矣。汝又言我方戍於北,狄未得止定,無人使歸問家安否,所以憂也。序其憂勞,亦知其意也。
      ○箋“柔謂”至“脆脕之時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定本作“脆腝之時”。
      ○傳“聘,問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聘、問俱是謂問安否之義,散則通,對則別,故《綿》箋云:“小聘曰問!币郧浯蠓蚴馄湮,故為大小耳。

    采薇采薇,薇亦剛止。少而剛也。箋云:剛謂少堅忍時。曰歸曰歸,歲亦陽止。陽歷陽月也。箋云:十月為陽。時坤用事,嫌於無陽,故以名此月為陽。
      ○坤,本亦作“巛”,困魂反。王事靡盬,不遑啟處。箋云:盬,不堅固也。處猶居也。

    憂心孔疚,我行不來!疚,病。來,至也。箋云:我,戍役自我也。來猶反也。據(jù)家曰來。
      ○疚,久又反。

    [疏]傳“陽,歷陽月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毛以陽為十月,解名為陽月之意。以十一月為始陰消陽息,復(fù)卦用事,至四月純乾用事,五月受之以姤,陽消陰息。至九月而剝,仍一陽在,至十月而陽盡為坤,則從十一月至九月,凡十有一月,已經(jīng)歷此有陽之月,而至坤為十月,故云歷陽月。以類上“暮止”,則不得歷過十月,明義為然。
      ○箋“十月”至“為陽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鄭以傳言涉歷陽月,不據(jù)十月,故從《爾雅·釋天》云十月為陽。本所以名十月為陽者,時純坤用事,而嫌於無陽,故名此月為陽也。定本無“為陽”二字,直云“故以名此月焉”。知為嫌者,君子愛陽而惡陰,故以陽名之。實陰陽而得陽名者,以分陰分陽迭用柔剛十二月之消息,見其用事耳。其實陰陽恒有!对娋暋吩唬骸瓣柹现伲幧。”是十月中兼有陰陽也。“四月秀葽”,“靡草死”,豈無陰乎?明陰陽常兼有也!兑住の难浴吩唬骸瓣幰伸蛾柋貞(zhàn),為其嫌於無陽,故稱陽焉!编嵲疲骸跋幼x如群公溓之溓。”古書篆作立心,與水相近,讀者失之,故作溓。溓,雜也。陰謂此上六也。陽謂今消息用事乾也。上六為蛇,得乾氣雜似龍。知此不與彼說同者,彼說坤卦,自以上六爻辰在巳為義。已至四月,故消息為乾,非十月也。且《文言》“慊於無陽”為心邊兼,鄭從水邊兼,初無嫌字,知與此異。孫炎即是鄭玄之徒,其注《爾雅》,與郭璞皆云:“嫌於無陽,故名之為陽,是也。”

    彼爾維何?維常之華。爾,華盛貌。常,常棣也。箋云:此言彼爾者乃常棣之華,以興將率車馬服飾之盛。
      ○爾,乃禮反,注同,《說文》作“薾”。彼路斯何?君子之車。箋云:斯,此也。君子,謂將率。戎車既駕,四牡業(yè)業(yè)。業(yè)業(yè)然壯也。
      ○業(yè)如字,又魚及反,或五盍反。

    豈敢定居?一月三捷。捷,勝也。箋云:定,止也。將率之志,往至所征之地,不敢止而居處自安也。往則庶乎一月之中三有勝功,謂侵也,伐也,戰(zhàn)也。
      ○三,息暫反,又如字。

    [疏]“彼爾”至“三捷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戍役之行,隨從將帥,故言將帥之車。彼爾然而盛者,何木之華乎?維常棣之華。以喻彼路車者,斯何人之車乎?維君子之車。常棣之華色美,以喻君子車飾盛也。爾是華貌,路是車名,貌不可言,故以車名為華貌也。君子既有此美盛之戎車,駕之以行。戎車既駕矣,四牡之馬業(yè)業(yè)然而壯健。將帥乘此以行,至於所征之地,豈敢安定其居乎?庶幾於一月之中,三有勝功,是其所以勞也。
      ○箋“君子,謂將率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以其乘路車而稱君子,故知謂將帥。將帥則命卿,南仲雖為元帥,時未稱王,無三公,亦不過命卿也。卿車得稱路者,《左傳》鄭子蟜卒,赴于晉,晉請王追賜之以大路以行,禮也。又“叔孫豹聘于王,王賜之大路”。是卿車得稱路也,故鄭《箴膏肓》云:“卿以上所乘車皆曰大路。詩云:‘彼路斯何?君子之車!舜蠓蛑嚪Q路也。《王制》卿為大夫!笔青嵰源嗽妼洖槲耐踔蠓,故引《王制》以明之。
      ○箋“三有”至“戰(zhàn)也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此侵、伐、戰(zhàn),三傳之說皆異。《左傳》“有鍾鼓曰伐,無曰侵,皆陳曰戰(zhàn)!薄斗Y梁》“拘人民、驅(qū)牛馬曰侵,斬樹木、壞宮室曰伐”!豆颉贩Q“粗者侵,精者伐”。是也!吨芏Y·大司馬職》曰:“賊賢害民則伐之,負(fù)固不服則侵之!弊⒁洞呵飩鳌吩唬骸熬咴环ァ!庇衷唬骸坝墟R鼓曰伐!眲t伐者,兵入其境,鳴鍾鼓以往,所以聲其罪。侵者,兵加其境而已,用兵淺者。然則鄭參用三傳之文也。《周禮》九伐相對,故侵為用兵淺者。其實侵名但無鍾鼓耳,雖深入亦謂之侵,故僖四年,“諸侯侵蔡。蔡潰,遂伐楚”。是深入名侵也。伐名施於重入境,雖淺亦名伐,故經(jīng)云“莒人伐我東鄙”,及“齊侯伐我北鄙”,才伐界上,是淺亦稱伐也。侵、伐則主國之師未起,直入境而行之。若主國出而御之,則曰戰(zhàn),故《左傳》“皆陳曰戰(zhàn)”。此言“庶乎一月之中三有勝功”者,謂侵、伐、戰(zhàn)於三事之內(nèi)望有勝功,非謂三者之中惟有一勝功耳。此侵、伐、戰(zhàn)用師之大名,故略舉之,非如《春秋》用兵之例,三者之外,仍有攻取襲克圍滅入之名。

    駕彼四牡,四牡骙骙。君子所依,小人所腓。骙骙,強也。腓,辟也。箋云:“腓”當(dāng)作“芘”。此言戎車者,將率之所依乘,戍役之所芘倚。
      ○骙,求龜反。腓,符非反,鄭必寐反。倚,其綺反,舊於蟻反。四牡翼翼,象弭魚服。翼翼,閑也。象弭,弓反末也,所以解紒也。魚服,魚皮也。箋云:弭弓反末彆者,以象骨為之,以助御者解轡紒,宜滑也。服,矢服也。
      ○弭,彌氏反。紒音計,又音結(jié),本又作“紛”,芳云反。彆,《說文》方血反,又邊之入聲,《埤蒼》云:“弓末反戾也!

    豈不日戒,玁狁孔棘。箋云:戒,警敕軍事也。孔,甚。棘,急也。言君子小人豈不曰相警戒乎?誠曰相警戒也。玁狁之難甚急,豫述其苦以勸之。
      ○曰戒音越,又人栗反。警音景。

    [疏]“駕彼”至“孔棘”。
      ○毛以為,王遣戍役,言其所從將帥,駕彼四牡之馬以行,其四牡之馬骙骙然甚壯健,故將帥君子之所依乘,戍役小人之所避患。言小人倚此將帥戰(zhàn)車,以避前敵來戰(zhàn)之患也。往至所征之地,則又習(xí)戰(zhàn)備。其兵車所駕四牡之馬翼翼然閑習(xí),其弓則以象骨為之弭,其矢則以魚皮為服。軍既閑習(xí),器械又備,於時君子小人豈不日相警戒乎?誠相警戒。以玁狁之難甚急,是故汝等勞苦,豫述以勸之。
      ○鄭唯以“戎車,戍役之所庇倚”為異。馀同。
      ○傳“腓,辟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傳文質(zhì)略。王述之云:“所以避患也!编嵰跃铀,依戎車也;小人所腓,亦當(dāng)腓戎車,安得更有避患義,故易之為庇。言戍役之所庇倚,謂依蔭也。文七年《左傳》云:“公室者,公室之所庇蔭!笔且。
      ○傳“象弭”至“魚皮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釋器》云:“弓有緣者謂之弓!睂O炎曰:“緣謂繳束而漆之。”又曰:“無緣者謂之弭。”孫炎曰:“不以繳束骨飾兩頭者也!比粍t弭者,弓稍之名,以象骨為之。是弓之末弭,弛之則反曲,故云象弭為弓反末也。繩索有結(jié),用以解之,故曰所以解紒也。紒與結(jié)義同。魚服,以魚皮為矢服,故云“魚服,魚皮”!蹲髠鳌吩唬骸皻w夫人魚軒!狈疲骸棒~獸名!眲t魚皮又可以飾車也。陸機《疏》曰:“魚服,魚獸之皮也。魚獸似豬,東海有之。其皮背上班文,腹下純青,今以為弓鞬步義者也。其皮雖乾燥,以為弓韃矢服,經(jīng)年,海水潮及天將雨,其毛皆起水潮,還及天晴,其毛復(fù)如故,雖在數(shù)千里外,可以知海水之潮,自相感也!
      ○箋“弭弓”至“矢服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此申說傳義也。《說文》云:“彆,方結(jié)反,弓戾也。”言象弭,謂弓反末彆戾之處,以象骨為之也。傳云“解紒”,不知解何繩之紒,故申之“助御者解轡紒”也。兵車三人同載,左人持弓,中人御車,各專其事!渡袝罚骸白蟛还レ蹲,汝不能恭命。御非其馬之正,汝不恭命!笔锹毸緞e矣。而言助御解轡紒者,御人自當(dāng)佩角,不專待射者解結(jié)。弭之用骨,自是弓之所宜,亦不為解轡而設(shè)。但巧者作器,因物取用,以弓必須滑,故用象骨。若轡或有紒,可以助解之耳,非專為代御者解紒設(shè)此象弭也!断墓佟に竟寺殹吩唬骸爸偾铽I(xiàn)矢服!弊⒃疲骸胺,盛矢器也,以獸皮為之!笔鞘钙髦^之服也。

    昔我往矣,楊柳依依。今我來思,雨雪霏霏。楊柳,蒲柳也。霏霏,甚也。箋云:我來戍止,而謂始反時也。上三章言戍役,次二章言將率之行,故此章重序其往反之時,極言其苦以說之。
      ○昔,《韓詩》云:“昔,始也!庇,于付反。霏,芳菲反。說音悅。行道遲遲,載渴載饑。遲遲,長遠(yuǎn)也。箋云:行反在於道路,猶饑渴,言至苦也。

    我心傷悲,莫知我哀!君子能盡人之情,故人忘其死。

    [疏]“昔我”至“我哀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此遣戍役,豫敘得還之日,總述往反之辭。汝戍守役等,至歲暮還反之時,當(dāng)云昔出家往矣之時,楊柳依依然。今我來思事得還返,又遇雨雪霏霏然。既許歲晚而歸,故豫言來將遇雨雪也。於時行在長遠(yuǎn)之道遲遲然,則有渴,則有饑,得不云我心甚傷悲矣。莫有知我之哀者,述其勞苦,言己知其情,所以悅之,使民忘其勞也。
      ○箋“我來戍役止,而謂始反時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定本無“役”字,其理是也。

    《采薇》六章,章八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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