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武八年,西部的朵兒只班率領(lǐng)部落來歸附,調(diào)熊鼎為岐寧衛(wèi)經(jīng)歷。到了那里,熊鼎察知敵寇是假裝投降,他悄悄地將情況詳加論列,報告皇帝;实叟墒构(jié)前來慰勞,賜給他皮裘和帽子,又派中使趙成來召他回京。熊鼎動身后,敵寇果然反叛,脅迫熊鼎返回北方。熊鼎對他們以大義相斥責(zé),怒罵他們,于是與趙成和知事杜寅一起被殺害了。高祖皇帝聽說了他的事跡,為他們惋惜傷悼,下令將他們安葬在黃羊川,立祠廟祭祀,把他們的俸祿用來贍養(yǎng)其家屬。
《明史》簡介:
明史(清·張廷玉等),一部紀(jì)傳體的史書,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。順治二年五月,清廷組成《明史》的纂修人員。全書記載了從明太祖洪武元年(1368年)到明思宗崇禎十七年(1644年)共277年的明朝歷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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