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軍 譯注
【說明與解析】
本世家載述了孝景帝十三個為王兒子的衰敗經(jīng)過。他們有的父姬子奸,“盡與其姊弟奸”,yín亂無度,無視倫理;有的對奉漢法以治的朝廷官員“求其罪告之”,“無罪者詐藥殺之”,以致“所殺傷二千石甚眾”,賊戾巧佞,奸詐違上;有的“私作樓車鏃矢”,陰謀反叛。在漢王朝隆盛時期,這股中央集權(quán)的敵對勢力必然遭到有力的遏止。作者借人明史,通過孝景帝十三個為王兒子的衰敗經(jīng)過說明了這一點。
皇子本應(yīng)是封建王朝的堅強(qiáng)柱石,然而他們生活上道德敗壞,政治上顛覆中央政權(quán)。文章的字里行間,融入了作者憤世嫉邪而不能已的深沉感慨,進(jìn)而揭示了漢初封建制的弊端。
孝景皇帝的兒子共有十三人受封為王,這十三人分別由五位母親所生,同一母親所生的為宗親。栗姬所生的兒子是劉榮、劉德、劉閼(è,遏)于。程姬所生的兒子是劉余、劉非、劉端。賈夫的所生的兒子是劉彭祖、劉勝。唐姬所生的兒子是劉發(fā)。王夫人兒,姁(xǔ許)所生的兒子是劉越、劉寄、劉乘、劉舜。
河間獻(xiàn)王劉德在孝景帝前元二年(前155)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河間王。他喜好儒學(xué),衣著服飾言行舉止都依仿儒生。山東的眾儒生多附于他。
他在位二十六年去世,兒子恭王劉不害繼位。劉不害在位四年去世,兒子剛王劉基繼位。劉基在位十二年去世,兒子頃王劉授繼位。
臨江哀王劉閼于在孝景帝前元二年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臨江王。他在位三年去世,因為沒有后代繼承王位,封國廢除,改為郡縣。
臨江閔王劉榮在孝景帝前元四年(前153)被立為皇太子,四年后被廢黜,以原太子的身份被封為臨江王。
他在位四年,因為侵占宗廟墻外的空地擴(kuò)建宮殿獲罪,天子征召他。劉榮應(yīng)召出發(fā),在江陵北門祭祀行路之神。上車之后。軸斷車廢。江陵父老認(rèn)為這是不祥之兆,哭泣著私語道:“我們的君王恐怕回不來了!”劉榮到了京城,前往中尉府接受審訊。中尉郅責(zé)問他,他畏懼,自殺而死。埋葬在藍(lán)田。幾萬只燕子銜土放在他的墳?zāi)股希傩斩及z他。
劉榮在景帝諸子中年齡最大,死后沒有兒子繼承王位,封國廢除,封地并入朝廷,成為南郡。
以上所述三國的第一代國王都是栗姬的兒子。
魯恭王劉余在孝景帝前元二年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淮陽王。第二年,吳、楚七國反叛被擊敗后,在孝景帝前元三前(前154)改封為魯王。他喜歡建造宮殿、苑,畜養(yǎng)狗馬。晚年喜好音樂,不善辯說,說話口吃。
他在位二十六年去世,兒子劉光繼位為王。劉光最初也喜歡音樂車馬,晚年變得吝嗇,唯恐財產(chǎn)不夠用。
江都易王劉非在孝景帝前元二年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汝南王。吳、楚七國反叛時,劉非十五歲,有勇有謀,上書天子,志愿領(lǐng)兵攻打吳國。景帝賜給他將軍印,令其攻打吳國,吳國被擊敗后,第二年,改封為江都王,治理吳國原有的封地,因為有軍功受賜天子的旌旗。孝武帝元光五年(前130),匈奴大舉入侵漢境為寇,劉非又上書志愿攻打匈奴,天子沒有答應(yīng)。劉非喜好使弄氣力,建造宮殿,招納各地豪杰俠士,十分驕縱。
他在位二十六年去世,兒子劉建繼位為王。劉建在位七年自殺而死。在淮南、衡山兩國謀反時,劉建略知他們的圖謀。他認(rèn)為自己的封國靠近淮南,恐怕一旦事發(fā),被淮南王并吞,于是暗中制造兵器,并且經(jīng)常佩帶著天子賜給他父親的將軍印,載著天子的旌旗出巡。易王去世,尚未埋葬,劉建看上易王寵愛的美人淖姬,夜晚派人把淖姬接來,跟她在守喪的房舍中發(fā)生奸情。等到淮南王反叛事敗露,朝廷懲治同黨、涉嫌者,頗牽連到江都王劉建。劉建恐慌,于是派人多持金錢,通過活動想平息這件訟案。他又相信巫祝,派人祭祀禱告,編造虛妄不經(jīng)的話。劉建還跟他的姊妹都有奸情。這些事被朝廷得知后,漢朝的公卿大臣請求逮捕劉建治罪。天子不忍心,派人臣去審訊他。他招認(rèn)了所有犯之罪,畏罪自殺。于是封國廢除,封地并入朝廷,成為廣陵郡。
膠西于王劉端在孝景帝前元三年(前154)吳、楚六國反叛被擊敗后,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膠西王。劉端為人殘暴兇狠,又患陽痿病,一接觸女人,就因此病幾個月。他有一個寵愛的年輕人,任為郎官。這個年輕郎官不久與后宮有yín亂行為,劉端捕殺了他,并且殺死他兒子和母親。劉端屢次觸犯天子法令,漢朝的公卿大臣多次請求誅殺他,天子因為他是兄弟的緣故不忍心這樣做,因而劉端的行為更加過分。有關(guān)官員兩次請求削奪他的國土,于是削奪了他的大半封地。劉端心里懷恨,于是對封國內(nèi)的錢財不再計算管理。府庫全都倒塌破漏,腐壞的財物以億萬計算,最終也不加以收拾整理。他又命令官吏不準(zhǔn)收取租賦。劉端又全部撤除警衛(wèi)人員,封閉宮門,只留下一門,從那里出宮游蕩。屢次改換姓名,假扮為平民,到其他的郡國去。
凡前往膠西任相國、二千石級的官員,如果奉行漢朝法律治理政事,劉端總是找出他們的罪過報告朝廷;如果找不到罪過,就設(shè)詭計用藥毒死他們。他設(shè)詭計的辦法窮極變化,強(qiáng)橫足以拒絕他人的勸諫,智巧足以掩飾自己的過錯。相國、二千石級官員如果遵從王法治理政事,就中其陷害,被朝廷以法治罪。因此,膠西雖是小國,而被殺受傷害的二千石級官員卻很多。
劉端在位四十七年去世,終于因沒有兒子繼承王位,封國廢除,封地并入朝廷,成為膠西郡。
以上所述三國的第一代國王都是程姬的兒子。
趙王劉彭祖在孝景帝前元二年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廣川王。趙王遂反叛被擊敗后,彭祖仍為廣川王。在位第四年,改封為趙王。在位第十五年,孝景帝去世。彭祖為人巧詐奸佞,卑下奉承,表面上謙卑恭敬討好人,內(nèi)心卻刻薄陰毒。喜好玩弄法律,用詭辯中傷人。彭祖多有寵幸的姬妾及子孫。相國、二千石級的官員如果想奉行漢朝法律治理政事,就會妨害王家。為此每當(dāng)相國、二千石級官員到任,劉彭祖便穿著黑布衣扮為奴仆,親自出迎,清掃二千石級官員下榻的住所,多設(shè)惑亂之事來引動對方,一旦二千石級官員言語失當(dāng),觸犯朝廷禁忌,就把它記下來。如果二千石級官員想奉法治事,他就以此相威脅;如果對方不順從,就上書告發(fā),并以作奸犯法圖謀私利之事誣陷對方。劉彭祖在位五十多年期間,相國、二千石級官員沒有能任滿兩年的,經(jīng)常因罪去位,罪過大的被處死,罪過小的受刑罰,所以二千石級官員沒有誰敢奉法治事。趙王也就因此專擅大權(quán),派遣使者到屬縣作專利買賣,其收入多于王國正常的租稅。因此趙王家多有金錢,然而這些金錢也都賞賜給姬妾諸子而耗光了。劉彭祖娶以前的江都易王的寵姬,即后來為劉建所奪取而相奸淫的那位淖姬為姬妾,非常寵愛她。
劉彭祖不喜好營建宮室、迷信鬼神,而喜好做吏人做的事。上書天子,志愿督討王國內(nèi)的盜賊。經(jīng)常夜間帶領(lǐng)走卒巡察于邯鄲城內(nèi)。各往來使者以及過路旅客因為劉彭祖險詐邪惡,不敢留宿邯鄲。
趙王彭祖的太子劉丹與他的女兒及同胞姐姐通奸。劉丹跟他的門客充有嫌怨,江充告發(fā)劉丹,劉丹因此被廢黜。趙國改立太子。
中山靖王劉勝在孝景帝前元三年(前154)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中山王。在位第十四年,孝景帝去世。劉勝這個人喜好飲灑,喜好女色,在子孫一百二十多人。經(jīng)常和他的哥哥趙王相互指責(zé),說:“哥哥為王,專門替代下級官吏治理政事。為王的人應(yīng)當(dāng)每日聽音樂享受歌舞女色!壁w王也指責(zé)他,說:“中山王只是每天淫樂,不幫助天子撫慰百姓,如何可以稱為藩臣!”
劉勝在位四十二年去世,由兒子哀王劉昌繼位。劉昌在位一年去世,由兒子劉昆侈繼位為中山王。
以上所述二國的第一代國王都是賈夫人的兒子。
長沙定王劉發(fā),他的母親唐姬,原來是程姬的侍女。景帝召幸程姬,適逢程姬有月事,不愿進(jìn)侍,就把侍女唐兒加以裝扮,使她夜晚進(jìn)侍皇上。皇上醉酒不知內(nèi)情,以為是程姬,就和她同床了,于是有了身孕。事后皇上才發(fā)覺并不是程姬。等生下兒子,于是就命名為劉發(fā)。劉發(fā)在孝景帝前元二年(前155)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長沙王。因為他母親身份微賤,不得天子寵愛,所以被封在低濕貧困之國為王。
劉發(fā)在位二十七去世,兒子康王劉庸繼位。劉庸在位二十八年去世,兒子劉鮒鮈(fùjū,付拘)繼位為長沙王。
以上所述一國的第一代國王是唐姬的兒子。
廣川惠王劉越,在孝景帝中元二年(前148)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廣川王。
劉越在位十二年去世,兒子劉齊繼位為王。劉齊有一個寵幸臣子桑距。后來桑距犯了罪,劉齊想誅殺桑距,桑距逃跑了,劉齊于是擒滅了他的宗族。桑距因此怨恨劉齊,于是上書告發(fā)劉齊與同胞姊妹有奸情的罪行。從此以后,劉齊為求自保,屢次上書告發(fā)漢朝公卿以及寵幸之臣所忠等人的罪行。
膠東康王劉寄在孝景帝中元二年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膠東王。在位二十八年去世。當(dāng)淮南王謀劃反叛時,劉寄暗中聽說這件事,就私下制造樓車弓箭,做好了戰(zhàn)、守的準(zhǔn)備,等候淮南王起事。等到后來官吏審訊淮南王謀反之事時,在供辭中暴露出這件事。劉寄與皇上關(guān)系最親密,心中為參與謀反而內(nèi)疚哀痛,病情發(fā)作而死,不敢立傳后之人,此事皇上聽說了。劉寄有長子名賢,其母不受寵愛;小兒子名慶,其母受寵愛,劉寄曾經(jīng)想立劉慶為傳后之人,因為不合傳承的次第,又因自己有罪過,終于不敢上言。天子哀憐他,就封劉賢為膠東王,做康王的繼承人,把劉慶封在過去衡山王的封地,稱為六安王。
膠東王劉賢在位十四年去世,賜謚號為哀王。兒子劉慶繼位為王。
六安王劉慶在元狩二年(前121)以膠東康王兒子的身份被封為六安王。
清河哀王劉乘在孝景帝中元三年(前147)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清河王。在位十二年世,沒有兒子,封國被廢除,封地歸屬朝廷,成為清河郡。
常山憲王劉舜在孝景帝中元五年(前145)以皇子的身份受封為常山王。劉舜是景帝最寵愛的小兒子,驕縱怠惰,多有yín亂之事,屢犯法禁,天子常常寬恕赦免他。在位三十二年去世,太子劉勃繼位為王。
原先,憲王劉舜有一個不被他寵愛的姬妾生下長男劉棁(zhuō,桌)。劉棁因為生母不被寵愛的緣故,也不得憲王喜歡。王后脩生太子劉勃。憲王姬妾很多,他所寵幸的姬妾為他生下兒子劉平、劉商,王后很少得幸。等到憲王病重,那些被寵幸的姬妾常去侍候,王后因為嫉妒的緣故不常去問病侍疾,總呆在自己的屋子里。醫(yī)生呈進(jìn)醫(yī)藥,太子劉勃不親自嘗藥,又不留宿王室侍疾。等到憲王去世,王后、太子才趕到。憲王向來就不把劉棁做兒子看待,憲王死后,又不分給他財物。郎官中有人勸諫太子、王后,讓諸子和長子劉棁共同分財物,太子、王后不肯。太子繼位之后,又不肯收納撫恤劉棁。劉棁因此怨恨王后、太子。漢朝使者來視理憲王喪事時,劉棁親自告發(fā)憲王生病時,王后、太子不床前侍候,等到憲王去世,才六天就離開服喪的屋子,以及太子劉勃私下奸淫、飲酒取樂、賭賻為戲、擊筑作樂,與女子乘車奔馳、穿城過市、進(jìn)入監(jiān)獄探看囚犯的種種事情。天子派遣大行張騫驗證王后的所作所為并審訊劉勃,請求逮捕與劉勃相奸淫的諸人作為佐證,劉勃又設(shè)法把他們藏匿起來。官吏大舉搜捕,劉勃非常著急,派人拷打吏人,擅自釋放朝廷認(rèn)為可疑而囚禁起來的人。官員請求誅殺憲王王后脩和劉勃。天子認(rèn)為脩素來就品行不好,致使劉棁告發(fā)她有罪,劉勃沒有好的太師太傅的輔佐,不忍心誅殺。官員又請求廢黜王后脩,放逐劉勃,讓他的家屬和他一起遷居房陵,皇上答應(yīng)了這一請求。
劉勃為王只有幾個月,被貶遷到房陵,封國絕滅。一個多月后,皇上顧念到憲王是最寵愛的小兒子,就下詔給官員說:“常山憲王早亡,王后與姬妾失和,嫡庶之間互相捏造罪名,互相爭斗,因而陷于不義,封國絕滅,我很哀憐他。封憲王兒子劉平三萬戶,為真定王;封憲王兒子劉商三萬戶,為泗水王!
真定王劉平在元鼎四年(前113)以常山憲王的兒子的身份被封為真定王。
泗水思王劉商,在元鼎四年以常山憲王兒子的身份被封為泗水王。在位十一年去世,兒子哀王劉安世繼位。哀王在位十一年去世,沒有兒子。天子憐憫泗水王絕后,就立劉安世的弟弟劉賀為泗水王。
以上所述四國的第一代國王都是王夫人兒姁的兒子。后來漢朝又增封其枝屬子孫為六安王、泗水王兩國。總計兒姁的子孫,到現(xiàn)在有六王。
太史公說:漢高祖在位的時候,諸候的一切賦稅都?xì)w諸候王所有,可以自行任命內(nèi)史以下的官員,朝廷只為他們派遣丞相,授予金印。諸候王自行任命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跟天子相類似。自從吳、楚等國反叛以后,在五宗為王的時代,朝廷為他們派遣二千石級的官員,撤除“丞相”,改為“相”,授予銀印。諸候王只能乘坐牛車了。
孝景皇帝子凡十三人為王,而母五人,同母者為宗親。栗姬子曰榮、德、閼于①。程姬子日余、非、端。賈夫人子曰彭祖、勝。唐姬子曰發(fā)。王夫人兒姁子曰越、寄、乘、舜②。
①閼(è,遏)于:卷十七《漢興以來諸候王年表》亦作此,《漢書·景十三王傳》則作“閼”,無“于”字。②兒姁(xǔ,許):其人其事見卷四十九《外戚世家》。
河間獻(xiàn)王德,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為河間王①。好儒學(xué),被服造次必于儒者②。山東諸儒多從之游③。
二十六年卒,子共王不害立④。四年卒,子剛王基代立。十二年卒,子頃王授代立
①孝景帝前二年:孝景帝前元二年(前155)。用皇子:以皇子的身份。②被服:衣著服飾。一說比喻信仰思想。造次:言行舉止。于:從。③山東:戰(zhàn)國、秦、漢時通稱崤山或華山以東為“山東”。游:交游,來往。④共:通“恭”,用于謚號。
臨江哀王閼于,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為臨江王。三年卒,無后,國除為郡。
臨江閔王榮,以孝景前四年為皇太子①,四歲廢,用故太子為臨江王②。
四年,坐侵廟垣為宮③,上征榮。榮行,祖于江陵北門④。既已上車,軸折車廢。江陵父老流涕竊言曰:“吾王不反矣⑤!”榮至,詣中尉府簿⑥。中尉郅都責(zé)訊王⑦,王恐,自殺。葬藍(lán)田。燕數(shù)萬銜土置冢上,百姓憐之。
榮最長,死無后,國除,地入于漢,為國郡。
①孝景帝前四年:孝景帝前元四年(前153)。②用故太子為臨江王:以曾經(jīng)作過太子的身份降為臨江王。景帝廢栗太子事詳見卷十一《孝景本紀(jì)》。③坐:因……犯罪。 (ruán,陽平“軟”):城郭旁或河邊的空地,隙地。此指宗廟墻外的空地。④祖:出行時祭祀路神的迷信活動。⑤反:同“返”。⑥簿:文狀、起訴書之類。此指對薄,即受審訊或質(zhì)訊。⑦郅(zhì,至):姓。
右三國本王皆栗姬之子也①。
①本王:第一代國王。
魯共王余,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淮陽王。二年,吳楚反破后①。以孝景前三年徙為魯王②。好治宮室苑囿狗馬。季年好音③,不喜辭辯。為人吃④。
二十六年卒,子光代為王。初好音輿馬;晚節(jié)嗇⑤,惟恐不足于財。
①吳楚反:吳、楚等七國反叛。事詳見卷一百六《吳王濞列傳》。②孝景前三年:孝景帝前元三年(前154)。徙:改封。③季年:晚年。季;排行的末了。④吃:舊讀jī,語言蹇澀不流暢。⑤嗇:吝嗇。
江都易王非,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汝南王。吳楚反時,非年十五,有材力,上書愿擊吳。景帝賜非將軍印,擊吳。吳已破,二歲,徙為江都王,治吳故國,以軍功賜天子旌旗。元光五年①,匈奴大入漢為賊,非上書愿擊匈奴,上不許。非好氣力,治宮觀②,招四方豪桀③,驕奢甚。
①元光五年:公元前130年。元光,漢武帝第二個年號(前134—前129)。②觀(guàn,貫):宮門前的雙闕。此指宮殿。③豪桀:指地方上有權(quán)勢、橫霸一方的人。桀,通“杰”。
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為王。七年自殺;茨稀⒑馍街\反時①,建頗聞其謀。自以為國近淮南,恐一日發(fā),為所并,即陰作兵器,而時佩其父所賜將軍印,載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說易王寵美人淖姬②,夜使人迎與奸服舍中③。及淮南事發(fā),治黨與頗及江都王建④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錢,事絕其獄⑤。而又信巫祝⑥,使人禱祠妄言。建又盡與其姊弟奸⑦。事既聞,漢公卿請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訊王⑧。王服所犯,遂自殺。國除,地入于漢,為廣陵郡。
①淮南、衡山謀反:淮南王劉安與衡山王劉賜謀反。事詳見卷一百一十八《淮南衡山列傳》。②淖(nào,鬧)姬:易王之妾。③服舍:守喪的房舍。④黨與:朋黨。⑤獄:官司。⑥巫祝:迷信職業(yè)者。巫,古代稱能以舞降神的人;祠廟中司祭禮的人。⑦弟:妹妹。古代有時稱妹妹為“弟”或“女弟”。⑧即:走近,去。
膠西于王端,以孝景前三年楚七國反破后,端用皇子為膠西王。端為人賊戾①,又陰痿②,一近婦人,病之?dāng)?shù)月。而有愛幸少年為郎。為郎者頃之與后宮亂,端禽滅之③,及殺其子母④。數(shù)犯上法,漢公卿數(shù)請誅端,天子為兄弟之故不忍⑤,而端所為滋甚。有司再請削其國⑥,去太半⑦。端心慍,遂為無訾、。府庫壞漏盡⑨,腐財物以巨萬計,終不得收徙。令吏毋得收租賦。端皆去衛(wèi)⑩,封其宮門,從一門出游。數(shù)變名姓,為布衣,之他郡國(11)。
①賊戾:殘暴兇狠。②陰痿:陽痿病。③禽:同“擒”。下文“王因禽其宗族”之“禽”同此。④子母:兒子和母親。⑤天子:指漢武帝。⑥再:兩次。⑦太半:大半,過半!都狻芬f昭曰:“凡數(shù)三分有二為太半,一為少半!雹圉(zǐ,子):通“貲”,計算,估量。⑨壞:倒塌。⑩去衛(wèi):撤除警衛(wèi)人員。(11)之:往……,到……。
相、二千石往者①,奉漢法以治,端輒求其罪告之,無罪者詐藥殺之②。所以設(shè)詐究變③,強(qiáng)足以距諫④,智足以飾非。相、二千石從王治,則漢繩以法⑤。故膠西小國,而所殺傷二千石甚眾。
立四十七年,卒,竟無男代后,國除,地入于漢,為膠西郡。
①相:指諸候國國相。②詐:設(shè)詭計。③所以設(shè)詐: 設(shè)詭計的辦法。④距:通“拒”。⑤繩:處治,治罪。
右三國本王皆程姬之子也。
趙王彭祖,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廣川王。趙王遂反破后①,彭祖王廣川。四年,徙為趙王。十五年,孝景帝崩。彭祖為人巧佞卑諂②,足恭而心刻深③。好法律,持詭辯以中人。彭祖多內(nèi)寵姬及子孫。相、二千石欲奉漢法以治,則害于王家。是以每相、二千石至,彭祖衣皂布衣④,自行迎,除二千石舍⑤,多設(shè)疑事以作動之⑥,得二千石失言,中忌諱⑦,輒書之。二千石欲治者,則以此迫劫;不聽,乃上書告,及污以奸利事。彭祖立五十余年,相、二千石無能滿二歲,輒以罪去,大者死,小者刑,以故二千石莫敢治。而趙王擅權(quán),使使即縣為賈人榷會⑧,人多于國經(jīng)租稅⑨。以是趙王家多錢,然所賜姬諸子,亦盡子矣。彭祖取故江都易王寵姬王建所盜與奸淖姬者為姬,甚愛之。
①趙王遂反:趙王劉遂參加了吳楚七國叛亂。②巧佞卑諂:巧詐奸佞,卑下奉承。③刻深:刻薄陰毒。④皂布衣:黑布衣,服役者所穿的衣服。⑤除:清掃。⑥疑:惑亂。⑦中忌諱:觸犯朝廷禁忌。⑧榷:專利專賣。會:指人物商旅會集之地。⑨經(jīng):正常,尋常。
彭祖不好治宮室、祥①,好為吏事②。上書愿督國中盜賊。常夜從走卒行徼邯鄲中③。諸使過客以彭祖險陂④,莫敢留邯鄲。
其太子丹與其女及同產(chǎn)姊奸⑤。與其客江充有郤。充告丹,丹以故廢。趙更立太子。
①祥:敬鬼神以求福。②吏:下級官吏。③徼:巡察。④陂(bì幣):不正,邪佞。⑤同產(chǎn)姊:劉丹同母姐姐。
中山靖王勝,以孝景前三年用皇子為中山王。十四年,孝景帝崩。勝為人樂酒好內(nèi)①,在子枝屬百二十余人②。常與兄趙王相非③,曰:“兄為王,專代吏治事。王者當(dāng)日聽音樂聲色④!壁w王亦非之,曰:“中山王徙日淫,不佐天子拊循百姓⑤,何以稱為藩臣!”
①樂酒好內(nèi):好酒貪女色。②枝屬:親屬。③非:指責(zé)。④聲色:歌舞女色。⑤拊:撫慰,安撫。循:安慰,慰問。
立四十二年卒,子哀王昌立。一年卒,子昆侈代為中山王。
右二國本王皆賈夫人之子也。
長沙定王發(fā),發(fā)之母唐姬,故程姬侍者。景帝召程姬,程姬有所辟①,不愿進(jìn),而飾侍者唐兒使夜進(jìn)。上醉不知,以為程姬而幸之,遂有身②。已乃覺非程姬也。及生子,因命曰發(fā)。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長沙王。以其母微,無寵,故王卑濕貧國③。
立二十七年卒,子康王庸立。二十八年,卒,子鮒鮈立為長沙王④。
①辟:回避,此指婦人月事。②身:身孕。③卑:低。④鮒鮈:音“fùjū,付拘”。
右一國本王唐姬之子也。
廣川惠王越,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為廣川王①。
十二年卒,子齊立為王。齊有幸臣桑距。已而有罪,欲誅距,距亡,王因禽其宗族。距怨王,乃上書告王齊與同產(chǎn)奸。自是之后,王齊數(shù)上書告言漢公卿及幸臣所忠等。
①孝景中二年:孝景帝中元二年(前148)。
膠東康王寄,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為膠東王。二十八年卒。淮南王謀反時,寄微聞其事,私作樓車鏃矢①,戰(zhàn)守備,候淮南之起。及吏治淮南之事,辭出之②。寄于上最親,意傷之③,發(fā)病而死,不敢置后,于是上(問)〔聞〕。寄有長子者名賢,母無寵;少子名慶,母愛幸,寄常欲立之④,為不次⑤,因有過,遂無言。上憐之,乃以賢為膠東王奉康王嗣,而封慶于故衡山地,為六安王。
膠東王賢立十四年卒,謚為哀王。子慶為王⑥。
六安王慶,以元狩二年用膠東康王子為六安王⑦。
①樓車:古代戰(zhàn)車,上設(shè)望樓,用以瞭望敵軍城堡或營壘中的虛實。②出:牽涉,暴露。③傷:內(nèi)疚,哀痛。④常:通“嘗”。⑤不次:不合次序。⑥慶:不宜與叔父同名,相承之誤!稘h興以來諸候王年表》和《漢書·景十三王傳》都作“通平”,一本作“建”。⑦元狩二年:公元前121年。元狩,漢武帝第四個年號(前122—前117)。
清河哀王乘,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為清河王。十二年卒,無后,國除,地入于漢,為清河郡。
常山憲王舜,以孝景中五年用皇子為常山王①。舜最親,景帝少子,驕怠多淫,數(shù)犯禁,上常寬釋之。立三十二年卒,太子勃代立為王。
初,憲王舜有所不愛姬生長男棁②。棁以母無寵故,亦不得幸于王。王后脩生太子勃。王內(nèi)多③,所幸姬生子平、子商,王后希得幸。及憲王病甚,諸幸姬常侍病,故王后亦妒媢不常侍病④,輒歸舍。醫(yī)進(jìn)藥,太子勃不自嘗藥,又不宿留侍病。及王薨,王后、太子乃至。憲王雅不以長子棁為人數(shù)⑤,及薨,又不分與財物。郎或說太子、王后,令諸子與長子棁共分財物,太子、王后不聽。太子代立,又不收恤棁⑥。棁怨王后、太子。漢使者視憲王喪,棁自言憲王病時,王后、太子不侍,及薨,六日出舍⑦,太子勃私奸,飲酒,博戲⑧,擊筑⑨,與女子載馳,環(huán)城過市,入牢視囚。天子遣大行騫驗王后及問王勃,請逮勃所與奸諸證左⑩,王又匿之。吏求捕勃大急,使人致?lián)趔茁?11),擅出漢所疑囚者。有司請誅憲王后脩及王勃(12)。上以脩素?zé)o行(13),使棁陷之罪,勃無良師傅,不忍誅。有司請廢王后脩,徙王勃以家屬處房陵,上許之。
①孝景中五年:孝景帝中元五年(前145)。②棁音“zhuō,桌”。③內(nèi):姬妾。④妒媢:嫉妒。⑤雅:平素、向來。⑥收恤:收納撫恤。⑦出舍:離開服喪的廬舍。⑧博:賭博。⑨筑:古代樂器名。⑩左:證據(jù),證人。(11)掠:拷打。(12)有司:指有關(guān)官吏。古代設(shè)官分職,各有專司,因稱官吏為“有司”。(13)無行:沒好品行。
勃王數(shù)月,遷于房陵,國絕。月余,天子為最親,乃詔有司曰:“常山憲王蚤夭①,后妾不和,適孽誣爭②,陷于不義以滅國,朕甚閔焉。其封憲王子平三萬戶,為真定王;封子商三萬戶,為泗水王!
①蚤:通“早”。②適(dí,敵):同“嫡”。正妻所生的兒子。有時也指正妻所生長子。孽:宗法制度下指家庭的旁支。
真定王平,元鼎四年用常山憲王子為真定王①。
①元鼎四年:前113年。元鼎,漢武帝第五個年號(前116—前111)。
泗水思王商,以元鼎四年用常山憲王子為泗水王。十一年卒,子哀王安世立。十一年卒,無子。于是上憐泗水王絕,乃立安世弟賀為泗水王。
右四國本王皆夫人兒姁子也。其后漢益封其支子為六安王、泗水王二國。凡兒姁子孫,于今為六安。
太史公曰:高祖時諸侯皆賦①,得自除內(nèi)史以下②,漢獨為置丞相③,黃金印。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,擬于天子。自吳楚反后,五宗王世,漢為置二個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銀印。諸侯獨得食租稅,奪之權(quán)④。其后諸侯貧者或乘牛車也。
①諸侯:指諸侯王。皆賦:封國內(nèi)的一切田賦稅收都?xì)w其所有。②除:任命,授職。③丞相:此指諸侯國相。④權(quán):指管理政事的大權(quán)。
上一篇:史記·三王世家原文、注釋與翻譯
下一篇:史記·梁孝王世家原文、注釋與翻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