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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毛詩正義卷十九 十九之三在線閱讀

    作者:佚名 文章來源:會員上傳 請你點此糾錯或發(fā)表評論

    卷十九 十九之三

      《振鷺》,二王之后來助祭也。二王,夏、殷也。其后,杞也,宋也。
      ○振鷺,土之慎反,下音路。一名春鉏,水鳥也。一音盧。夏,戶雅反。杞音起

    [疏]“《振鷺》八句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振鷺》詩者,二王之后來助祭之樂歌也。謂周公、成王之時,已致大平,諸侯助祭,二王之后亦在其中,能盡禮備儀,尊崇王室,故詩人述其事而為此歌焉。天子之祭,諸侯皆助,獨美二王之后來助祭者,以先代之后,一旦事人,自非圣德服之,則彼情未適。今二王之后,助祭得宜,是其敬服時王,故能盡禮?椭髦,光益王室,所以特歌頌之。
      ○箋“二王”至“杞宋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《樂記》稱武王伐紂,既下車,封夏后氏之后於杞,投殷之后於宋,故知之也!妒酚洝ⅰよ绞兰摇吩疲骸拔渫蹩艘,求禹之后,得東樓公,封之於杞,以奉夏后氏之祀!笔氰街醴,即為夏之后矣。其殷后,則初封武庚於殷墟,后以叛而誅之,更命微子為殷后。《書序》云:“成王既黜殷命,殺武庚,命微子啟作《微子之命》!笔撬螢橐蠛,成王始命之也!稑酚洝肺渫醴庀却,已言投殷之后於宋者,以微子終為殷后,作《記》者從后錄之。其實武王之時,始封於宋,未為殷后也!稑酚洝纷⒃疲骸巴墩,舉徙之辭。謂微子在殷,先有國邑,今舉而徙之,別封宋國也!比羧,僖六年《左傳》曰:“許僖公見楚子於武城。許男面縛,銜璧,大夫衰绖,士輿櫬。楚子問諸逢伯。對曰:‘昔武王克殷,微子啟如是。武王親釋其縛,受其璧而祓之,焚其櫬,禮而命之,使復(fù)其所!薄妒酚洝に问兰摇芬嘣疲骸爸芪渫蹩艘,微子乃持其祭器,造於軍門,肉袒面縛,左牽羊,右把茅,膝行而前,以告。於是武王乃釋微子,復(fù)其位!比绻恃詮(fù)位以還為微子,但微國本在紂之畿內(nèi),既以武庚君於畿內(nèi),則微子不得復(fù)封於微也。但微子自囚,以見武王,武王使復(fù)其位,正謂解釋其囚,使復(fù)臣位,不是復(fù)封微國也。以《樂記》之文,知武王初即封微子於宋矣,但未知爵之尊卑,國之大小耳。至成王既殺武庚,命為殷后,當爵為公,地方百里。至制禮之后,當受上公之地,更方五百里!妒酚洝芬詾槌赏踔畷r始封微子於宋,與《樂記》文乖,其說非也。如《樂記》之文,武王始封夏后於杞,而《漢書》酈食其說漢王曰“昔湯伐桀,封其后於杞。武王伐紂,封其后於宋”者,主言夏、殷之滅,其后得封耳。以伐夏者湯,克殷者武,故系而言之。其意不言湯即封杞,武即封宋也。王者所以必立二王之后者,以二代之先,受命之祖,皆圣哲之君,故能克成王業(yè),功濟天下,后世子孫,無道喪其國家,遂令宗廟絕享,非仁者之意也。故王者既行天罰,封其支子,爵為上公,使得行其正朔,用其禮樂,立祖王之廟,郊所感之帝,而所以為尊賢德,崇三統(tǒng),明王位,非一家之有也。故《郊特牲》曰:“王者存二代之后,猶尊賢也。尊賢不過二代。”《書傳》曰:“天子存二王之后,與己三,所以通天三統(tǒng),立三正!编崱恶g異義》云:“言所存二王之后者,命使郊天,以天子禮祭其始祖受命之王,自行其正朔服色,此之謂通天三統(tǒng)。”是言王者立二王后之義也。

    振鷺于飛,于彼西雍。我客戾止,亦有斯容。興也。振振,群飛貌。鷺,白鳥也。雍,澤也?,二王之后。箋云:白鳥集于西雍之澤,言所集得其處也。興者,喻杞、宋之君有絜白之德,來助祭於周之廟,得禮之宜也。其至止亦有此容,言威儀之善如鷺然。
      ○處,昌慮反。

    [疏]“振鷺于飛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言有振振然絜白之鷺鳥往飛也,其往飛則集止於西雍之澤。色絜白之水鳥而集於澤,誠得其處也。以興有威儀之杞、宋。往,行也。其往而行,則來助祭於有周之廟。美威儀之人臣,而助祭王廟,亦得其宜也。此鷺鳥之色,有絜白之容,我客杞、宋之君,其來至止也,亦有此絜白之容。非但其來助祭有此姿美耳,又在於彼國國人皆悅慕之,無怨惡之者。今來朝周,周人皆愛敬之,無厭倦之者。猶復(fù)庶幾於善,夙夜行之,以此而能長終美譽。言其善於終始,為可愛之極也。
      ○傳“振振”至“之后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此鳥名鷺而已,振與鷺連,即言于飛。《魯頌》之言“振振鷺”,故知“振振,群飛貌也”。言“鷺,白鳥”者,以言亦有斯容,則義取絜白,故云白鳥也。以鷺是水鳥,明所往為澤,故知“雍,澤”也。謂澤名為雍,故箋云“西雍之澤”也。明在作者之西,有此澤,言其往向彼耳,無取於西之義也。序言二王之后,故知“客,二王之后”。客者,敵主之言。諸侯之於天子,雖皆有賓客之義,但先代之后,時王遍所尊敬,特謂之客。昭二十五年《左傳》云:“宋樂大心曰:‘我於周為客!薄陡尢罩儭吩唬骸坝葙e在位,此及有瞽!苯栽莆铱!队锌汀分晕⒆訛榭,皆以二王之后特稱賓客也。
      ○箋“白鳥”至“鷺然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以此詩美其助祭,明以在澤喻在廟,取其得所為義也。以鷺鳥之白,興客之威儀。所云絜白之德,即鷺鳥之容也。以上言飛往西雍,喻其鄉(xiāng)京而朝,而其容之美未見,故又云“亦有斯容”,明上句興喻之中,亦有絜白之義,故云“杞、宋之君,有絜白之德”也。言威儀之善如鷺然,正謂絜白是也。

    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庶幾夙夜,以永終譽。箋云:在彼,謂居其國無怨惡之者;在此,謂其來朝,人皆愛敬之,無厭之者。永,長也。譽,聲美也。
      ○斁音亦,厭也。厭,於艷反。

    《振鷺》一章,八句。

    《豐年》,秋冬報也。報者,謂嘗也,烝也。
      ○豐,芳弓反。

    [疏]“《豐年》七句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豐年》詩者,秋冬報之樂歌也。謂周公、成王之時,致太平而大豐熟,秋冬嘗、烝,報祭宗廟。詩人述其事而為此歌焉。經(jīng)言年豐而多獲黍稻,為酒醴以進與祖妣,是報之事也。言“烝畀祖妣”,則是祭於宗廟。但作者主美其報,故不言祀廟耳。不言祈而言報者,所以追養(yǎng)繼孝,義不祈於父祖。至秋冬物成,以為鬼神之助,故歸功而稱報,亦孝子之情也。作者見其然,而主意於報,故此序特言報耳。其時則不然,故《那》與《烈祖》實為烝嘗,而序稱為祀,以義不取於報故也。其天地社稷之神,雖則常祭,謂之祈報,故《噫嘻》、《載芟》、《良耜》之等,與宗廟異也。

    豐年多黍多稌。亦有高廩,萬億及秭。豐,大。稌,稻也。廩,所以藏齍盛之穗也。數(shù)萬至萬曰億,數(shù)億至億曰秭。箋云:豐年,大有年也。亦,大也。萬億及秭,以言穀數(shù)多。
      ○稌音杜,徐敕古反。廩,徐力錦反,又力荏反,倉也。秭,咨履反,一本作“數(shù)”!俄n詩》曰“陳穀曰秭”也。齍盛,上音資,下音成。穗音遂。數(shù)萬,邑主反。下“數(shù)億”同。

    為酒為醴,烝畀祖妣,以洽百禮,降?捉。皆,徧也。箋云:烝,進。畀,予也。
      ○醴音禮。畀,必寐反,予也。注同。妣,必履反。祫,胡甲反,本或作“洽”。徧音遍。予音與。

    [疏]“豐年多黍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言今為鬼神祐助,而得大有之豐年,多有黍矣,多有稻矣。既黍稻之多,復(fù)有高大之廩,於中盛五穀矣。其廩積之數(shù),有萬與億及秭也。為神所祐,致豐積如此,故以之為酒,以之為醴,而進與先祖先妣,以會其百眾之禮,謂牲玉幣帛之屬,合用以祭,故神又下予之福,甚周徧矣。
      ○傳“豐大”至“曰秭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豐,大”,《釋詁》文。“稌,稻”,《釋草》文。郭璞曰:“今沛國呼稻為稌,是也!毖詮[所以藏齍盛之穗者,器實曰齍,在器曰盛,齍盛謂飯食也。以米粟為之,遠本其初出於禾穗,故謂廩之所藏,為齍盛之穗也!队碡暋钒倮镔x納總,即禾稼也。二百里饣至,即穗也。禾稼當積而貯之,不在倉廩。其穗當在廩藏之,故言藏齍盛之穗。則自穗以往,秸及粟米,皆在倉廩矣。以穗鄰於禾稼,嫌不在廩,故特舉其穗,以下皆可知也。又以經(jīng)言“高廩”,則廩之高大,於藏穗為宜,故言穗也。此言藏穗,則廩唯藏粟也。而《地官·廩人》注云“藏米曰廩”者,對則藏米曰廩,藏粟曰倉;其散即通也。彼廩人職掌萬民之食,四釜三釜皆是米事,故云藏米耳。彼注又云:“廩人,舍人、倉人,司祿官之長。”是廩為倉之總,可以兼米粟也!睹魈梦弧吩疲骸懊讖[,有虞氏之庠!弊⒃疲骸棒斨^之米廩,虞帝令藏齍盛之委焉!薄队洝费悦祝嵮晕,則以廩之所容,兼米兼粟也。且此言為酒為醴,以米為之,明亦藏米可知。祭祀酒食,當用籍田之粟,此言廩之所容,乃至萬億及秭,則是稅民之物,而云以為酒醴者,祭祀之禮,亦用稅物!缎拍仙健吩啤霸鴮O之穡,以為酒食,畀我尸賓”,是用稅物之文也。由其亦用稅物,故舉廩之多容,以為豐年之狀也。言“數(shù)萬至萬曰億,數(shù)億至億曰秭”,於今數(shù)為然。定本、《集注》皆云“數(shù)億至萬曰秭”,毛以億云及秭,萬下不云及億,嫌為萬個億,故辨之也。知然者,以億言及秭,則萬與億亦宜相累,但文不可再言及耳。
      ○箋“豐年,大有年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年之豐熟,必大有物。豐訓為大,故云“豐年,大有之年”也。春秋宣十六年《穀梁傳》曰:“五穀大熟為大有年。”《公羊》以為“大豐年”,是也;溉杲(jīng)書“有年”,《穀梁傳》曰:“五穀皆熟為有年!薄豆騻鳌吩唬骸皟H有年!北恕洞呵铩分南鄬槔,他經(jīng)散文不必然也!遏旐灐吩弧皻q其有年”,亦當謂大豐年矣。
      ○傳“皆,徧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偕”訓俱也,亦徧之義。
      ○箋“烝,進。畀,予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皆《釋詁》文。

    《豐年》一章,七句。

    《有瞽》,始作樂而合乎祖也。王者治定制禮,功成作樂。合者,大合諸樂而奏之。
      ○瞽音古,無目眹曰瞽。眹音直謹反。本或作“鼓”!昂虾踝嬉病保净蜃鳌昂虾醮笞妗。治,直吏反。

    [疏]“《有瞽》十三句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有瞽》詩者,始作樂而合於太祖之樂歌也。謂周公攝政六年,制禮作樂,一代之樂功成,而合諸樂器於太祖之廟,奏之,告神以知和否。詩人述其事而為此歌焉。經(jīng)皆言合諸樂器奏之事也。言合於太祖,則特告太祖,不因祭祀,且不告馀廟。以樂初成,故於最尊之廟奏之耳。定本、《集注》直云“合於祖”,無“太”字。此太祖謂文王也。
      ○箋“王者”至“奏之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王者功成作樂,治定制禮”,《樂記》文也。引之者,證此時成功,故作樂也。彼注云:“功成治定同時耳。功主於王業(yè),治主於教民!比粍t武王雖已克殷,未為功成,故至於太平始功成作樂也。大合諸樂而奏之,謂合諸樂器一時奏之,即經(jīng)所云“鞉磬柷圉”、“簫管”之屬是也。知不合諸異代樂者,以序者序經(jīng)之所陳,止說周之樂器。言既備乃奏,是諸器備集,然后奏之,無他代之樂,故知非合諸異代樂也。

    有瞽有瞽,在周之庭。設(shè)業(yè)設(shè)虡,崇牙樹羽。應(yīng)田縣鼓,鞉磬柷圉。瞽,樂官也。業(yè),大板也,所以飾栒為縣也。捷業(yè)如鋸齒,或曰畫之。植者為虡,衡者為栒。崇牙上飾卷然,可以縣也。樹羽,置羽也。應(yīng),小鞞也。田,大鼓也?h鼓,周鼓也。鞉,鞉鼓也。柷,木椌也。圉,楬也。箋云:瞽。矇。以為樂官者,目無所見,於音聲審也!吨芏Y》“上瞽四十人,中瞽百人,下瞽百六十人”。有視了者相之。又設(shè)縣鼓。田當作“朄”。朄,小鼓,在大鼓旁,應(yīng)鞞之屬也,聲轉(zhuǎn)字誤,變而作田。
      ○虡音巨。應(yīng),應(yīng)對之應(yīng)。注同。田,毛如字,鄭作“朄”,音胤?h音玄。注皆同。鞉,字亦作“鼗”,音桃。柷,尺叔反。圉,魚呂反。栒,荀允反。鋸音據(jù)。植,時力反,又直吏反。衡,華盲反。卷音權(quán),又起圓反。鞞,步兮反。椌,苦江反。楬,苦瞎反。矇音蒙,有目眹而無見也。瞭音了。視瞭,有目人也。相,息亮反。

    [疏]“有瞽有瞽”。
      ○毛以為,始作《大武》之樂,合於太廟之時,有此瞽人,有此瞽人,其作樂者,皆在周之廟庭矣。既有瞽人,又使人為之設(shè)其橫者之業(yè),又設(shè)其植者之虡,其上刻為崇牙,因樹置五采之羽以為之飾。既有應(yīng)之小鼓,又有田之大鼓,其鼓懸之虡業(yè),為懸鼓也。又有鞉有磬,有柷有圉,皆視了設(shè)之於庭矣。既備具,乃使瞽人擊而奏之。又有吹者,編竹之簫,并竹之管,已備舉作之,喤喤然和集其聲。此等諸聲,皆恭敬和諧而鳴,不相奪理,先祖之神於是降而聽之。於時我客二王之后,適來至止,與聞此樂,其音感之,長令多其成功。謂感於和樂,遂入善道也。此樂能感人神,為美之極,故述而歌之。
      ○鄭唯應(yīng)田俱為小鼓為異。馀同。文須如此者,以樂皆瞽人為之,故先言“有瞽有瞽”,於瞽下言於周之庭,則樂皆在庭矣。周人初改為懸,故於諸樂先言懸事。於虡業(yè)言設(shè),則柷圉以上皆蒙設(shè)文。其簫管則執(zhí)以吹之,非所當設(shè),於“乃奏”之下別言“備舉”。助祭之人蓋應(yīng)多矣,獨言我客者,以二王之后尊,故特言之也。
      ○傳“瞽樂”至“圉楬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周禮·瞽矇》為大師之屬,職掌“播鞉、柷、圉、簫、管、弦、歌”。是瞽為樂官也!夺屍鳌吩疲骸按蟀逯^之業(yè)!笔菢I(yè)為大板也。又解業(yè)之所用,所以飾栒為懸也。懸之橫者為栒,其上加之以業(yè),所以飾此栒而為懸設(shè)也。其形刻之捷業(yè)然如鋸齒,故謂之業(yè)。或曰畫之,謂既刻又畫之,以無明文,故為兩解。業(yè)即栒上之板,與栒相配為一,故通解栒虡之體,植者為虡,橫者為栒也。知者,以《春官·典庸器》、《冬官·梓人》及《明堂位》、《檀弓》皆言栒虡,而不言業(yè),此及《靈臺》言虡業(yè),而無栒文,皆與虡相配,栒、業(yè)互見,明一事也。名生於體,而謂之為業(yè),則是其形捷業(yè),宜橫以置懸,故知橫者為栒。既言業(yè)所以飾栒,則與之為一,據(jù)栒定其橫植,而業(yè)統(tǒng)名焉,故不言橫曰業(yè)也。栒業(yè)既橫,則虡者自然植矣。《釋器》云:“木謂之虡。”郭璞云:“懸鍾磬之木,植者名虡!碧樇扔媚,則栒亦木為之也。又知崇牙上飾,卷然可以為懸者,《靈臺》云:“虡業(yè)維樅!睒杭闯缪郎巷棧砣豢梢詾閼艺咭。系於業(yè)而言“維”,明在業(yè)上為之,故與此二文以互言業(yè),不言栒也。虡者立於兩端,栒則橫入於虡。其栒之上,加施大板,則著於栒。其上刻為崇牙,似鋸齒捷業(yè)然,故謂之業(yè)牙,即業(yè)之上齒也,故《明堂位》云:“夏后氏之龍簨虡,殷之崇牙!弊⒃疲簷M曰簨,飾之以鱗屬,以大板為之,謂之業(yè);殷又於龍上刻畫之為重牙,以掛懸纮。是牙即業(yè)之上齒也,以其形卷然,得掛繩於上,故言可以為懸也。言掛懸纮者,纮謂懸之繩也!皹溆,置羽”者,置之於栒虡之上角!稘h禮器制度》云:“為龍頭及頷口銜璧,璧下有旄牛尾!薄睹魈梦弧缝冻缪乐掠衷疲骸爸苤盗。”注云“周人畫繒為翣,載以璧,垂五采羽其下,樹翣於簨之角上,飾彌多”是也。知“應(yīng),小鞞”者,《釋樂》云:“大鼓謂之鼖,小者謂之應(yīng)!笔菓(yīng)為小鼓也!洞笊涠Y》應(yīng)鞞在建鼓東,則為應(yīng)和。建鼓、應(yīng)鞞共文,是為一器,故知“應(yīng),小鞞”也。應(yīng)既是小,田宜為大,故云“田,大鼓也”。《明堂位》云:“夏后氏之足鼓,殷人楹鼓,同人懸鼓!笔侵芊ü氖荚趹,故云“懸鼓,周鼓”。解此詩特言懸意也。若然,大射禮者,是周禮也。其樂用建鼓,建鼓則殷之楹鼓也。而大射用之者,以彼諸侯射禮略於樂,備三面而已,故無懸鼓也。鞉者,《春官·小師》注云:“鞉,如鼓而小,持其柄搖之,傍耳還自擊是也。”“柷,木椌。圉,楬”者,以《樂記》有椌、楬之文,與此柷、圉為一,故辨之。言木椌者,明用木為之。言柷用木,則圉亦用木,以木可知而略之!洞髱煛纷ⅲ骸按髺,敔也。”是二器皆用木也!陡尢罩儭吩疲骸昂现箹菙!弊⒃疲骸皷,狀如漆筒,中有椎。合之者,投推於其中而撞之。敔狀如伏虎,背上刻之,所以鼓之以止樂!薄夺寴贰吩疲骸八怨臇侵^之止,所以鼓敔謂之籈。”郭璞云:“柷如漆筒,方二尺四寸,深一尺八寸,中有推,柄連底。挏之,令左右擊。止者,其椎名也。敔如伏虎,背上有二十七鉏敔,刻以木。長尺櫟之,籈者,其名也。”此等形狀,蓋依漢之《大予樂》而知之。其栒簨、圉敔,古今字耳。
      ○箋“瞽矇”至“作田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瞽矇相對,則目有小異。《周禮》謂其官為瞽矇,故連言之,解以瞽矇為樂官之意。以目無所見,思絕外物,於音聲審故也。《周禮》“上瞽四十人,中瞽百人,下瞽百六十人”,《春官》序官文也。彼注云:“命其賢智者以為太師、小師!笔且圆胖菫椴畹,不以目狀為異也。又解此無目而可用者,有視了者相之。又使此視了設(shè)懸鼓,因明設(shè)業(yè)以下,皆視了設(shè)之,非瞽自設(shè)也!洞汗佟沸蜢丁邦墶敝略疲骸耙暳巳偃!眲t一瞽一視了也。注云:“了,目明者也!逼渎氃疲骸罢拼髱熤畱。凡樂事相瞽!弊⒃疲骸按髱煯攽覄t為之。相謂扶工。”是主相瞽,又設(shè)懸也。以經(jīng)、傳皆無田鼓之名,而田與應(yīng)連文,皆在懸鼓之上,應(yīng)者應(yīng)大鼓,則田亦應(yīng)之類!洞髱熉殹吩疲骸跋鹿埽菲,令奏鼓朄!弊⒃疲骸盀榇蠊南纫!笔枪庞忻麞@引導(dǎo)鼓,故知田當為朄,是應(yīng)鞞之屬也。又解誤為田,意朄字以柬為聲,聲既轉(zhuǎn)去柬,唯有申在,申字又誤去其上下,故變作田也。

    既備乃奏,簫管備舉。喤喤厥聲,肅雍和鳴,先祖是聽。箋云:既備者,懸也,朄也,皆畢已也。乃奏,謂樂作也。簫,編小竹管,如今賣餳者所吹也。管如篴,并而吹之。
      ○喤,華盲反,又音橫,又音皇。編,薄殄反,又必綿反,《史記》音甫連反,《字林》、《聲類》、《韻集》并布千反。餳,夕清反,蜜也。又音唐!斗窖浴吩疲骸皬埢室。”即乾糖也,音唐。篴字又作笛,同徒歷反。并,步頂反。

    [疏]箋“簫編”至“吹之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釋樂》云:“大簫謂之言,小者謂之筊。”李巡曰:“大簫聲大者言言也。小者聲揚而小,故言筊筊,小也!惫痹唬骸昂嵈笳撸幎,長尺四寸。小者十六管,長尺二寸。一名籟!薄兑住ねㄘ则灐吩疲骸昂嶉L尺四寸。”《風俗通》云:“簫參差象鳳翼,十管,長二尺!逼溲怨軘(shù)長短不同,蓋有大小故也。要是編小竹管為之耳,如今賣餳者所吹。其時賣餳之人吹簫以自表也!妒酚洝贩Q伍子胥鼓腹吹簫,乞食吳市,亦為自表異也。《方言》云:“餳謂之張皇,或云滑糖。凡飴謂之餳,關(guān)東之通語也!比粍t餳者,餭之類也。管如笛,并而吹之,謂并吹兩管也!缎煛纷⒃啤肮苋绲,形小,并兩而吹之。今大予樂官有之”是也。《釋樂》云:“大管謂之簥!崩钛苍唬骸奥暩叽蠊试缓。簥,高也!惫痹唬骸肮荛L尺,圍寸,并漆之,有底。賈氏以為如篪,六孔!

    我客戾止,永觀厥成。箋云:我客,二王之后也。長多其成功,謂深感於和樂,遂入善道,終無愆過。
      ○觀,古衍反,又如字,注同,多也。樂如字,或音洛。愆,去連反。

    《有瞽》一章,十三句。

    《潛》,季冬薦魚,春獻鮪也。冬魚之性定,春鮪新來,薦獻之者,謂於宗廟也。
      ○潛,在廉反,《爾雅》作“<禾朁>”,郭音潛,又音岑!俄n詩》云:“涔,魚池!薄缎⊙拧纷鳌<禾朁>”,時砧反。鮪,于軌反。

    [疏]“《潛》六句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潛》詩者,季冬薦魚,春獻鮪之樂歌也。謂周公、成王太平之時,季冬薦魚於宗廟,至春又獻鮪。澤及潛逃魚皆肥美,獻之先祖,神明降福。作者述其事而為此歌焉。經(jīng)總言冬春,雜陳魚鮪,皆是薦獻之事也。先言季冬,而后言春者,冬即次春,故依先后為文,且冬薦魚多,故先言之。冬言季冬,春亦季春也!对铝睢贰凹敬核]鮪於寢廟”!短旃佟O人》:“春獻王鮪。”注引《月令》季春之事,是薦鮪在季春也。不言季者,以季春鮪魚新來,正月未有鮪,言春則季可知,且文承季冬之下,從而略之也。冬言薦,春云獻者,皆謂子孫獻進於先祖,其義一也。經(jīng)言“以享”,是冬亦為獻!对铝睢芳敬貉运]鮪,是春亦有薦,因時異而變文耳。冬則眾魚皆可薦,故總稱魚。春唯獻鮪而已,故特言鮪。
      ○箋“冬魚”至“宗廟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冬魚之性定者,冬月既寒,魚不行,乃性定而肥充,故冬薦之也。《天官·庖人》注云“魚雁水涸而性定”,則十月已定矣。但十月初定,季冬始肥,取其尤美之時薦之也!对铝睢芳径,乃“命漁師始漁,天子親往,乃嘗魚,先薦寢廟”,注云:“此時魚絜美,故特薦之!薄栋谆⑼ā吩疲骸巴跽卟挥H取魚以薦廟!惫视H行非此則不可。故隱五年“公矢魚於棠”,《春秋》譏之是也!遏斦Z》里革云,古者大寒降,土蟄發(fā),水虞於是乎講罛罶,取名魚,而嘗之廟。言“大寒降”,與此“季冬”同。其言“土蟄發(fā)”,則孟春也。以春魚始動,猶乘冬先肥,氣序既移,故又取以薦。然則季冬、孟春皆可以薦魚也。韋昭以為,薦魚唯在季冬!秶Z》云“孟春”者,誤。案《月令》孟春“獺祭魚”,則魚肥而可薦,但自《禮》文不具,無其事耳。里革稱古以言,不當謬也。言春鮪新來者,陸機云:“河南鞏縣東北崖上山腹有穴,舊說云此穴與江湖通,鮪從此穴而來,北入河,西上龍門,入漆沮。故張衡云‘王鮪岫居,山穴為岫’,謂此穴也!比粍t其來有時,以春取而獻之,明新來也。陸機又云:“大者為王鮪,小者為鮇鮪!毖酝貂n,謂鮪之大者也。序止言薦獻,不言所在,故言薦獻之者,謂於宗廟也。

    猗與漆沮,潛有多魚。有鳣有鮪,鰷鲿鰋鯉。漆、沮,岐周之二水也。潛,糝也。箋云:猗與,嘆美之言也。鳣,大鯉也。鮪,鮥也。鰷,白鰷也。鰋,鲇也。
      ○猗,於宜反。與音余。漆音七。沮,七余反。鳣,張連反。鰷音條。鲿音常。鰋音偃。鯉音里。糝,素感反,舊《詩傳》及《爾雅》本并作“米”傍“參”。《小爾雅》云:“魚之所息謂之橬。橬,椮也!敝^積柴水中,令魚依之止息,因而取之也。郭景純因改《爾雅》從《小爾雅》作“木”傍“參”,音霜甚反,又疏蔭反,又心廩反!蹲至帧纷鳌傲K”,音山沁反,義同。鮥音洛,《爾雅》云:“鮥,叔鮪!宾,乃謙反,沈又奴廉反。

    [疏]“猗與漆沮”。
      ○毛以為,可猗嗟而嘆美與,此漆、沮之二水!其中有養(yǎng)魚之潛,此潛之內(nèi)乃有多眾之魚,有鳣有鮪,又有鰷、鲿、鰋、鯉,是其多也。我太平王者以獻之先祖,以之祀宗廟,神明饗之,以此得大大之福也。
      ○鄭唯介為助。馀同。
      ○傳“漆沮”至“潛椮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漆、沮自豳歷岐周以至豐、鎬,以其薦獻所取,不宜遠於京邑,故不言豳。言岐周者,鎬京去岐不遠,故系而言之。其實此為潛之處,當近京邑!夺屍鳌吩疲骸皸刂^之涔!崩钛苍唬骸敖褚阅就端叙B(yǎng)魚曰涔!睂O炎曰:“積柴養(yǎng)魚曰椮!惫痹唬骸敖裰鳁卣,聚積柴木於水中,魚得寒入其里藏隱,因以簿圍捕取之!睏刈种T家本作“米”邊,《爾雅》作“木”邊,積柴之義也。然則椮用木,不用米,當從木為正也。涔、潛,古今字。
      ○箋“鳣大”至“鰋鲇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鳣、鮪已釋於《衛(wèi)風》。言白鰷、鰋鲇,以時驗而言之也!夺岕~》有鰋,郭璞曰:“今鰋,額白魚也!

    以享以祀,以介景福。箋云:介,助。景,大也。

    《潛》一章,六句。

    《雍》,禘大祖也。禘,大祭也。大於四時,而小於祫。大祖,謂文王。
      ○禘,大計反。大音泰。祫,戶夾反,大祭名也。

    [疏]“《雍》十六句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雍》者,禘大祖之樂歌也。謂周公、成王太平之時,禘祭大祖之廟。詩人以今之太平,由此大祖,故因其祭,述其事,而為此歌焉。經(jīng)言祭祀文王,諸侯來助,神明安孝子,予之多福,皆是禘文王之事也。毛於禘祫其言不明,唯《閟宮》傳曰:“諸侯夏禘則不礿,秋祫則不嘗。”然則天子亦有禘祫。禘祫?wù),皆殷祭,蓋亦如鄭“三年一祫,五年一禘”也。武王以周十二月崩,其明年周公攝政,稱元年十二月小祥,二年十二月大祥,三年二月禫,四年春禘,蓋此時也。若復(fù)五年,則成王即政之年,頌之大例皆是元年前事,此不應(yīng)獨在五年禘時也。鄭以武王十二月崩,成王三年二月禫,周公避流言而出,明年春禘,於時周公未反,時非太平,必不得為此頌也。又明年,周公反而居攝,是為元年。至三年而祫,五年禘。常禘當以夏,此即攝政五年之夏禘也。然則此禘毛以春,鄭以夏,又不同。
      ○箋“禘大”至“文王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禘,大祭”,《釋天》文。嫌祭之最大,故又辨之云:“大於四時,而小於祫!薄抖Y記·祭法》“禘嚳而郊稷”,禘謂祭天圓丘也!洞髠鳌吩唬骸巴跽叨E其祖之所自出!倍E謂祭感生之帝於南郊也。然則圓丘與郊,亦為禘祭。知《釋天》所云“非祭天”者,以《爾雅》之文即云“繹,又祭”,繹是宗廟之祭,故知禘亦宗廟之禘也。但宗廟尚為大祭,則郊丘大祭可知,故《鄭志》云“禘,大祭,天人共之”,是也。若然,禘既大祭,宜大不是過,而得小於祫?wù),以四時之外,特為此祭,大於四時,故云大祭。但此大祭,五年再為,一則合聚祭之一,則各就其廟,故以合祭為祫,就廟為禘。禘尚大祭,祫大可知,是舉輕以明重,故鄭每云“五年再殷祭”。殷,大也,謂祫、禘二者俱為大祭也。禮宜小者稠,大者稀。而《禮緯》言“三年一祫,五年一禘”,反禘稀而祫數(shù)者,圣人因事見法,以天道三年一閏,五年再閏,故制禮象之,三年一祫,五年一禘。每於五年之內(nèi),為此二禮,據(jù)其年端數(shù)之,故言三年、五年耳。其實禘、祫自相距各五年,非祫多而禘少也。知禘小於祫?wù),《春秋》文二年“大事於大廟”,《公羊傳》曰:“大事者何?祫也。毀廟之主陳於大祖,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於大祖!笔呛霞廊簭R之主謂之大事。昭十五年“有事於武宮”,《左傳》曰:“禘於武公。”是禘祭一廟,謂之有事也。祫言大事,禘言有事,是祫大於禘也。知大祖謂文王者,以經(jīng)云“假哉皇考”,又言“文武維后”,是此皇考為天下之人后,明非后稷。若是后稷則身非天子,不得言“維后”也。大祖謂祖之大者,既非后稷,明知謂文王也。文王雖不得為始祖,可以為大祖也。若此祭文王,則於禮當諱,而經(jīng)云“克昌厥后”者,以此詩自是四海之人歌頌之聲,本非廟中之事,故其辭不為廟諱。及采得之后,即為經(jīng)典,《詩》、《書》不諱,故無嫌耳!稛A民》云“四方爰發(fā)”,亦此類也。

    有來雍雍,至止肅肅。相維辟公,天子穆穆。於薦廣牡,相予肆祀。相,助。廣,大也。箋云:雍雍,和也。肅肅,敬也。有是來時雍雍然,既至止而肅肅然者,乃助王禘祭百辟與諸侯也。天子是時則穆穆然。於進大牡之牲,百辟與諸侯又助我陳祭祀之饌,言得天下之歡心。
      ○相,息亮反。注同。辟音璧,君也。注同。於,鄭如字,王音烏。

    [疏]“有來雍雍”。毛以為,有是從彼本國而來,其顏色雍雍然而柔和,既至止於此,則容貌肅肅然而恭敬,助祭事者,維為國君之諸公。於是時,天子之容則穆穆然而美。言助祭者敬和,祭者又美,賓主各得其宜。又指言助祭之事,於我天子薦進大牡之牲,其時辟公助祭,陳其祭祀之饌,言得天下之歡心。由大祖德及使之然,可嘉美哉!君考文王,其德彼於后世,能安定我之孝子,故今為天下所歸,是可嘉也;士急槭怪胁胖钦,維天下之人。謂皇考行化教之,令之有智。所以然者,由以文德武功維為之君故也。由皇考能遍使民智,故孝子得安皇考之德,又能安及皇天,使無三辰之災(zāi),而有徵祥之瑞。以此為天所祐,故能昌大其后之子孫,令長有天下。以今禘祭,則皇考又安祐我之孝子,得年有秀眉之壽,光大孝子以繁多之福也。我孝子非徒為皇考所福,既見祐助於光明之考,亦見祐助於文德之母。言武王大姒以皇考之故,亦祐助孝子也。
      ○鄭唯辟為卿士,公謂諸侯,又以介為助為異。馀同。
      ○傳“相,助。廣,大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釋詁》云:“相、助,勴也!本阌枮閯,是相得為助。廣是寬博,亦大之義。傳於《烈文》辟公皆斥諸侯,無卿士之義,則此辟亦非卿士,當謂國君諸公也,故王肅云:“來助祭者,維國君諸公。天子穆穆然,以美德為之王!
      ○箋“雍雍”至“歡心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雍雍,和。肅肅,敬”,《樂記》文也。和在色,敬在心。和敬,賢者之常,因未至異文而分之耳,其實常雍肅也。以序言禘,故云助。王禘祭,孝子當愨而趨,言穆穆者,以孝子於祖父則為子孫之容,若非對神前,則可為穆穆也。言於薦大牡之牲,舉其祭時所用,《楚茨》所謂“潔爾牛羊,以往烝嘗,或剝或烹”之類,是助王陳祭祀之饌,言其得天下之歡心。此言“肆祀”,箋以為陳祭祀之饌!赌潦摹吩疲骸吧掏跏芑钘壺仕领搿!弊⒃啤八领耄烂闭,以祭必肆之,故言肆祀!渡袝分秆约q之所棄,故知祭名。此言所助,是其為肆,故不以為祭名,理亦相通也。

    假哉皇考!綏予孝子。宣哲維人,文武維后。假,嘉也。箋云:宣,徧也。嘉哉群考,斥文王也。文王之德,乃安我孝子,謂受命定其基業(yè)也。又徧使天下之人有才知,以文德武功為之君故。
      ○假音暇,徐古雅反。哲音哲,本亦作“哲”,同。徧音遍。下同。知音智。

    [疏]傳“假,嘉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釋詁》文。
      ○箋“宣徧”至“君故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宣,徧”,《釋言》文!夺屧b》云:“皇,君也!贝舜笞嬉藶橐淮纪,故知嘉哉君考斥文王也!堕h予小子》皇考與皇祖相對,故知皇考為武王。此則下有“烈考”為武王,故知皇考為文王。考者,成德之名,可以通其父祖故也!都婪ā吩疲骸案冈豢,祖父曰王考,曾祖曰皇考!贝伺c《閔予小子》非曾祖,亦云皇考者,以其散文取尊君之義,故父祖皆得稱之。安我孝子,言其享有天下,故知謂受命定其基業(yè)。述皇考一人之德,而言文武,故知謂文德武功,即《文王有聲》所云“文王受命,有此武功”。是文王有文有武也。并舉文武者,文以教化,武以除暴,暴止教興,故人皆有才智也。

    燕及皇天,克昌厥后。綏我眉壽,介以繁祉。燕,安也。箋云:繁,多也。文王之德,安及皇天,謂降瑞應(yīng),無變異也。又能昌大其子孫,安助之以考壽與多福祿。
      ○克昌如字,或云文王名。此禘於文王之詩也,周人以諱事神,不應(yīng)犯諱,當音處亮反。應(yīng),應(yīng)對之應(yīng)。

    [疏]箋“繁多”至“福祿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昭二十八年《左傳》曰:“惡直丑正,實繁有徒!笔欠睘楸娭x,故為多也。天之監(jiān)下,作為徵祥。今言皇考之德,能安及皇天,故知謂降瑞應(yīng)也。以此福慶,流及后昆,故言又能昌大其子孫。子孫既蒙其福,今祭而得禮,故文王之神安我孝子以壽考,予之以福祿。上言“綏予孝子”,是皇考綏之。今言“綏我眉壽”,亦是皇考綏之,以覆成上意也。

    既右烈考,亦右文母。烈考,武王也。文母,大姒也。箋云:烈,光也。子孫所以得考壽與多福者,乃以見右助於光明之考與文德之母,歸美焉。
      ○右音祐,下同。助也。大姒音泰,下同。姒,文王妃。

    [疏]傳“烈考”至“大姒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以大祖為文王,皇考當之矣。而別言烈考,故知為武王,即《洛誥》所云“烈考武王,宏朕恭”,一也。彼注以烈為威,此箋以烈為光者,義得兩通故也。文母繼文言之,雖大似自有文德,亦因文王而稱之也。此非頌所主,而言之者,明時得祐之多,故歸美焉。

    《雍》一章,十六句。

    《載見》,諸侯始見乎武王廟也。
      ○見,賢遍反。下同。

    [疏]“《載見》十四句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載見》詩者,諸侯始見武王廟之樂歌也。謂周公居攝七年,而歸政成王。成王即政,諸侯來朝,於是率之以祭武王之廟。詩人述其事而為此歌焉。經(jīng)言諸侯來朝,車服有法,助祭得福,皆為見廟而言,故舉見廟以總之。案經(jīng)“載見辟王”,謂見成王也。又言“率見昭考”,乃是見於武王之廟。今序唯言始見於武王廟,不言始見成王者,以作者美其助祭,不美朝王,主意於見廟,故序特言之。但諸侯之來,必先朝而后助祭,故經(jīng)“始見君王”與“率見昭考”為首引耳。武王之崩,至於成王即政,歷年多矣,立廟久矣,諸侯往前之朝,已應(yīng)嘗經(jīng)助祭。於此乃言始見於武王廟者,以成王初即王位,萬事改新,成王之於此時親為祭主,言諸侯於成王之世始見武王,非謂立廟以來諸侯始見也!读椅摹贰俺赏跫凑,諸侯助祭”,箋以為朝享之祭,則是周之正月朔日也。於時始告嗣位,不得祭前已受諸侯之朝。此詩言既朝成王,乃后助祭,則與《烈文》異時也。要言始見君王,不宜過后淹久,蓋以夏之正月來朝,即助春祀之祭也。四時之祭,遍祭群廟,獨言見武王者,作者特言“昭考”,其意主於武王故也。

    載見辟王,曰求厥章。龍旂陽陽,和鈴央央。鞗革有鸧,休有烈光。載,始也。龍旂陽陽,言有文章也。和在軾前。鈴在旂上。鞗革有鸧,言有法度也。箋云:諸侯始見君王,謂見成王也。曰求其章者,求車服禮儀之文章制度也。交龍為旂。鞗革,轡首也。鸧,金飾貌。休者,休然盛壯。
      ○辟音璧。下同。鈴音零!蹲髠鳌吩疲骸板a鑾和鈴,昭其聲也!毖耄读挤,徐音英。鞗音條。鸧,七羊反,本亦作“鎗”,同。休,許蚪反,又許求反。注同。軾音式。

    [疏]“載見辟王”。
      ○毛以為,諸侯始來朝而見君王,作者美而述之,曰:此等皆能自求其章,謂能內(nèi)脩諸己,自求車服禮儀文章,使不失法度。以此之故,其所建交龍之旂陽陽然而有文章;其在軾之和,與旂上之鈴,央央然而有音聲;又以鞗皮為轡首之革,其末以金為飾,有鎗然而美。此旂、和鈴、革如是休然盛壯而有顯光,是能自求文章,故無所不美也。既能朝見以禮,至於祭時,伯又率之以見於明德之考,謂令入武王之廟,使之助祭,以致孝子之事,以獻祭祀之禮,以光大我王,使得秀眉之壽。又敘諸侯之意,言此孝享介壽之道,長我諸侯能安而行之,思使我君成王得眾多之福也。是光明文章之君公能得禮如是,我昭考之神乃安此諸侯以多福,使之皆有光明之德以至於大。大謂令傳世無窮,長為國君也。
      ○鄭以介為助,辟公謂百辟與諸侯,俾緝熙于純嘏謂使之皆光明於大嘏之意,唯此為異。馀同。
      ○傳“載始”至“法度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釋詁》云:“哉,始也。”哉、載義同,故亦為始。龍旂者,旂上畫為交龍,故知陽陽言有文章。和亦鈴也,言在軾前,相傳為然,無正文也!夺屘臁吩疲骸坝锈徳粩纭!崩钛苍唬骸耙遭徶级恕!惫痹唬骸皯意忟陡皖^,畫交龍於旒。”是鈴在旂上。鞗革有鎗,鎗為革之貌,言有法度,雖在有鎗之下,主為鞗革而言,其意亦兼言旂、鈴皆有法也。
      ○箋“諸侯”至“盛壯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以辟公文見於下,故先言諸侯。此詩成王時事,故知始見君王謂見成王也。曰求其章者,將自說其事,故言“曰”以目之。作者所稱曰,非諸侯自言曰也。諸侯謹慎奉法,即是自求其章。旂、鈴是在車之物,故知車服禮儀文章制度也!敖积垶閿纭,《春官·司!肺摹!夺屍鳌吩疲骸稗\首謂之革!惫手办浉,轡首也”。轡用皮革,而云“有鎗”,故知鎗為金飾貌,即《韓奕》所云“鞗革金厄”是也。休與烈光連文,故為盛壯。

    率見昭考,以孝以享。以介眉壽,永言保之,思皇多祜。昭考,武王也。享,獻也。箋云:言,我;剩。諸侯既以朝禮見於成王,至祭時,伯又率之見於武王廟,使助祭也,以致孝子之事,以獻祭祀之禮,以助考壽之福。長我安行此道,思使成王之多福。
      ○祜音戶,福也。朝,直遙反。下篇并同。

    [疏]傳“昭考,武王。享,獻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見武王而言昭考,故知為武王!跋恚I”,《釋詁》文。
      ○箋“言我”至“多福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言,我。皇,君”,皆《釋詁》文。又上謂諸侯見成王,即云“率見昭考”,明是率此諸侯。“以孝以享”,是祭祀之事也,故知於祭時,伯又率之見於武王廟,使助祭也。以《顧命》畢公、召公為二伯率諸侯,故知此亦伯率之也。三言“以”者,皆以諸侯為此也。以致孝子之事,孝子即成王也。之事,謂祭事。諸侯致之,謂助行之也。以獻祭祀之祀,亦是孝子之事,但所助非一,別言之耳。以助壽考之福,謂助行其禮,使孝子得壽考之福。三者相通,為一事也。長我安行此道,敘諸侯之意,此道即“以孝以享,以介眉壽”之道也。長安行之,庶當神明之意。思使成王之多福,言諸侯之愛成王,即經(jīng)之“思皇”也。

    烈文辟公,綏以多福,俾緝熙于純嘏。箋云:俾,使。純,大也。祭有十倫之義,成王乃光文百辟與諸侯,安之以多福,使光明於大嘏之意。天子受福曰大嘏,辭有福祚之言。
      ○卑,必爾反,本又作“俾”。緝,七入反。嘏,古雅反。祚,才故反。

    [疏]箋“俾使”至“之言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俾,使。純,大”,《釋詁》文。十倫之義者,《祭統(tǒng)》文也。彼云:“夫祭有十倫焉:見事鬼神之道焉,見君臣之義焉,見父子之倫焉,見貴賤之等焉,見親疏之殺焉,見爵賞之施焉,見夫婦之別焉,見政事之均焉,見長幼之序焉。見上下之際焉。此之謂十倫!币,解其言俾意。以祭祀大而難明,有十種倫理之義,是為難曉,故言使光明之也。此光文百辟,與諸侯助祭得禮,當於神明,昭考之神乃安之以多福,又使之光明於大嘏之意,謂神使之光明之也。所以得光明大嘏意者,天子受福,故曰大嘏。嘏辭有福祚之言,以諸侯之意,思使成王得多福,令嘏辭以福予成王。是稱滿諸侯之意,則諸侯曉解神心,故云使之光明之也。俾緝熙是神,使辟公光明之,則綏以多福。是神安辟公以多福,非謂安孝子也。知天子受福曰大嘏者,《禮運》曰:“天子祭天地,諸侯祭社稷,祝嘏莫敢易其常古,是謂大嘏!卑浮短厣、《少牢》皆祝以福慶之言告主人謂之嘏,故知《禮運》大嘏是天子受福之事也。彼天子與諸侯連文,獨言天子者,以此天子之事,故言天子耳,不可謂諸侯不然!遏旐灐吩弧疤戾a公純嘏”,是諸侯亦為大嘏也。此經(jīng)雖無毛傳,但毛於辟公皆不言百辟,嘏皆為大,不為嘏辭,則此辟公指謂諸侯,純嘏謂大大也。

    《載見》一章,十四句。

    《有客》,微子來見祖廟也。成王既黜殷命,殺武庚,命微子代殷后。既受命,來朝而見也。
      ○有客,二王之后為客也。見,賢遍反。序注同。絀,敕律反,又作“黜”。同。

    [疏]“《有客》十二句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有客》詩者,微子來見於祖廟之樂歌也。謂周公攝政二年,殺武庚,命微子代為殷后,乃來朝而見於周之祖廟。詩人因其來見,述其美德而為此歌焉。經(jīng)之所陳,皆說微子之美,雖因見廟而歌,其意不美在廟,故經(jīng)無廟事。為周太平之歌,而述微子之美者,言王者所封得人,即為王者之美,故歌之也。言見於祖廟,必是助祭,序不言所祭之名,不指所在之廟,無得而知之也。
      ○箋“成王”至“而見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自“命微子”以上,皆《書》序文。彼注云“黜殷命,謂殺武庚也。微,采地名。微子啟,紂同母庶兄也。武王投之於宋,因命之封為宋公,代殷后,承湯祀”是也。彼言作《微子之命》所由。微子先封於宋,但未得為殷后耳。於此時命為宋公,故作此命辭;蛘賮砻,或遣使就命,史傳無文,未可知也。要是既受命乃來朝而見也。知非此時召來受命見祖廟者,以經(jīng)言“亦白其馬”,“敦琢其旅”,是自國而來之辭。若未受命,不得已乘白馬,明是受命而后乃來,與上《有瞽》、《振鷺》或亦一時事也。

    有客有客,亦白其馬。有萋有且,敦琢其旅。殷尚白也。亦,亦周也。萋且,敬慎貌。箋云:有客有客,重言之者,異之也。亦,亦武庚也。武庚為二王后,乘殷之馬,乃叛而誅,不肖之甚也。今微子代之,亦乘殷之馬,獨賢而見尊異,故言亦駮而美之。其來威儀萋萋且且,盡心力於其事。又選擇眾臣卿大夫之賢者,與之朝王。言“敦琢”者,以賢美之,故玉言之。
      ○萋,七西反。且,七序反。敦,都回反,徐又音彫。琢,陟角反。重,直用反。肖音笑。駮,鄭邦角反,又音角,雜也。

    [疏]“有客有客”。
      ○毛以為,微子來至京師,為周人所愛,故述而歌之。言我周家,今有承先代之客。此客亦如我周,自乘所尚而白其馬,其來則有萋萋然,有且且然。言能敬慎威儀,盡心力於其事也。身既如此,又敦琢其從行之徒旅。言選擇從者,如敦琢玉然,是從者皆賢,故為周人所愛。有客已一宿,又一宿。有客經(jīng)一信,復(fù)一信,至已多日,可以去矣。我周人授之縶絆,以絆其馬,愛而留之,不欲使去也。至於將去,王始言餞送之,左右之,臣又從而安樂之。謂與之餞燕,厚之無已。又嘆美微子得為王者之后,用其正朔,行其禮樂,既有大法則矣。神明降與之福,則又甚易。言有德故易福。
      ○鄭唯亦白其馬、亦武庚為異。馀同。
      ○傳“殷尚”至“慎貌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解言“亦白其馬”意,以殷尚白故也!短垂吩唬骸耙笕巳质,乘翰翰白色馬。”雖戎事,乘之亦以所尚,故白言“亦白其馬”,則是一代所尚,宜以代相亦,故云“亦,亦周也”。萋萋且且承白馬之下,則是微子威儀,故云敬慎貌。
      ○箋“有客”至“言之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客止一人,而重言有客有客,是丁寧殊異以尊大之。以亦為亦武庚者,此自周人而言有客,為彼此之勢,則是據(jù)周為辭,不宜反以亦己,故為亦武庚也。白馬,武庚所當乘,乃叛而誅之,不肖之甚。今微子亦乘殷之白馬,不應(yīng)乘而得乘之,獨賢而見尊異,故丁寧美大之。言亦者,駮武庚之惡,而反以美之。此箋申明易傳之意也。既言有客,見其乘馬,則萋且為來至之貌,故云“其來也威儀萋萋且且”威儀多之狀,故復(fù)言之。威儀出於心,而以力行之,故言“盡心力於其事”也。旅是從者之眾。敦琢,治玉之名。人而言敦琢,故為選擇。明尊其所往,故擇卿大夫之賢者,與之朝王。從亦有士,舉卿大夫而士同可知。又解人而言敦琢之意,以其此人賢,故以玉言之,謂以治玉之事言擇人也!夺屍鳌吩疲骸坝裰^之雕。”又云:“玉謂之琢!笔堑褡两灾斡裰6、雕,古今字。

    有客宿宿,有客信信。言授之縶,以縶其馬。一宿曰宿,再宿曰信。欲縶其馬而留之。箋云:縶,絆也。周之君臣皆愛微子,其所館宿,可以去矣,而言絆其馬,意各殷勤。
      ○縶,陟立反。絆音半。

    薄言追之,左右綏之。箋云:追,送也。於微子去,王始言餞送之,左右之。臣又欲從而安樂之,厚之無已。
      ○餞音賤。樂音洛。

    [疏]傳“一宿”至“曰信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釋訓》云:“有客宿宿,再宿也。有客信信,四宿也。”彼因文重而倍之。此傳分而各言之,其意同也。
      ○箋“周之”至“殷勤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言其所館宿可以去矣,是宿宿、信信之后也。古之朝聘,留停日數(shù)不可得而詳!兑住へS卦》“初九,遇其配主,雖旬無咎”,注云:“初脩禮上朝,四四以匹敵,恩厚待之,雖留十日不為咎!闭允照,朝聘之禮,止於主國以為限!镀付Y》畢歸大禮曰“旬而稍”,旬之外為稍,久留非常。如鄭此言,似諸侯之朝鄰國,其留以十日為限。案《春秋》相朝動經(jīng)時月,雖復(fù)亂世之法,正禮亦應(yīng)當然。又《聘禮記》曰:“致饔。明日夕,夫人歸禮。既致饔則旬而稍!膘洞蠖Y之后,每旬而稍,稍供其芻秣,亦非一旬即歸。且諸侯朝王,必待助祭,祭前齋,齋猶十日,明非一旬而反。但鄭以雖旬之言,故云十日為限,不必從來至去唯十日也。故此唯言可以去矣,亦不知於信信之后幾日乃可去也。
      ○箋“追送”至“無已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追謂已發(fā)上道,逐而送之,故以追為送客。以王為主,故知於微子去,王始言餞送。亦以王意不欲其去,故留之以久,於是始言餞送之。明先不言送,故稱始也。左右之諸臣又從而安樂之,亦猶顯父餞之,與之歡燕,以安樂其心,是厚之無已。

    既有淫威,降福孔夷。淫,大。威,則。夷,易也。箋云:既有大則,謂用殷正朔行其禮樂如天子也。神與之福,又甚易也。言動作而有度。
      ○易,以豉反。下同。

    [疏]傳“淫,大。威,則。夷,易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淫,大。夷,易”,《釋詁》文!巴瑒t”,《釋言》文。

    《有客》一章,十二句。

    《武》,奏《大武》也!洞笪洹,周公作樂所為舞也。
      ○大如字,徐音泰。注同。

    [疏]“《武》七句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武》詩者,奏《大武》之樂歌也。謂周公攝政六年之時,象武王伐紂之事,作《大武》之樂既成,而於廟奏之。詩人睹其奏而思武功,故述其事而作此歌焉。經(jīng)之所陳,皆武王生時之功也。直言其奏,不言其所奏之廟。作者雖因奏作歌,其意不在於廟,故不言廟。此與《有瞽》及《酌》或是一時之事,但作者之意,各有主耳。
      ○箋“大武”至“為舞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以王者功成作樂,必待太平!睹魈梦弧吩疲骸爸芄珨z政六年,制禮作樂!惫手洞笪洹肥侵芄鳂匪鶠槲枰。謂之《武》者,《禮器》云:“樂也者,樂其所自成!弊⒃疲骸白鳂氛,緣民所樂於己之功。”然則以武王用武除暴,為天下所樂,故謂其樂為《武》樂!段洹窐窞橐淮笫,故歷代皆稱大也。

    於皇武王,無競維烈。允文文王,克開厥后。烈,業(yè)也。箋云:皇,君也。於乎君哉,武王也,無強乎其克商之功業(yè),言其強也。信有文德哉,武王也,能開其子孫之基緒。
      ○於音烏。注同。

    [疏]“於皇武王”。
      ○毛以為,於乎可美而君哉者,武王也。此武王可謂無強乎,維其克商之功業(yè)。言克商之功業(yè),實最為強也。所以能致此業(yè),而得為強者,由於信有文德者之文王,以圣德受命,能開其后世子孫之基緒,故武王繼嗣其跡而受之,謂復(fù)受天命以伐紂,勝此殷家,止於殺人之害,以致安定。汝武王之大功,其盛業(yè)如此,故象而制樂,是以美而歌之。
      ○鄭下三句為異。言嗣子武王受其業(yè)而行之,舉兵伐紂,勝殷而止其殺人,至年老乃定汝之大功。言不汲汲誅紂,是其功業(yè)之盛,故作樂象之。
      ○傳“烈,業(yè)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釋詁》文。
      ○箋“皇君”至“基緒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皇,君”,《釋詁》文!冻脊ぁ贰办痘省,箋以為美,此為君者,以其述伐紂之事,是為君之道故也。文王能開子孫之基緒,謂受命作周,七年五伐皆是也。

    嗣武受之,勝殷遏劉,耆定爾功。武,跡。劉,殺。耆,致也。箋云:遏,止。耆,老也。嗣子武王,受文王之業(yè),舉兵伐殷而勝之,以止天下之暴虐而殺人者,年老乃定女之此功。言不汲汲於誅紂,須暇五年。
      ○遏,於葛反。耆,毛音指,致也。鄭巨移反,《韓詩》音同,鄭云:“惡也!奔骋艏薄

    [疏]傳“武跡”至“耆致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武,跡”,《釋訓》文!皠,殺”,《釋詁》文。宣十二年《左傳》引此云“耆定爾功”,“耆昧也”。其意言致紂於昧,故以耆為致。王肅云:“致定其大功,謂誅紂定天下!
      ○箋“遏止”至“五年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遏,止”,《釋詁》文!肚Y》“六十曰耆”,耆為老也。既言文王開后,即云嗣武受之,其文相承,故以為嗣子武王受文王之業(yè)也。其勝殷,已是殺紂,而別言“遏劉”者,則所遏非紂也,故以為止天下暴虐而殺人者。言天下,為眾多之辭,謂紂時諸官亦化紂暴虐而殺害善人,紂身既巳被誅,此等亦皆貶黜,故得止殺人者!墩撜Z》云,“如有王者,必世而后仁”,謂積世始得去殺。此武王才始伐紂,即得止殺人者,《論語》所云:“謂令天下盡仁,不復(fù)刑殺!贝酥^遏止其時枉殺人者,非止天下之用刑也。年老乃安定汝之功者,言武王之意,不汲汲於早誅紂也。紂惡久矣,武王嗣位,即應(yīng)誅之,猶尚冀紂變改,須待寬暇,積年始誅之。文王受侖七年而崩,武王以八年即位,至十三年乃誅紂,是須暇五年也!抖喾健吩疲骸熬S爾商后王,逸厥逸,天惟降時喪。惟圣罔念作狂,惟狂克念作圣。天惟五年,須暇之子孫!弊⒃疲禾齑酒浣K,至五年,欲使傳子孫。五年者,文王受命八年,至十三年,是須暇五年之事也。如《尚書》之言,是天須暇紂。此箋意以為武王須暇紂者,武王知天未喪,故亦順天不伐。據(jù)人事而言,亦是武王須暇之也。天生此紂,故以滅殷。下愚不移,非可待變。而云“克念作圣,須暇子孫”者,設(shè)教勸誘之言耳。易傳者,以其美武王能老乃定功,不汲汲於誅紂,以為不得已而取天下,是美之深,故易之。

    《武》一章,七句。

    《臣工之什》十篇,十章,一百六句。  

    ◎閔予小子之什詁訓傳第二十八

    《閔予小子》,嗣王朝于廟也。嗣王者,謂成王也。除武王之喪,將始即政,朝於廟也。
      ○朝,直遙反。注同。

    [疏]“《閔予小子》十一句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閔予小子》詩者,嗣王朝於廟之樂歌也。謂成王嗣父為王,朝於宗廟,自言當嗣之意。詩人述其事而作此詩歌焉。此朝廟早晚,毛無其說。毛無避居之事,此朝廟事武王崩之明年,周公即已攝政,成王未得朝廟,且又無政可謀,此欲夙夜敬慎,繼續(xù)先緒,必非居攝之年也。王肅以此篇為周公致政,成王嗣位,始朝於廟之樂歌。毛意或當然也。此及《小毖》四篇,俱言嗣王,文勢相類,則毛意俱為攝政之后,成王嗣位之初,有此事,詩人當即歌之也。鄭以為,成王除武王之喪,將始即政,則是成王十三,周公未居攝。於是之時,成王朝廟,自言敬慎,思繼先緒!对L落》與群臣共謀敬之,則群臣進戒,文相應(yīng)和,事在一時,則俱是未攝之前。后至太平之時,詩人追述其事,為此歌也。《小毖》言懲創(chuàng)往時,則是歸政之后,元年之事。以其居攝之日,抗禮世子。今始即政,周之新王,故亦與此為類,稱嗣王也。經(jīng)云“於乎皇考”,下篇群臣進謀,云“率時昭考”,皆以武王為言。計歲首合諸群廟皆朝,此特謀政,故在武王廟也。此篇王所自言,亦是謀政之事。但謀者與人之辭,故下篇言謀。此則獨述王言,故稱為朝。且此三篇,一時之事,以一人之作,皆因朝廟而有此事,故首篇言朝以冠之。
      ○箋“嗣王”至“朝於廟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以頌皆成王時事,故知嗣王謂成王!肚Y》云:“內(nèi)事曰孝王某,外事曰嗣王某!北酥^祝之所言以告神,因其內(nèi)外而異稱。此非告神之辭,直以嗣續(xù)先王稱嗣王耳。古者,天子崩,百官聽於冢宰,世子以三年之內(nèi)不言政事。此嗣王朝廟,自謀為政,則是即政之事,故知除武王喪,將始即政,朝於廟也!肚Y》稱“天子在喪曰予小子”,若已除喪,當為吉稱。而經(jīng)言小子在疚,為喪中辭者,以其服雖除,去喪日近,又序其在喪之事,故仍同喪稱。言將始即政者,始欲即政,先朝於廟。既朝而即聽政,故言將也!读椅摹饭{云:“新王即政,必以朝享之禮祭祖考,告嗣位!比粍t除喪朝廟,亦用朝享之禮祭於廟矣。序不言祭者,以作者主述王言,其意不在於祭,故略而言朝,則祭可知。

    閔予小子,遭家不造,嬛嬛在疚。閔,病。造,為。疚,病也。箋云:閔,悼傷之言也。造,猶成也。可悼傷乎,我小子耳。遭武王崩,家道未成,嬛嬛然孤特在憂病之中。
      ○嬛,其傾反,崔本作“煢”。疚,本又作“{宀久}”,音救。

    [疏]“閔予小子”。
      ○毛以為,成王將蒞政而朝於廟,乃追悼於己過,欲自強於未然,故感傷而言曰:困病乎我小子也,往日遭此家道之不為。言先王既崩,家事無人為之,使己孤特,嬛嬛然在於憂病之中。賴周公代為家事,得致太平。今將自為政,故追述其父。於乎可嘆美者,我之君考,謂武王也。此武王之道,長可后世法之,能為孝行。常能念此君祖文王,上事天,下治民,以正直之道而行止。子行父業(yè),是能孝也;士家阅罨首,而能同其德行。維我之小子,當早起夜臥,敬慎而行此祖考之道止,言將不敢懈倦也。於乎可嘆美者,我文武之君,以有此道德,故我當繼其緒業(yè),思其所行,不敢遺忘也。由不敢忘,故夙夜行之。
      ○鄭以為,周公未攝之前,成王因朝廟而感傷,言曰:可悼傷乎,我小子耳,今遭此家道之不成。唯此為異。馀同。
      ○傳“閔病”至“疚病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閔,病。疚,病”,皆《釋詁》文!霸,為”,《釋言》文。言毛意若在歸政之后,則武王崩已多載。今言小子在疚,遭家不為,追述武王初崩之時也。言遭家不為,謂家事無人為之,賴周公為之。已得太平,將欲躬行,故上念父祖,追述此事,為下言發(fā)端。故王肅云:“病乎我小子,乃遭家之不為。言先王崩,則家事莫為,徒嬛嬛在憂而病,故周公代為家事,以致太平!眰饕饣蛉弧
      ○箋“閔悼”至“之中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閔者,哀閔之辭,故為悼傷之言。有所造為,終必成就,故造猶成也。人之所行,死則事廢,后主當更造立,故云“家道未成”。父在則有所依恃,無之則己身孤特,故云“嬛嬛孤特在憂病之中”。易傳者,以閔疚并訓為病,於文太重。孫毓云:“傳以閔為病,以造訓為,雖義不異,於辭不便。箋說為長!

    於乎皇考,永世克孝!念茲皇祖,陟降庭止。庭,直也。箋云:茲,此也。陟降,上下也。於乎我君考武王,長世能孝,謂能以孝行為子孫法度,使長見行也。念此君祖文王,上以直道事天,下以直道治民,言無私枉。
      ○上,時掌反,又如字。孝行,下孟反。

    [疏]傳“庭,直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釋詁》文。
      ○箋“茲此”至“私枉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茲,此”,《釋詁》文。又云:“陟,升也。”《釋言》云:“降,下也。”故以陟降為上下也。武王身為孝子耳,而云長世,是其孝之法可后世長行,故知謂以孝行為子孫法度,使長見行之也。文王身為王矣,無人得在其上,故為上以直道事天。為君所以牧民,故為下以直道治民。即與《文王》所云“文王陟降”一也。以“庭止”與“陟降”共文,則二者皆用直道,故分而屬之。直者即不私枉之謂,故云“言無私枉”!墩撜Z》云:“舉直措諸枉!笔峭髡卟恢币!抖Y記》曰:“奉三無私。”是直者無私。

    維予小子,夙夜敬止。於乎皇王,繼序思不忘!序,緒也。箋云:夙,早。敬,慎也。我小子早夜慎行祖考之道,言不敢懈倦也。於乎君王,嘆文王、武王也。我繼其緒,思其所行不忘也。
      ○解音懈。

    [疏]傳“序,諸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釋詁》文。以王世相繼,如絲之端緒,故轉(zhuǎn)為緒。
      ○箋“敬慎”至“不忘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敬者必慎,故言“敬,慎也”。以上有皇考、皇祖,故云“慎行祖考之道”。上文之意,言皇考自念皇祖,非成王念之。此言“繼緒思不忘”,宜為繼武王之緒,思不忘武王耳。而以為兼念文王者,以成王美武王能念文王,明成王亦當念之。此文處末,可以總前祖考,故知兼念文王也。

    《閔予小子》一章,十一句。

    《訪落》,嗣王謀於廟也。謀者,謀政事也。

    [疏]“《訪落》十二句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訪落》詩者,嗣王謀於廟之樂歌也。謂成王既朝廟,而與群臣謀事。詩人述之而為此歌焉。

    訪予落止,率時昭考。於乎悠哉,朕未有艾。將予就之,繼猶判渙。訪,謀。落,始。時,是。率,循。悠,遠。猶,道。判,分。渙,散也。箋云:昭,明。艾,數(shù)。猶,圖也。成王始即政,自以承圣父之業(yè),懼不能遵其道德,故於廟中與群臣謀我始即政之事。群臣曰:當循是明德之考所施行。故答之以謙曰:於乎遠哉,我於是未有數(shù)。言遠不可及也。女扶將我,就其典法而行之,繼續(xù)其業(yè),圖我所失,分散者收斂之。
      ○艾,五蓋反,徐音刈。判,普半反。渙音奐。

    [疏]“訪予落止”。
      ○毛以為,成王始即王政,恐不能繼圣父之業(yè),故於廟中與群臣謀事。汝等當謀我始即政之事止。群臣對王曰:當循是明德之考。令效武王所施而為之。王又謙而答之曰:於乎可嗟嘆也,此昭考之道悠然至遠哉!我去之懸絕,未有等數(shù)。言其遠不可及,不能循之。汝若將我就之,使我繼此先人之業(yè),則先人之道乃分散而去矣。言己之才不足以繼之也。維我小子,才智淺短,未任統(tǒng)理國家眾難成之事,所以不能循是昭考也。又述昭考之德,言武王能繼其父文王,以直道施於上下,又能上下其家之職事。謂治理群臣,使有次序也。美矣,我之君考武王,能以此文王之道,自安尊其身,是昭考德同文王,己不能及,欲令群臣助謀之也。
      ○鄭唯“繼猶判渙”,謂繼續(xù)其業(yè),圖我所失,分散者而收斂之。未堪家多難,謂年幼未堪。以此為異。馀同。
      ○傳“訪謀”至“渙散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訪,謀。落,始。率,循。時,是。悠,遠。猶,道”,皆《釋詁》文。《春秋》莊三年,“紀季以酅入于齊”!蹲髠鳌吩唬骸凹o於是乎始判!笔桥袨榉种x也。渙然是散之意,故為散也。王肅云:“將予就繼先人之道業(yè),乃分散而去,言已才不能繼!眰饕饣蛉弧
      ○箋“昭明”至“收斂之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釋詁》云:“昭,光也!惫饧疵髁x,故為明也!夺屧b》云:“艾,歷也。歷,數(shù)也!鞭D(zhuǎn)以相訓,故艾為數(shù)!蔼q,圖”,《釋言》文。此篇所述,皆是王言。獨知“率時昭考”一句為群臣言者,以王方謀於臣,不得自言率考。且“於乎悠哉,朕未有艾”,是報答“率時昭考”之言。序云“謀於廟”,明此句是臣為君謀也。率時昭考,猶曰儀刑文王,欲令法效之也。就其典法而行之,謂就昭考之法也。圖我所失,分散者,謂己不能行,分張散失者,欲令群臣圖謀而收斂聚之,以助己也。易傳者,以謀於群臣,當是求臣之助,不宜過自謙退,言己不堪繼續(xù),故易之。

    維予小子,未堪家多難。箋云:多,眾也。我小子耳,未任統(tǒng)理國家眾難成之事,心有任賢待年長大之志。難成之事,謂諸政有業(yè)未平者。
      ○難如字,協(xié)韻乃旦反。任音壬。下二篇注皆同。長,張丈反。

    [疏]箋“多眾”至“未平者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多,眾”,《釋詁》文。此“未堪家多難”,文與《小毖》正同。但鄭以此篇在居攝之前,《小毖》在致政之后。下箋云:“謂使周公居攝時!迸c此異者,各準時事而為說,故不同也。又重解難成之事,謂諸政教已有,基業(yè)未得平。平亦成也。謂若制禮作樂、營洛之等,於時未成也。此經(jīng)雖無傳,但毛以此篇為致政之后,不得言年幼而未堪也。當自謂才智淺短而未堪耳。言未者,言己得臣之助則堪之,故以無助為未堪也。

    紹庭上下,陟降厥家。休矣皇考,以保明其身。箋云:紹,繼也。厥家,謂群臣也。繼文王陟降庭止之道,上下群臣之職以次序者,美矣,我君考武王,能以此道尊安其身。謂定天下,居天子之位。
      ○休,許虬反。

    [疏]箋“紹繼”至“之位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紹,繼”,《釋詁》文。以大夫稱家,其家謂其群臣之家,故知謂群臣也。上言昭考,此言皇考,皆斥武王也。武王所繼者,文王耳,故知繼文王陟降庭止之道。上篇“陟降庭止”與此文相協(xié),故全引而說之。上云“念茲皇祖”,此言“紹庭上下”,文義正同,彌似一人之作。上下群臣之職以次序者,謂以德詔爵,以功詔祿,隨才任之,不失次序也。言尊安其身,則以“!睘椤鞍病保懊鳌睘椤白稹。《禮運》云:“君者所明!弊⒃疲骸懊鳘q尊也!币源说雷鸢财渖,謂用此文王之道,以定天下,居天子之位,是安而且尊也。言此者,以武王美道如是,己欲謀而行之,故以此事告群臣令,為己謀之也。

    《訪落》一章,十二句。

    《敬之》,群臣進戒嗣王也。
      ○“敬之”,一本無“之”字。

    [疏]“《敬之》十二句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敬之》詩者,群臣進戒嗣王之樂歌也。謂成王朝廟,與群臣謀事,群臣因在廟而進戒嗣王。詩人述其事,而作此歌焉。

    敬之敬之,天維顯思,命不易哉!無曰高高在上,陟降厥士,日監(jiān)在茲。顯,見。士,事也。箋云:顯,光。監(jiān),視也。群臣見王謀即政之事,故因時戒之曰:敬之哉,敬之哉,天乃光明,去惡與善,其命吉兇,不變易也。無謂天高又高在上,遠人,而不畏也。天上下其事,謂轉(zhuǎn)運日月,施其所行,日日瞻視,近在此也。
      ○易,鄭音亦,王以豉反。見,賢遍反。遠,于萬反。上,時掌反。

    [疏]“敬之敬之”。
      ○毛以為,成王既謀於廟,群臣進而戒之曰:王當敬其事而行之。敬其事而行之,天之臨下,乃光明顯見,去惡與善,其命吉兇,不變易哉。王無得稱曰:此天乃高而又高在上,以為不見人之善惡而不畏。天乃升降以行其事,謂轉(zhuǎn)運日月,照臨四方,日日視人,其神近在於此,不為遠也。王既承其戒,答之以謙曰:維我小子,不聰達於此敬之之意。言己心不能達,將欲以漸學之,令日有所成就,月有所可行。且欲學作有光明之事,於彼光明之人,謂賢中之賢,乃從之學。又大是相克勝之道。汝等群臣,當示導(dǎo)我以顯明之德行。是王求戒之言也。
      ○鄭唯“佛時仔肩”一句別,義具在箋。
      ○傳“顯,見。士,事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顯,見”,《釋詁》文。士,察也。獄官謂之士者,言其能察理眾事,是士為事之義也。
      ○箋“顯光”至“在此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“顯,光。監(jiān),視”,《釋詁》文。以此承上篇,事相首尾,故言群臣見王謀即政之事,故因時戒之。天乃光明,去惡與善,謂天道去惡人,與善人,其事光明,不暗昧也。其吉兇不可變易,謂善則予之吉,惡則加之兇,此事一定,終不變易,言天之可畏也。天高又高在上,言遠人之意。勿以天為極高,謂其不見人之善惡,而不畏之。言天上下其事,謂以日月行於晝夜,自上至下照知其事,故云轉(zhuǎn)運日月,施其所行,日日瞻視,其神近在於此,故須敬也。天神察物,不必以日月而知,以人事所見,舉驗者言之。定本注云:“無謂天高又高在上。”

    維予小子,不聰敬止。日就月將,學有緝熙于光明。佛時仔肩,示我顯德行。小子,嗣王也。將,行也。光,廣也。佛,大也。仔肩,克也。箋云:緝熙,光明也。佛,輔也。時,是也。仔肩,任也。群臣戒成王以“敬之敬之”,故承之以謙云:我小子耳,不聰達於敬之之意。日就月行,言當習之以積漸也。且欲學於有光明之光明者,謂賢中之賢也。輔佛是任,示道我以顯明之德行。是時自知未能成文、武之功,周公始有居攝之志。
      ○佛,毛符弗反,鄭音弼。仔音茲,毛云:“仔肩,克也!贝硕止灿枴`嵰嗤柎硕,云:“仔肩,任也!奔,古賢反。德行,下孟反。注同。浸,子鴆反。道音導(dǎo)。

    [疏]傳“小子”至“肩克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上二篇亦有小子,於是始解者,舉下以明上!夺屟浴吩疲骸皩,送也!睂O炎曰:“將行之送!笔菍⒁嘈兄x,故為行也。以光之照耀,所及廣遠,故以光為廣。佛之為大,其義未聞。《釋詁》云:“肩,克也!敝币约鐬榭硕。傳言“仔肩,克也”,則二字共訓為克,猶“權(quán)輿”之為“始”。箋亦云:“仔肩,任也。”雖所訓不同,亦二字共義。
      ○箋“緝熙”至“之志”。
      ○正義曰:《釋詁》云:“緝熙,光也!惫蕿楣饷。鄭讀佛為輔弼之弼!皶r,是”,《釋詁》文!夺屧b》云:“肩,勝也!奔纯叭沃x,故為任也。敬之者,止謂恭敬其事而已。言不聰達者,敬雖由己,隨事而生,事有不知,無所施敬。言不聰達,其意也。日就,謂學之使每日有成就。月將,謂至於一月,則有可行,言當習之以積漸也。定本、《集注》“漸”作“浸”。王身當理政事,而言學有光明,是王意以己不達於政,未能即任其事,且欲學作有光明於彼光明之人,謂選擇賢中之賢,乃從之學。以賢者必有光明之德,故以光明表賢也。身方學之,未堪為政,故輔弼是任,示導(dǎo)我以顯明之德行,欲使輔弼之人示語己也。王既謙虛如是,是自知未能成文、武之功,周公於是之時,始有居攝之志。知者,以周公若已居攝,則王不得朝廟謀政,明於此時未攝政也。周公之攝,必當有因。王自知不堪,思任輔弼,周公之志,宜因此興,故於是乃有攝意也。若然,成王本欲任賢,周公因之以攝。所以管、蔡流言,復(fù)為疑惑者,成王本欲身自為主,委任賢臣,及周公居攝,乃代之為主。人臣而代天子,曠世之所罕聞。成王既幼,復(fù)為管、蔡所惑,故致疑也。周公不為臣輔之,必攝其政者,若使為臣奉上,每事稟承,雖可以盡心,而不得行意,欲制禮作樂,非攝不可,故不得已而居之也。《中庸》曰:“非天子不議禮,不制度,不考文!庇衷唬骸半m有其德,茍無其位,不敢作禮樂焉。”周公之攝王政,其意在於此也。

    《敬之》一章,十二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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