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史·歐陽修傳》“歐陽修,字永叔”原文與翻譯
歐陽修,字永叔,廬陵人。四歲而孤,母鄭,親誨之學,家貧,至以荻畫地學書。舉進士,調西京推官。始從尹洙游,為古文,議論當世事,迭相師友,與梅堯臣游,為歌詩相倡和,遂以文章名冠天下。入朝,為館閣校勘。
歐陽修字永叔,廬陵人。四歲時即死了父親,母親鄭氏一直守節(jié)未嫁,在家親自教歐陽修讀書學習,因家里貧窮,以至于只能以蘆荻作筆,在地上學習寫字。后來考中了進士, 并被任命為西京推官。此時歐陽修開始結交尹洙,一起作古文,議論時事,二人互為師友,又結交梅堯臣,吟詩作歌,相互唱和,從此以文章名揚天下。以后歐陽修回京返朝,升為館閣?。
范仲淹以言事貶,在廷多論救,司諫高若訥獨以為當黜。修貽書責之,謂其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。若訥上其書,坐貶夷陵令,稍徙乾德令、武成節(jié)度判官。久之,復?保M集賢校理。慶歷三年,知諫院。時仁宗更用大臣,杜衍、富弼、韓琦、范仲淹皆在位,增諫官員,用天下名士,修首在選中。每進見,帝延問執(zhí)政,咨所宜行。既多所張弛,小人翕翕不便。修慮善人必不勝,數(shù)為帝分別言之。初,范仲淹之貶饒州也,修與尹洙、余靖皆以直仲淹見逐,目之曰“黨人”。自是,朋黨之論起,修乃為《朋黨論》以進。其略曰:“君子以同道為朋,小人以同利為朋,此自然之理也。故為君但當退小人之偽朋,用君子之真朋,則天下治矣。”
范仲淹因著文指陳時弊而被貶謫,在朝官員大多上章為他解救,只有左司諫高若訥認為應當黜除。對此歐陽修寫信對高若訥進行譴責,說他簡直不知道人間還有羞恥一事。高若訥將歐陽修的信交給皇帝,以致歐陽修被貶出為夷陵縣令,不久又遷任乾德縣令、武成節(jié)度判官。過了很久,歐陽修復任為館閣校勘,以后又改任為集賢校理。慶歷三年(1043) , 兼掌諫院。當時仁宗對在朝大臣進行人事更動,杜衍、富弼、韓琦、范仲淹都參與執(zhí)政, 增加諫官,任用天下有名之士,歐陽修最先入選。歐陽修每次進見皇上,仁宗都詢問他以治國執(zhí)政之事,看哪些是可以做的。因其時國家政事之許多方面都在從事改革,一些小人遂勢焰昌熾,大肆攻訐。歐陽修擔心從事改革的一些好人難以獲勝,便也多次分別就有關問題向仁宗上書進言。當初范仲淹之被貶去饒州,歐陽修與尹洙、余靖都因范仲淹之事而被斥退,世人都視他們?yōu)?ldquo;黨人”。從此,朋黨的議論便產生了,歐陽修于是作《朋黨論》一文以進呈仁宗。在文中他議論道:“君子以志同道合結為朋黨,小人因有共同的利益結為朋黨,這是很自然的道理。所以作為一國之君,應當摒退小人的偽朋黨,而多多提攜君子的真朋黨,這樣,天下就可以達到大治了。”
修論事切直,人視之如仇,帝獨獎其敢言,面賜立品服。會保州兵亂,以為龍圖閣直學士、河北都轉運使。陛辭,帝曰:“勿為久留計,有所欲言,言之。”對曰:“臣在諫職得論事,今越職而言,罪也。”帝曰:“第言之,毋以中外為間。”
歐陽修論事切直了當,因此有些人把他看作仇敵一樣, 唯獨仁宗勉勵他敢于說話, 當面賜給他五品官的服飾。適逢保州發(fā)生了兵變,因此又任命他為龍圖閣直學士、河北都轉運使。在告別皇上時,仁宗對他說:“到那里去不要作久留的打算,想要說什么,就隨時講吧。”歐陽修回答說:“我做諫官時可以直接論事, 現(xiàn)在論事就超過我職務的范圍了,是有罪的。”仁宗說:“只管說好了,不要區(qū)別在朝還是在地方。”
方是時,杜衍等相繼以黨議罷去,修慨然上疏曰:“杜衍、韓琦、范仲淹、富弼,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賢。正士在朝,群邪所忌,謀臣不用,敵國之福也。今此四人一旦罷去,而使群邪相賀于內,四夷相賀于外,臣為朝廷惜之。”于是邪黨益忌修,因其孤甥張氏獄傅致以罪,左遷知制誥、知滁州。居二年,徙揚州、潁州。復學士,留守南京。小人畏修復用,有詐為修奏,乞澄汰內侍為奸利者。其群皆怨怒,譖之,出知同州,帝納吳充言而止。遷翰林學士,俾修《唐書》。
正當這個時候,杜衍等人因被誣陷私結朋黨而相繼罷去, 歐陽修慨然上疏說:“杜衍、韓琦、范仲淹、富弼四人,天下人都知曉他們有治國的賢能,正直之士在朝,是邪惡者之大忌,謀臣置而不用,乃是敵人的福份啊,F(xiàn)在這四個人一旦被罷除,而讓在朝奸邪之徒彈冠相慶,四鄰蠻夷之敵振臂喝彩,臣下我真為朝廷感到惋惜呀。”從此奸邪之徒更加忌恨歐陽修,并借歐陽修外甥女張氏犯罪下獄之事羅織他的罪狀,致使他降職為知制誥、滁州知州。到任二年又徙遷揚州、潁州;謴妄垐D閣直學士官職,兼南京留守司事。小人皆恐懼歐陽修的重新起用,有人就偽造他的奏章,請求清洗宦官中作奸謀利的人。那些宦官都非常怨恨,他們聯(lián)合起來陷害歐陽修,使得歐陽修出京為同州知州,皇上聽取了吳充的意見后才取消了這一道命令。升遷翰林學士,讓他修撰《唐書》。
熙寧四年,以太子少師致仕。五年,卒,贈太子太師,謚曰文忠。修始在滁州,號醉翁,晚更號六一居士。
歐陽修當初在滁州時, 別號醉翁, 晚年改號為六一居士。
(節(jié)選自《宋史·歐陽修傳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