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張元飼棄狗》“村陌有犬為人所棄者”原文及翻譯
本文選自《北史·孝行傳·張元》
村陌有犬為人所棄者。
有一條狗被人拋棄了,驚惶不安地在田間小路(走著)。
張元見之,即收而養(yǎng)之。
張元看見了,立刻將小狗收養(yǎng)了。
其叔父怒日:“何用此為?”
他的叔父很生氣,(說):“要它干什么呢?”
將欲更棄之。
(他)想把小狗重新丟掉。
元對日:“有生之數,莫不重其性命。
張元乞求(叔父)不要丟棄它,說:“(小狗)也是有生命的東西,不能不重視它的生命。
若天生天殺,自然之理。
如果是符合實際,出生老死,這是自然的道理。
今為人所棄而死,非其道也。
(但)現在它是被人所遺棄,這是有敗道義的。
若見而不收養(yǎng),無仁心也。”
倘若看見(它將死)而不收養(yǎng)的話,就是沒有仁慈之心了。”
叔父感其言,遂許焉。
(張元)的叔父被他的話感動了,于是就允許(張元撫養(yǎng)小狗)了。
明年,犬隨叔父夜行。
第二年,狗跟隨著叔父在夜里行路。
叔父為蛇所嚙,仆地不得行。
叔父被蛇咬了,倒在地上不能走了。
犬亟奔至家,汪汪之聲不已。
狗馬上奔回家,汪汪地不停叫著。
張元怪之,隨犬出門,見叔父幾死。
張元感到很奇怪,跟著狗走出家門,看見叔父(倒在地上)已經不省人事。
速延醫(yī)治之,不日而愈。
(張元)馬上(把醫(yī)生)請來醫(yī)治叔父,沒過幾天(叔父)就痊愈了。
自此,叔父視犬如親。
從此之后,叔父把狗看作親人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